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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者的“列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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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日本的孙中山筹建中华革命党,7月8日在东京举行成立大会,孙要求入党者都要按指印、立誓约,绝对服从孙中山个人。并且,孙中山还将每个党员的地位与入党时间联系起来。凡在革命开始前之前入党者,即为“首义党员”,日后为“元勋公民”,将被赋予“特权”;凡在革命开始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之前入党者,即为“协助党员”,日后成为“有功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革命胜利之后始入党者,即为“普通党员”,日后为“先进公民”,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黄兴对此非常反对,认为这是在搞个人崇拜和专制,而且按指纹宣誓有辱人格尊严。

看了这个故事,我们许多人可能要怀疑孙中山他这样的做法岂不是违背他自己坚持的自由民主的的价值观念吗?甚至有些研究者认为(比如袁伟时),孙中山就是一个有严重独裁专制思想的人。

那么孙真的是一个有独裁专制倾向的人吗?他不死,是不是就会成为类似蒋那样的独裁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按下不表。我们先看看孙中山为什么要成立中华革命党。孙自己解释说:“要知道过去革命所以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不肯服从一个领袖的命令。我们现在做革命能够成功,以后党内的一举一动,就要领袖来指导,由全体党员去服从。”其实,在此前的革命活动中,孙中山已经饱受革命党内部不团结的痛苦。同盟会由兴中华、华兴会、光复会、青年会等组成,里面大致可以分为广东人、江浙人跟两湖人三个群体。这些群体,其实他们反清的目的并不完全相同,成员思想也有很大差异,一开始很多人就对孙中山不服。于是成立一年后,就因为对日本政府取缔留日学生参加同盟会的事发生争论而分裂。再后来,光复会的章太炎与陶成章因为对留给《民报》的费用太少而怀疑孙中山贪污公款,公开发表《孙文罪状》十二项。后来陈其美指示蒋介石暗杀了陶成章。正是苦于同盟会的不够团结,频繁内斗,孙才想组织中华革命党,并且采用传统会党对领袖个人服从的组织办法。

如果我们假定孙中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话,那么这里显然遇到了一个自由主义者的悖论:他在用一个不泯主的手段去搞革命。任何一个熟悉自由主义理念的人,应当都听过这样一句话“目的证明手段合理”,这句话是伯林对苏俄理念的总结,而自由主义显然是反对这种理念的。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自由主义认为手段的不正义会导致结果的不正义。因此,要追求自由民主的目标,其手段也应当是基本符合自由理念的。问题是,自由主义者坚持这个信念是不是完全没有问题呢?

有一天,我在看官方出品的方志敏传记电视剧,突然想到一个非常明显的对比。方志敏于1927年11月组织弋横起义,到1930年7月就组建了红十军,全军2000余人。同时还建立了赣东北特区,控制十几个县。到1933年全盛时期的闽浙赣苏区更是控制了高达72县的广大地区。此时,距离革命起事也才仅仅过去了5年而已。

与之相对的是,孙中山成立兴中会以及其后的同盟会,多次举行武装起义却没有取得任何成果,没有建立起根据地,更没有建立起一只成规模的武装。从1895年乙未广州起义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这15年中,影响比较大的起义一共举行了11次,直到主要成员是湖北新军的文学社举行起义才获得成功。而辛亥革命之所以能获得成功,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立宪派的功劳。在地方上掌握权力的立宪派对清政府离心离德,才使得辛亥革命能够成功。

那么,这中间的差异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方志敏方面能够那么快就建立革命根据地,并拉起一只高达2000人的军队,有几个因素是确实是孙中山当年革命所不具备的:1.国共合作提供的组织资源和宣传资源,2.北伐时期建立的农会组织 3.苏联的援助 4.列宁式政党组织和高度统一的马列思想。

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因素都不是决定性的。真正具有决定性意义差别在于:孙中山的革命组织成员一直以知识分子和商人为主,每次武装起义都是直接攻打政府行政机关。而方志敏则选择了去农村开辟革命根据地,用类似古代农民起义的办法搞革命。这样一来导致的后果就是,孙中山的武装起义:革命家亲自带着一群没有受过多少军事训练的知识分子拿着简陋的武器装备去攻打防卫森严的职业军队,其结果就是不仅仅这类武装起义全部失败,而且还损失了大批革命精英。与此相反,方志敏在农村搞根据地,用党的话来说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动员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革命。这样一来,即使方志敏的红十军在遭遇几次大规模的军事失败和损失后,依然还能保有实力,维持根据地。

