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抗戰-54】空軍抗敵紀實(曹達池 時任空軍第三大隊第八中隊分隊長)
八月十三日敵我情況
我空軍鑒於上海虹橋機場事件,形勢日益緊張,為防患未然計,於十二日令駐南京附近部隊特別戒備,以防敵機暗襲首都,其命令之要旨是:
自十二日起,由拂曉至黃昏各派機凌空巡邏嚴密警戒,防敵空襲。
截至十三日十四時止,綜合各方情報及我飛機偵察所得情況是:
1. 吳淞,瀏河口一帶及黃浦江上,敵軍艦,運輸艦等不下二三十艘,連日甚為活動。
2. 十一日有日本水上飛機三架,盤旋於龍華,虹橋之間,又有日兵五千登陸,豐田紗廠駐有日軍約二千名,另有在鄉軍人散佈各工廠中,日軍並決意破壞我虹橋飛機場,昨晨似有向虹橋移動模樣。
3. 公大紗廠以西廣場內,麻棚甚多,約為長方形,如將棚拆去,即可作為機場之用。
4. 十三日九時十五分,八字橋有衝突,旋即停止。
5. 駐滬日本海軍陸戰隊現有防空武器之配置如下:
(1)移動高射炮四門,現設司令部內,隨時可用汽車拖至作戰地點。
(2)固定高射炮四門,裝置於司令部後面黃陸路及天通庵車站間之操場內。
(3)高射機關槍十八挺,現裝在司令部屋頂四角,每角四挺,余二挺在煙囪房。
其時,發出第一號命令,使各部隊就準備位置,其命令是:
* 空軍作戰命令第一號
八月十三日十四時於南京航空委員會
1. 上海之敵,約陸軍七千人,憑藉多年暗中建築之工事,及新進集中之大小兵艦約三十艘有侵占上海,危害我首都之企圖。連日以來,敵水上偵察機二架或三架,陸續偵察我寧波,麗水,杭州,阜寧,海州諸地,其有無航空母艦在遠海游弋,我正偵察中。
2. 空軍對多年來侵略之敵,有協助我陸軍消滅盤踞我上海之敵海陸空軍及根據地之任務。
3. 各部隊應於十四日黃昏以前,秘密到達準備出擊之位置,完成攻擊一切準備。
4. 各部隊之出擊根據地如下:
第九大隊: 曹娥機場
第四大隊: 筧橋
第二大隊: 廣德,長興
暫編大隊: 嘉興
第五大隊: 揚州
第六大隊: 第五隊蘇州/第四隊淮陰
第七大隊/十六大隊: 滁縣
第八大隊: 大校場
第三大隊: 第八大隊大校場
第十七隊: 句容
5. 各部隊於明(十四)日開始移動,以十六點至十八點到達根據地為標準,其由現駐地出發之時間,由大隊長定之,已駐在各根據地之部隊,可就地休養準備。
6. 各大隊可以大隊或中隊成隊航行,但須避開省會及通商大鎮,第四大隊可在蚌埠加油。
7. 每飛行員可帶極簡單之寢具。
8. 到達後須迅速報告。
9. 出動開始日時刻另行命令。
10. 各大隊長(第七大隊長除外)於十四日十時到京,面授機宜。
11. 余在南京航空委員會
右令
空軍總指揮 周至柔
副總指揮 毛邦初
下達法:油印,以飛機送至各大隊部。
嗣又得如下情況:
(1)敵在公大紗廠附近有構築機場,為其空軍根據地之模樣。
(2)現敵艦大都麇集在崇明島東南方。
(3)十三日晚敵艦開始向我市府砲擊。
八月十四的戰鬥
本(十三)日夜二時,依據以上情況,遂不待全部準備完畢,即發出第二號命令,向上海敵艦及敵租界根據地轟炸,其命令如下:
* 空軍作戰命令第二號
八月十四日二時於南京航空委員會
- 敵艦昨晚在吳淞口附近,向我市府砲擊。其大部分兵艦約十餘艘,仍麇集崇明島東方海面。在公大紗廠附近,敵有構築機場,為其空軍根據地之模樣。
- 本軍奉命:(1)毀滅公大紗廠敵之飛機及破壞其機場。(2)轟炸向我設計及游弋海面之敵艦。
- 第二大隊由航校霍機掩護,以一隊轟炸公大紗廠附近敵構築之機場及飛機,以兩隊轟炸吳淞口向我市府射擊之敵艦,吳淞口若未發現敵艦,應向麇集崇明島附近之敵艦轟炸之。
- 航校霍機六架,應掩護第二大隊之轟炸。
- 第二大隊及霍克隊,以九時四十分到達目標為準,其出發時間,高度,隊形,航線,掩護方法,均由張大隊長與陳校長協商後定之。
- 第五大隊(欠廿八隊)先集中揚州,鞋帶五百磅炸彈於本(十四)日午前七時準備完畢,向長江口外敵艦轟炸之,以午前九時到達目標為準,其出發時間,高度,隊形,航線,由丁大隊長定之。
- 第三大隊自本(十四)日晨起,采緊急警戒姿勢,擔任首都之防空。
- 第六大隊仍不斷偵察海面,特須偵察敵航空母艦之行蹤。自拂曉起,應以一機自蘇州經啓東出海,向東飛四十分鐘,方返蘇州,以避開長江口外敵之注意,確實偵查敵航空母艦之行動為主,如發現敵航空母艦時,則加馬力飛回,迅速報告。
