there, there
那天跟朋友開玩笑,説未來世界人類移動的方法一定會改變,速度之快可能僅次於任意門,人類為了過渡如此快速移動的變化,會在移動的同時加入一段畫面,手執方向盤彷彿電玩遊戲,以適應新世界的誕生。
其實我是不開車的,説不開車似乎有些自負,其實只是遲遲未考取駕照,大部分的時間我都是騎那台淺藍色的摩托車。但騎車最麻煩的就是我沒辦法一邊移動一邊拍照。還有那頂為了安全起見的全罩式安全帽,徹底阻饒我透過觀景窗拍照的行為。摩托車是真實暴露在這個世界的,我可以感受到風速、聲響與氣味。但當我受到這些感官上的刺激卻又無法拍照時就會很鬱悶。所以我還是嚮往能夠開車,透過玻璃螢幕去認識這個世界。
搭乘火車其實也是種不錯的體驗,我習慣坐右側靠窗的位置,火車上的窗戶又比汽車上的髒一些,更容易察覺那塊隔閡的存在。可惜就是從火車上看出的風景略顯單調,很少看見有人迎面而來(當然,開車騎車看見有人迎面而來應該不是件好事)我可能算是個路痴,應該說我是用形狀來記路線而不是路名,這點在小範圍移動時很實用,但要到遠一點的地方時我就會猶豫。
走路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邊喝酒邊拍照的關係,過了一個街角景觀又會是新鮮的,甚至當街道與街道對接時_ 會有「原來這裡是這裡」的驚喜感,可能方向感好的人會因此嘲笑我吧。不過我喜歡這樣的狀態,那些風景會重複,但始終是新鮮的。我喜歡在晚上行走,也不是為了什麼詩意這麼浪漫的理由,只是單純太陽下山後氣溫比較涼快,我不喜歡穿短褲更不喜歡穿拖鞋,所以白天走在路上拍照是一種折磨。有時候會覺得這世界很不合理,至少不合我的邏輯,不過我也沒有要證實這項說法的意思,我就是走著走著,讓酒精引導我的意識以及視力模糊,最終麻痺,眼前的景象重複著,閃爍著,我伸出手試圖比劃著一個明確的位置,卻什麼也捕捉不到。
現在的我會期待下一個時段的到來,也許是秋天,這樣我就能穿著新買的藍色外套出門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