那么孙中山他是不是就完全不懂方志敏的这一套吗?孙中山自述小时候崇拜洪秀全,而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起义,在广西金田村起事后3年时间就打进了南京,建立起太平天国,在南方形成与清廷对峙的局面。孙中山如果真学习洪秀全,就不会那么长时间劳而无功。但是,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如果你赞同刘仲敬在《中国民国纪事本末》里对孙中山在广州强制商团提供军费、剿灭商团武装的批评,只要你对方志敏和太平天国运动的基本史实有了解的话,你肯定反对孙中山学习方志敏和洪秀全。

所以,这里我们就遇到了远比我们在本文开头讲的那个故事要严峻几十倍的悖论。如果你坚持自由主义者的手段干净,那你就基本上很难有机会推翻清政府实现革命目标。你要想快速且有效的夺取政权,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你就很难避免要做一些脏活。这个悖论其实是1949年以前所有中国自由主义者都要面对的。

我们再把历史的镜头转换1917年的俄国。据秦晖金雁夫妇的研究,如果不是列宁的武力夺权,俄国在十月革命之后会组建一个孟什维克与社会革命党的联合政府。尽管由于社会革命党的极端民粹主义的思想倾向,其后的俄罗斯历史很难走向宪政民主,但是至少后来的俄罗斯不会建立起列宁的苏俄极权主义体制。用秦晖的话来说,1917年俄国战败后,其实列宁和他的布尔什维克在沙俄国内并无根基。一战爆发前,在瑞士流亡的列宁甚至感叹自己可能此生要终老瑞士了。但是后来的列宁抓住一战这个机会,通过一系列的权谋操作,先是建立起了自己的武装发动十月革命,接着又驱散了自己发起的立宪会议。然后俄国内战开始了,内战开始后,其实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在军力上并不占优势。但列宁依靠他的列宁式政党与残酷的余粮征集制、契卡制度,逐步打赢了内战。在这个过程中,原本更得民心的孟什维克却在为是否应该支持白军的问题上分裂了,一部分孟什维克为了防止保皇派复辟转而投奔支持布尔什维克。后来这些掉头投奔者都被列宁杀了。秦晖感叹,在这个过程中孟什维克这些知识分子太书生意气,太在乎手段了。

俄国的这段历史同样给自由主义者出了一个极大的难题,如果你身处当时的俄国,你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选择放弃俄国而不使自己脏手,你可以像米留可夫那样选择出国。如果你要想在建立宪政民主制度上有所作为,你就不得不投奔跟你政治理念完全不合的白军阵营,而且为了赢得内战,你恐怕得采取堪比列宁那样的残酷手段。可是这样一来,你恐怕得怀疑你的宪政民主理想是不是在这个过程中会变质?用这样残酷的手段才能建立的宪政民主制度还值得追求吗?

如果我们坚守自由主义的“目的与手段统一”这一理念,那显然我们就只能像路标派那样放弃在政治上的作为。

或许有人会反驳我说,搞革命筹集钱粮和人力,不一定非要用强制手段。用民主投票的原则,号召大家自愿参加就行。或者有的人会说,干嘛一定要夺取全国政权啊,在我的控制区搞好宪政民主就行了,孙中山就不应该北伐。

问题真的如此简单吗?孙中山当年为了筹集资金,获取武器到处求佛化缘,有段时间他几乎做了跟列宁在布列斯特合约中几乎一样的事,放弃东北以获取日本的武力支持。正因为此,我们才能理解孙中山为何后来会接受跟自己理念完全不一样的苏联援助,实行联俄联共的政策,按照列宁式的政党组织原则来改造国民党。当然,孙中山在遇到苏俄以前,他自己或许真的在宣传鼓动群众支持自己革命上做得很不够,但他显然是遇到了巨大阻力以至于他多次批评中国人如同一盘散沙。

如果我们对社群主义的理念,或者对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所了解的话,我们应该知道。真要做到上述那种仅仅只靠民主手段和舆论宣传就能筹集资金和人力参与革命,是需要强大的社会组织资源的。在一个一盘散沙的社会,这是难以做到的。而且,我们如果了解英布战争的话,我们应该知道,即使在一个有着高度自治资源的社会了,巨大的战争压力也会对个体和家庭带来不可承受的灾难。

最后,一个自守自治的,类似联省自治理想那样的地方闲阵闽主政权,能否保卫自己的宪政火种不会熄灭呢?如果我们熟悉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话,那么应该清楚这个几率非常非常小。因为后面有好几股势力要统一中国,仅仅凭借广东一个省的人力物力是不可能保卫自己的自由民主的。

生在中国这样一个大一统专制帝国,我所说的这个困境,恐怕是任何一个宪政民主的追求者都没法避免的。如何抉择?我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不放弃政治追求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减少对社会的这种压迫,对自由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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