- 本(十四)日出動之空軍,以達成轟炸任務為第一個目的,切忌與敵在空中作戰,應注意之點如下:
(1)第五大隊如遇敵機,應繞行以轟炸為主,轟炸後若遇敵機向我攻擊,亦以極力避免空中決戰為主。
(2)航校掩護機只求使第二大隊達成轟炸目的,不可挑起空中戰鬥,設敵機向我掩護機攻擊時,則採取吸引敵機速離我轟炸機之手段,如敵機向我轟炸機攻擊時,則採取攻勢,以牽制之,使我轟炸機安全脫離後即設法歸還。
10. 各驅逐機在離地之前,遇敵機來襲時,應在地面拉脱炸彈,立即起飛應戰,以掩護友機之起飛。
11. 十四日開始轟炸後,應迅速準備連續轟炸,至敵艦毀滅為止。
12. 通信,油,彈,衛生等,均利用各根據地原有之設備。
13. 余在南京航空委員會。
右令
簽署
下達法。以飛機傳送至大隊部是(十四)日,各部隊之行動如下:
甲. 偵察
- 第三隊偵察員偵得情況:
(1)十五時廿五分,黃浦江有敵艦兩艘,類似巡洋艦。
(2)十五時三十分,吳淞口有巡洋艦三艘,成一隊形,該艦甲板上情形甚緊張,各砲座均有士兵多名在準備中。
(3)十五時四十分,上海市內情形,雙方似未接觸。
2. 第五隊偵察員吳星泉,趙家義,高謨,張汝敦,張樹功,李肇華,肖存心,張遷能,李成元偵得情況如下:
(1)十時十五分,新浦口外江中有敵艦兩艘,一向崇明之北急駛,一停泊。
(2)十一時,吳淞口之石頭沙附近,有敵艦十一艘停泊,江陰下游,有淺灰色兵艦下駛,附近並有商船一艘。
(3)十一時十五分,吳淞口附近有敵艦一艘,再大阪及匯山碼頭江中有敵艦四艘,我機到達時,敵艦互以回光通信,並發高射炮彈六七發,機上可聞砲聲及見砲口火光,又接近江灣之村落四周,為濃煙所蔽,或系敵砲艦射擊所致。
(4)十二時,瀏河附近,有灰色兵艦一艘下駛,吳淞口外停灰色兵艦四艘,崇明島附近有兵艦一艘,為煙幕所蔽,可能系航空母艦。
(5)十六時廿分,北四川路我軍與在日軍司令部之敵砲戰中,敵方房屋有數處起火。
(6)十三時,閘北有四處起火燃燒中,虹口碼頭附近商輪三艘橫泊江中,其外停有敵艦六艘,以封鎖模樣,當我機盤旋之際,敵高射炮向我射擊四發,均距我飛機不遠。又公大紗廠似已破壞,該紗廠西北之大席棚一座已被我軍炸毀,高爾夫球場中席棚已較昨日減少。
(7)十七時十分,公共租界東北角公大紗廠燃燒未息,天通庵以北敵我正在交戰中。浦東方面蘇州河之東九十度處有碼頭一處起火,勢甚猛烈。崇明島西北有軍艦九艘,吳淞至崇明間有軍艦十餘艘。
3. 第四隊偵察員朱均球,王健珍,王孟恢,阮堅煜,張煥辰,劉啟東偵得情況:
(1)八時廿分至九時四十分,謝陽河舊黃河口均無敵情,嵐山頭有漁船兩艘停泊,石臼所海中有民船兩艘向東南行駛。灌河口附近有灰色不明之商船三艘,一停於碼頭,一停於口外二里之外,一向東方航行。
(2)十五時四十分,青島港中泊敵艦三艘。
(3)十七時以前,連雲港,舊黃河口,灌河口埒子口一帶,均無敵情。
乙. 攻擊
1. 晨七時,第三十五隊飛機五架,以楔形隊形,由筧橋出發,飛滬轟炸敵軍械庫公大紗廠,是日天氣陰雨,並滬匯山碼頭,敵高射槍砲射擊頗密,我以一千五百尺高度,沈著飛抵公大紗廠上空,用右梯形之隊形,對準目標俯衝投彈當即起火,濃煙沖天,我機轟炸後,乃安全飛返筧橋,檢查各機,多有彈傷,當即修妥。
2. 第二大隊自補充飛機後,各隊已有額定之飛機九架,嗣因對北正面準備作戰調動之敵,損傷若干,迄十四日計有妥善之諾機廿二架。
八時四十分,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孫桐崗率領諾機廿一架,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十四枚,五十公斤炸彈七十枚,分用運動式延期信管,自廣德出發,經昆山赴上海,轟炸日本公大紗廠及一切設施,與藴藻浜吳淞口一帶之敵艦,我機飛抵上海後,乃分兩部,一部轟炸吳淞口之敵艦,於十時十分由八百尺高度水平目測投彈,因雲低能見度不佳,爆發彈數未詳,其爆發之彈均在敵艦旁十餘公尺至數十公尺處,但見敵艦搖擺甚大,即向揚子江口外魚貫逃走,一部轟炸公大飛機場及匯山碼頭,於九時五十分至十時五分,由八百尺高度水平目測投彈,全數命中爆發,即見公大第一廠內部數處起火,海軍貨棧附近大火,公大紗廠南再起火,敵司令部附近亦起火,其轟炸匯山碼頭者中三彈均爆發,我機轟炸時採用中隊成隊防禦,此役無敵機攻擊,但敵之防空砲火射擊甚密,我機於任務完畢後,經昆山飛返,至十一時降落廣德機場者僅十五架,其他六架有降落嘉興或因故障降落長興,或因天氣惡劣降落筧橋,逾兩小時後,各機線後飛返廣德,此次原定擔任掩護之航校驅逐機隊,因雲霧過低未飛上海。
3. 九時廿五分,第五大隊大隊長丁紀徐率領廿四隊霍機八架,各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一枚,用速發訊管,自揚州出發,沿長江至上海,轟炸江口日本軍艦,飛經南通附近,發現敵驅逐艦一艘(約一千三百噸),長二百尺寬廿尺,正向上海前進中。當即由二千呎作連環之急降下投彈。其時該艦乃增加速率,作回旋之走避,並有多門機關槍炮向我機射擊甚烈,是日黑雲低霧大,卒被我機轟炸命中,艦首即向走側約四十度,艦身偏側航駛,尚未沈沒,我機於轟炸後安然飛回,時已十一時三十分。
4. 十四時廿分,第廿四隊隊長劉粹剛率領霍機三架,各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一枚,用迅發信管,自揚州出發,沿長江赴上海,轟炸日軍司令部及兵營,十五時四十分到達目標上空,由一千八百尺俯衝投彈,彈落於目標八百公尺處,其時敵高射炮火射擊甚密,並有敵機七架隱於雲中,向我機襲擊,梁副隊長之二四一〇號機,被其擊落於離滬廿公里處,機損人傷。隊員袁葆康所駕之機,因著陸輪之活動鏈被敵擊壞,機論不能放落,致落地失事,機損人無恙。
5. 十四時四十五分,第廿五隊隊長胡庒如率領霍機三架,各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一枚,用普通信管,自揚州出發,轟炸虹口日軍司令部及兵營,十五時五十分抵達目標上空,當時天氣惡劣,轟炸效果不明,敵防空砲火向我射擊甚密,幸無損害,我機轟炸後,於十七時廿分安然降落揚州。
6. 第二大隊本日下午複派諾機廿一架共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十八枚,一百二十公斤炸彈廿二枚,五十公斤炸彈廿六枚,均用瞬發信管,由副大隊長孫桐崗率領,於十四時四十分及十五時四十分,分兩隊自廣德出發,經青浦淞江飛上海,一隊轟炸公大紗廠以西招商中碼頭以東地區及公大紗廠,匯山碼頭等處。一隊轟炸狄思威路一帶及敵司令部。十六時十七時線後到達目標上空,當即分別由一千呎及二千呎高度,目測單機投彈,與成隊一齊投彈,全數爆發,即見公大紗廠起火,楊樹浦,匯山碼頭一帶起火十一處,當我機轟炸時敵防空砲火,對我射擊甚猛,並有敵機混入我隊偷襲,祝鴻信所駕之九〇七號機曾與對戰,我機轟炸攻擊後,經青浦,吳興於十七時十分及十七時五十分線後飛返廣德降落。此役,我機兩架迫降虹橋機場,一機失蹤,兩機被敵擊中多處,但均非要害。
7. 十四時四十分第三十五隊隊長許思廉率領可機三架,,每架攜帶三十五公斤炸彈四枚,於傾盆大雨中自筧橋飛上海,轟炸公大紗廠,經過匯山碼頭時,停於該處之敵艦五六艘,用高射機砲向我射擊,但仍從容飛達公大紗廠上空,依次單機俯衝投彈,均命中該紗廠棚屋,投彈後安然飛返筧橋。當經檢查發現隊長所駕之機,機身中梁被擊斷,機身機翼均被彈穿五,六處,姜獻梓所駕之機機翼中彈數處,楊紹廉所駕之機左右支柱折斷,機身機翼中彈五六處。
8. 十五時五十分第三十四隊劉領賜率領三式霍機一架攜帶五十公斤炸彈二枚,十八公斤炸彈五枚,二式霍機五架,每架攜帶十八公斤炸彈六枚,由杭州出發,沿鐵路飛上海轟炸公大紗廠,並掩護友機,十六時三十分到達目標上空,但見敵軍集中於此,沿江之飛機場內,正在裝備飛機,我機當即自八千呎高度俯衝投彈,命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我機任務完成後,於十七時十分返航。
丙. 迎擊——對敵鹿屋木更津各航空隊之殲滅戰。
1. 杭州方面:
(1)第四大隊本(十四)日遵照第一號作戰命令,於十三時自周家口起飛廿七架飛往筧橋。先是大隊依照冀北作戰計劃,於八月七日,全大隊三十二架飛周家口集中,是日,除大隊長高志航率領預備機五架,及廿二隊全部九架,因降雨機場泥濘,故有多機於落場時翻覆失事,僅得廿七架飛機至筧橋。計分三群起飛,當第一,三兩群,甫抵筧橋即有緊急警報,遂緊急著陸加油,陸續起飛。加油未竣,已見敵機九六式重轟炸機多架,從不同方向竄入,一機由東北進入,向機場中修理廠附近投彈,命中鐵道上之汽油,該機投彈後即向右後轉彎,當遇高大隊長及廿一分隊長譚文兩機,我機積極向敵機攻擊,敵機被擊中起火,落於半山附近;另一敵機由杭州筧橋方向進入,見我機有備未投彈即轉彎向雲中逃走,時天後惡劣,雲高約八百米,該機入雲後即向錢塘江口方向逃去。此際,廿二分隊長鄭少愚甫加油起飛,乃升至雲上向錢塘江口攔截,遇翁家埠機場,低空無雲,敵機出雲後,即為分隊長所見,乃尾追過曹娥江始得占位攻擊,當將該機擊落於錢塘江口,又廿一隊隊長李桂丹,隊員柳哲生,王文驊共同擊落敵九六式轟炸機數架。
此役,廿一隊隊員范全涵,金安一,劉署潘三機,由周家口進駐攔橋機場,降落後,即遇敵機空襲,乃急起飛迎戰,戰後甫經降落。第二批敵機,再度進襲,未及加油復行起飛,金劉兩機均以油不濟,飛至場邊停車,墜落場外失事,劉重傷後殉職,金負輕傷,另有四機微傷。
2. 廣德方面:
是日十八時,第三十四隊隊長周庭芳,駕霍機一架,自杭州出發至廣德游弋,十八時三十分,在廣德西北發現敵轟炸機九架,由七百呎高度向廣德航進,我機即緊追其後,旋又見折回,遂由前方攻擊,因雙方速度均大,致無效果,此即上升,由正上方垂直攻擊,敵隊形分散為三小隊,追至廣德機場,其時已十九時十分矣。
是役,空戰事後查明共擊落敵機六架,我未受損失,僅係意外之事,此事打破日本空軍對中國空軍不堪一擊之迷夢。
八一四空軍節之由來,即此役全勝之紀念日。
八月十五的戰鬥
截至昨(十四)晚二十時止,綜合各方面情報及飛機偵察所得之情況:
(1)敵我陸軍現正在公大紗廠,天通庵內外紗廠之線對峙中。
(2)敵海軍兵艦現麇集崇明島以東者不下三十艘。
(3)敵航空母艦兩艘,於十四日二十時,分停在黑山列島及青島附近。
(4)我陸軍於明(十五)日拂曉向虹口六三公園之敵攻擊,期一鼓殲滅之。
依據以上情況,與十四日廿四時,發出第三號命令如下:
命令
八月十四日廿四時 南京航空委員會
- 敵陸空軍在公大紗廠,天通庵內外一線,與我陸軍對峙中,敵海軍兵艦約為三十艘,仍麇集崇明島以東。
據報敵航空母艦兩艘,於十四日二十時,一在黑山列島;一在青島附近。
我陸軍於明(十五)日拂曉,向虹口六三公園之敵攻擊,期一鼓奪取敵之根據地而殲滅之。
2. 本軍於明(十五)日拂曉,向虹口六三公園之敵攻擊,並尋覓敵之航空母艦而擊毀之。
3. 各大隊之任務:
(1)第二大隊受航校霍克機隊之掩護,以虹口敵陸軍戰隊司令部及軍事建築為主目標,以至焦土為止,第二,第三次,可在京彈。
(2)第五大隊(欠廿八隊)第一次以虹口敵司令部為目標,爾後以公大紗廠,大康紗廠及楊樹浦之裕豐紗廠,大康第二紗廠,同興紗廠,上海紡織紗廠等為主目標,但必須特別注意,不得有流彈落於水廠及電廠。
(3)第四大隊待偵察機第一次偵察報告,專對黑山列島北航約在馬鞍列島一帶之敵航空母艦而爆滅之。
(4)第九大隊協助陸軍攻擊虹口附近之敵砲兵預備隊,防空兵及步兵重兵器等,猛烈轟擊之。陸軍已協同於第一線布標示幕,隊號步板為山,攻擊方向為剪頭布板。
(5)第六大隊之第三隊,以一分隊監視敵之行動,第三隊主力及第五隊直接協助陸軍轟炸虹口方面與我對峙之敵陸軍,第四隊用三機編隊,搜索青島方面敵航空母艦之位置及行動。第十隊以虹口敵兵營為主,楊樹浦各紗廠為副,第一次出擊後,可在長興加油。
(6)航校暫編大隊霍克隊,務必與第二大隊協同,確實掩護,第一次六時三十分,同時到達目標,並消滅在上海上空妨礙我任務之敵空軍。
可塞機隊,以三機編隊(一機裝無線電,兩機在後掩護之),偵察黑山列島方面航空母艦之位置與行動,用無線電報,先通報杭州之第四大隊。
達機隊及其餘可機隊,協助陸軍攻擊虹口方面之敵陸軍為主,以虹口敵建築為副目標,並與嘉興張發奎主任聯絡。
(7)第三大隊守任首都之防空,全部取緊急姿勢,特注意拂曉。
(8)第廿八隊,拂曉起移駐南京,任首都防空。
4. 任何飛機不得經過蘇州河以南之租界。
5. 各部隊第一次轟炸,應於明(十五)日六時三十分到達目標,以轟炸四次為準。
6. 根據本(十四日)日之經驗,由大隊長決定炸彈之種類,但能多帶燒夷彈。
7. 驅逐機在離地之前,遇敵機來襲時,應於地面拉脫炸彈,迅速起飛應戰。
8. 各大隊可相機變換飛機場,概定如下:第二大隊在安慶;第四大隊在喬司。
9. 各大隊戰鬥之後,除迅速以電話報告外,應補其筆記報告。
10. 余同作戰命令第二號。
11. 余在南京航空委員會。
署名
下達法:是以電話各別傳達,油印命令爾後飛機補送各大隊,並通報蘇州張治中司令長官及嘉興張發奎主任,十五日二時傳完。
是(十五)日各部隊之戰鬥及行動如下:
駐京第六大隊自八月初旬分調各隊於下列各地區,以便沿海之偵察。
大隊部及十五隊 南京
第三隊 蘇州
第四隊 淮陰
第五隊 滁州
十三日復調十六隊臨時配屬於第六大隊,使駐滁州,並調節五隊分駐南京,蘇州,迄本(十五)日除駐淮銀之一部仍任沿海偵察外,大隊主力則多參加轟炸上海之敵。
甲:偵察
第四隊張希儒,徐述仁兩員得情況如下:
(1)六時十五分,琅琊台外之海面,有敵商船二艘,向北航進中。
(2)青島海口外停有灰色大艦一艘。
(3)山坪島至青島一帶海面未發現敵艦。
乙:攻擊
- 七時,第六大隊第五隊隊長張毓珩率達機三架,各帶炸彈八枚,自南京出發,經江陰,常熟赴上海,偵炸北四川路靶子場,虹口一帶敵軍。八時四十分飛抵常熟上空,適遇大風暴雨,以百餘呎高度飛行,尚不能下視地面,直視亦極短,乃改向蘇州轉進,亦不能通過,遂於十一時返京,原擬十三時再行出發,因各隊飛機麇集,汽油運輸不及,不能供給,又值敵機來京空襲,遂遵令飛滁州暫避,故未施行。
- 十時十五分第五隊隊員陳慶柏率領達機五架,每機攜帶十八公斤炸彈十枚,用碰發信管,自南京出發,經蘇州赴上海偵炸日軍司令部及其它據點。九時許,到達目標上空,以三百呎高度,水平投彈有四枚彈中敵司令部,十二彈落其附近,均經爆發,惟敵之建築物均系鋼骨水泥,炸彈威力小,效果微,僅見屋頂擊破數小孔而已,當我機進入時,敵高射槍砲射擊甚密,陳慶柏所駕之飛機前座中一彈,透入保險傘之半部,轟炸後於九時四十五分飛進蘇州,此役未過敵機,且風狂雨暴,亦未發現我陸軍進攻。
- 八時第六大隊大隊長陳棲霞偕參謀長葛世昌駕四〇一達機自南京出發,偵炸虹口,楊樹浦一帶之敵,九時飛抵上海,由低空潛入敵之上空,因雲霧太低,對敵目標難於辨認,適遇敵高射槍砲密集射擊,遂於敵陣地內高射槍砲火光起處,投下所攜帶三枚炸彈,並偵得吳淞口有敵艦十一艘,匯山碼頭四艘,江陰四艘,崇明島一艘,已施放煙幕,似為航空母艦,閘北煙火甚熾,似攻擊甚烈,公大紗廠之棚席已焚毀。
- 十一時四十五分,第五大隊大隊長丁紀徐率副大隊長及第廿四,廿五兩隊各六機共十四架,每機攜帶五十公斤炸彈兩枚,十八公斤炸彈六枚,由揚州飛上海,轟炸日兵營,飛至泰興附近,因雲霧極低,不能通過,折回揚州機場降落。
- 十三時三十分,第二大隊十一隊隊長龔穎澄率領諾機十七架,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十二枚,一百公斤炸彈二枚,五十公斤炸彈三十二枚,十八公斤炸彈四枚,用碰發信管,分兩隊自廣德出發,一隊飛往杭州灣轟炸三星島附近之敵航空母艦,一隊經淞江口往上海轟炸敵陸戰隊司令部。飛往杭州灣之一隊,見該灣八十公里附近並無敵航空母艦蹤跡,惟見有敵艦進入錢塘江口,我機隊遂仍折回以炸敵艦。飛往上海之一隊,在楊樹浦之一帶,見火勢尚未熄滅,敵防空砲火甚為濃密,我兩隊飛機乃於十四時二十分至十五時四十分之間,各以三機成隊,分自五千呎至七千呎高度施行轟炸,其轟炸敵艦之一隊,投彈後彈著點離敵艦約三十公尺,均經爆發,敵艦遂即向東逃遁,其轟炸敵司令部之一隊,投彈後見司令部南面起火多處,彈著點因雲低不詳,公大紗廠命中三彈,我機任務畢,即直進廣德,於十八時降落。
- 十五時,第五大隊副大隊長馬庭槐率領廿五隊機共六架,再飛上海轟炸日本兵營,後離上海約五十公里,因雲霧太低,能見度不良,遂折回揚州機場降落。是日第五大隊各機兩次因天氣關係,不能達成任務,而敵之轟炸機,因油量充足,得在高空盤旋飛行,俟機分襲我南京,南昌等處。
- 第七大隊第十六隊隊長楊鴻鼎率領可機六架,自滁縣出發,飛上海轟炸敵司令部,到達後即對準目標轟炸,多數命中,但敵防空砲火極強,三〇一二號機前座之隊員聶盛友被射中頭部,當即殉職,該機乃由後座汪漢淹駕駛回滁縣。
- 本(十五)日晚,第四大隊代大隊長王天祥率第廿二隊副隊長賴名湯等飛機八架,轟炸虹口日本兵營,戰果豐碩。
丙:迎擊
1.杭州方面:
(1)嘉興:本(十五)日暫編各隊奉命集中嘉興,晨五時敵機九架襲擊嘉興,因未得情報,第三十五隊各機於敵投彈中起飛,其中一架未及起飛被敵機炸損。第三十二隊駐筧橋各機於五時起赴嘉興。駐喬司兩機迄十一時四十分始飛抵嘉興,繼奉命飛上海轟炸天通庵車站及日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於十四時三十分,忽接電話謂敵機十六架,由海嶼硤石方面飛來,各機遂起飛疏散,副大隊長徐單元率機三架在空盤旋一小時,未發現敵機,乃降落。其他各機及三十五隊各機均將降落長興。
(2)曹娥:第九大隊於昨(十四)日,遵照第一號作戰命令由許昌飛往曹娥,十三時三十分,廿六隊,廿七隊來客機共十八架,由許昌起飛,中途於蚌埠加油,屬時過久,傍晚廿六隊九機到達曹娥;廿七隊中之一機,因故障降落周家口,只有兩機到達曹娥,其餘六機因天候昏暗,且隊曹娥機場素不熟悉,已至紹興之東,仍折回杭州機場。是日杭州機場被敵空襲後,已無燈火,當時其中兩機過杭州時,昏暗中曾受地面射擊微傷,其餘六機到達時,復誤為敵機而遭射擊,且遍傷散佈飛機,致來機降落時與場中散佈之飛機相撞,造成損害。
八月十九日的戰鬥
截至昨(十八)晚廿二時止綜合各方面情報所得之情況如下:
- 據報:敵有準備在崇明附近,南洲地方建築飛機場之勢,又令現在馬鞍列島附近之鳳翔號航空母艦移至普陀山停泊,似有佔領普陀山企圖。
- 我軍戰況甚佳,已將敵軍包圍在吳淞文監師路(即達路)及施高塔路一帶。
- 敵海軍多在白龍港附近停泊,浦江本(十八)日晨,所泊日艦有:出擊,龍田,球磨,川內及魚雷艇。
- 敵航空母艦本(十八日)日行動,於長江口外,北緯三十一度十分至三十二度,東經一百廿二度五十分之海面佘山一帶。
依據以上情況,於十八日廿三時發出第七號命令如下:
空軍作戰命令第七號
八月十八日廿三時四十分 於 南京總指揮部
(1)敵海軍集中停泊於白龍港附近。敵空軍本(十八)日不敢深入,僅於我軍陣線後方略施轟炸。
(2)我空軍趁敵不備之際,撲滅敵之航空母艦及轟擊擾亂我陣地後方之敵轟炸機。
(3)第四大隊明(十九)日派六機攜帶加油箱,於八時三十分到達廣德,加油歸張大隊長廷孟指揮,掩護第二大隊至長江口外轟炸敵之航空母艦。
(4)第二大隊受第四大隊六機之掩護,於明(十九)日九時起,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至長江口外敵航空母艦活動區域,搜尋敵航空母艦而殲滅之。至機油料已屆使用限度,尚不能發覺敵母艦時,即轟炸白龍港之敵軍艦。
(5)第五大隊明(十九)日,攜加油箱於十二時,在上海巡邏一小時至十二時,離滬仍返駐地,專捕捉敵之轟炸機或戰鬥偵察機而擊滅之,避免與敵驅逐機在空中決戰,當攻擊敵轟炸機或偵察機時,須確實明瞭敵有無掩護之驅逐機在其上空。
(6)第四大隊派出飛機關於掩護第二大隊之隊形,高度,位置及通信聯絡等,統由張大隊長命令之。
(7)第二大隊轟炸時,須嚴切注意鴨窩沙以南之江西友邦之兵艦集中區域,不得轟炸,違則嚴懲。
(8)其餘各部隊,均在原地警備休息。
(9)余在南京總指揮部
命令下達法:先以電話傳達,油印由第六大隊飛送,另電洛陽,許昌,漢口等處部隊,嚴密警戒,以防北面之敵機襲擊,是(十九)日京滬及廣州方面各隊之行動如下:
- 駐廣州第十八隊,派可機分次由偵察員李雲龍,麥煥球,陳民,明忠義先後飛伶仃洋一帶偵察,所得情況如下:
(1)七時五十五分先到唐家灣,伶仃洋一帶,無敵艦。
(2)九時三十分內,伶仃洋一帶未發現敵跡。
(3)十三時十分,港口外伶仃洋一帶無敵情。
(4)十七時內,伶仃洋,唐家灣,澳門一帶,無情況。
2. 九時,第二大隊第十一隊隊長龔穎澄及第九隊隊長謝郁青,各率諾機七架,共攜帶五百公斤炸彈二枚,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十二枚,五十公斤炸彈七枚,先後分別於九時及九時四十五分,自廣德出發,經長興,吳興往炸佘山附近敵航空母鑑或白龍港之敵軍艦。我軍飛抵白龍港,花島山一帶,發現敵艦十餘艘集結,龔隊長於十一時自七千呎半瞄準投彈,均命中敵艦左右艙附近,全數爆發。因雲塊所阻,轟炸結果不明,謝隊於十三時七千五百呎高度分兩次投彈,全數爆發,命中之彈,落於艦體左艙一公尺處(約為二等巡洋艦),我機任務完畢,仍循原路於十二時四十分及十五分先後飛返。
是晚,全部飛機飛往安慶。
隊員瀋崇誨,轟炸員陳錫純所駕之機,在南匯附近脫離隊形,於吳淞口外墜落海中。
此役,第四大隊,第廿一隊隊長李桂丹,於七時三十分率機六架,自南京飛往廣德加油後,即以三千公尺高度成V字隊形,掩護第二大隊經南京至佘山轟炸敵航空母艦,逾飛抵花鳥山時,發現敵艦,投彈畢,復掩護飛回廣德機場降落。
未幾,忽有敵襲警報,乃即成隊起飛,以一千二百公尺高度在空巡邏。十三時三十分,業悌於廣德西北發現敵重轟炸機二架,由南京方向低空向南逃逸,我機將其擊落後,於十四時三十分回機場降落。
3. 九時四十五分,第五大隊長丁紀徐,率機十二架,編成六個分隊,每隊二機,排成梯形,自揚州出發,以六千呎高度沿長江飛往上海上空,搜索截擊敵轟炸機及偵察機。飛至蘇州以北,遭遇敵轟炸機五架,驅逐機四架,其驅逐機高度較我機約高二千呎,當時對著我隊形衝來,我機即加速上升,自至九千呎,敵機因上空性能較差,乃入雲中逃避,我因奉命不與戰鬥,於十一時許乃率部隊飛至上海,在一萬二千呎高度,歷時一小時未見敵機,於十三時整隊安返揚州。
本日駐揚州部隊,於十二時半,十五時,十八時,三次接敵機空襲的電話,均經起飛警戒,未遇敵機。十九時廿分,未得警報,忽有敵機經揚州機場飛行,未投彈,當即起飛追擊,不及而返。
4. 十四時左右,敵機多架襲擊廣德,正值第二大隊及第四大隊出發各機任務完畢返場之際,地面即用信號槍警示,第四大隊各機在上空搜索,與敵機遭遇於廣德東南約三十里之處,當時擊落敵機兩架,其餘敵機狼狽逃去。
5. 十八時廿分,句容第三大隊,接廣德站長電話“鎮江有敵機九架,向南京方向飛行”。大隊長蔣其炎,即命起機飛京上空,旋見總站舖示著陸信號乃回場,正著陸時,總站又來電話:“敵機九架正炸南京”,我各機再起飛,敵已逃去,此為敵機第一次夜襲首都。
八月廿一日的戰鬥
截至(二十)晚廿二時止,綜合各方情報及飛機偵察所得情形如下:
- (二十)日六時三十分,敵由虹口潰退至外白渡橋時,遭到空軍轟炸,倉皇衝至橋南公共租界,目睹英軍將敵繳械約百餘。
- 敵佔川沙荒灘作機場,其航空母艦在崇明島海面。
- 匯山碼頭,已被我軍完全佔領。
- 敵擬起撈浦江之沈船,以便兵艦開進攻擊南市及浦東。
- 蘇省花鳥山及嵊山島,於十七日被敵海軍廿七驅逐艦佔領,花鳥山燈塔及無線電台已被毀,該島槍械均被劫掠。
- 我中路八十七師,擬今午進抵岳州路,唐山路之線,大場,南翔今被敵機轟炸。
- 萬國商團消息謂:敵陸軍四千擬在常熟登陸,並擬在川沙縣屬之海灘及崇明島對岸建造機場。
依據以上情況,於昨(二十)日廿三時發出第九號命令如下:
空軍作戰命令第九號
八月廿日廿三時 於 南京空軍總指揮部
(1)虹口附近被我包圍之敵,紛紛向蘇州河以南公共租界逃遁,敵空軍本(二十)日被我廿四隊擊落敵水上機兩架。
(2)我空軍明(廿一)日以毀滅楊樹浦之敵建築物為目的。
(3)第二大隊全部明(廿一)日受第四大隊掩護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轟炸公大第一紗廠。
(4)第四大隊明(廿一)日以九機攜帶一百磅炸彈及燃燒彈護送第二大隊,並轟炸楊樹浦裕豐紗廠至明華糖廠之間敵人。
(5)第三十隊兩機,明(廿一)日受第四大隊之掩護,攜帶五百公斤炸彈,轟炸目標與第四大隊同。
(6)第五大隊明(廿一)日,第一次定五時起飛,攜帶五百磅炸彈,轟炸恆豐紗廠至匯山碼頭間敵人,高度一萬二千呎。
(7)第二大隊,第四大隊,第三十隊明(廿一)日五時開始起飛,其次序如下:
諾機,霍機,馬丁機
(8)起飛後,一同向目標飛進,其高度如下:
霍機一萬四千呎
馬丁機一萬呎
諾機八千呎
(9)各部隊進入目標之航線,自上海市中心方向,沿浦江向西攻擊。
(10)第四大隊掩護諾機及馬丁機時,須占後方之位置,遇敵機時,即拉高空投彈,專任掩護。
(11)第一次轟炸後,第二,第四大隊回南京,第五大隊回揚州,裝載油彈準備第二次轟炸。第三十隊則回漢口宿營。
(12)第二次轟炸後,第二大隊回安慶宿營,第四大隊回南京宿營。
(13)第四大隊餘部第廿八隊,卅四隊,第十七隊,明(廿一)日均須於四時三十分準備完畢,以防敵機襲擊。
(14)余在南京空軍總指揮部
命令
署名
下達法:以電話分別傳達,隨補油印命令,揚州,句容由第六大隊派機送達,並通報第一軍軍區司令部,防空指揮部,並用電話通報滬杭警備司令部。
八月廿一日,各部隊之戰況如下:
(1)四時廿分,第三大隊接到敵機乘拂曉襲擊我首都之電報,當即起飛,分為兩隊,第一隊由第十七隊隊長黃揚洋率領霍機七架,在句容,南京之間上空巡邏。五時許,我機抵南京南方,黃隊長發現敵機三架,成V字隊形,在南京以北山地上空,因有訓令我機不能經過南京市上空,只可繞城前往迎擊,當到達目的地時已不見敵機。第十七隊分隊長秦家柱,擬五時廿分正在南京北巡邏,忽見揚子江有彈落下,水浪沸騰,乃發現敵機三架,高度約一萬二千呎上下,我機高度僅六千呎,急向側方升高。奈敵機已知有備,將炸彈全數投入江中,向東方沿江逃遁,我機隱藏下方追縱急飛升高,直追至揚州,仍相差三千多呎,兩機上機槍故障,加以機身中彈六處,無法再追,即向句容返航,其餘各機,未與敵機遭遇,於七時後飛回降落。
(2)第五大隊本日奉令,五時起飛,飛滬轟炸,因三時四十五分及四時三十分迭發警報,不得點燈,因而工作遲緩,迄五時裝竣油彈,正試車中,五時十五分有敵轟炸機六架,分為兩小隊,成V字隊形,高度一萬呎,自西飛來,襲擊揚州機場。第一小隊到達機場上空,先以機槍掃射後,投下二百五十公斤以上炸彈五枚,投彈後即向東直飛,未幾有一敵機轉向西飛;第二小隊到機場上空,未投彈即向東直飛。當時我霍機六架起飛迎擊,董明德與朱恩儒各駕機追擊敵第一小隊以東兩機,直追至泰縣附近,各擬在敵後下方三百公尺距離外射擊,即見敵機放煙,復在敵機正後方一百公尺處射擊多次,該兩機均著火下墜,一落泰縣東台間,一落泰縣附近。另敵第一小隊轉向西飛之一機,為劉依鈞所追擊,追距二百公尺處對敵射擊,即見敵機左發動機冒煙,繼續追射,敵機即起火下墜,落於六合,儀徵之間。袁葆康駕機追擊第二小隊,追至如皋以東地方,將該小隊第三號機擊落。
此役,先於三十四十分及四時三十分得警報兩次,均未見敵機,及至敵機到達機場而未得警報,且是日天有薄霧,各機均負有轟炸任務,裝上炸彈準備出發,故未能全數起飛。結果,敵重轟炸機被我擊落四架,而我亦被敵炸毀飛機四架,空戰中各受傷一架,在機場附近迫降時,機毀人輕傷,隊員及通信士被炸傷各一人,通信士藤茂江傷重身亡。
(3)五時,第二大隊的第九隊隊長謝郁清率諾機六架,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六枚,使用遲發信管,自廣德出發往南京赴上海轟炸公大紗廠之敵。同時廿二隊隊長黃光漢率領霍機九架專任掩護,但進入上海後失去聯絡。敵水上驅逐機九架自上海西面來襲,包圍我諾機,我諾機乃分成兩隊,用分隊防禦隊形,仍向目的地航行。數度進衝,均未奏效,其時我兩隊失去聯絡,被迫折回。顧全祥,游雲章,王萬全等所駕之機三架,炸彈均投太湖。
此役,原定八機出發,其中有兩機因故障未能起飛,已出發飛機其中兩機於返航時失去聯絡,降落滁縣,其餘四機於八時四十分回降南京機場。
(4)七時十分第五大隊大隊長丁紀徐率領霍機四架,以兩機任轟炸,各攜帶二百五十公斤炸彈一枚,使用迅發信管以兩機掩護,自揚出發,飛往上海轟炸恆豐紗廠及大阪和平公司,南滿鐵路公司各碼頭。八時零五分飛抵目標上空,由一萬呎俯衝至五千呎投彈,落於匯山碼頭東北約三千尺處,其時敵高射炮向我射擊,幸無損傷,於九時廿五分飛進揚州機場降落。
(5)十二時,第二大隊之第九隊隊長謝郁青率領諾機八架,攜帶五百公斤炸彈各兩枚,二百五十公斤炸彈八枚,使用遲發信管,自南京出發,經廣德加油後,於十四時起飛,經南匯往泗焦島轟炸敵航空母艦。同時,由第四大隊廿三隊隊長毛濤初領霍機六架任掩護,十五時飛抵目標上空,自七千尺一次投彈,全數爆發,未經命中,當轟炸時,敵防空砲火甚多,但僅在五千尺以下,並在大戰山發現敵水上飛機兩架準備起飛。當由廿三隊呂基城,姜世榮驟降射擊數次,敵方損壞情況不明,又偵得防空砲火多由泗焦島發出,泗焦及花鳥山附近游弋兵艦甚多,泗焦港口可做水上飛機場,泗焦掘出新土甚多,以作永久工事,十七時經泗焦,鎮海飛返南京機場降落。
此役,我軍經過杭州時,防空砲火發射甚多,想是濫視時疏忽所致。
(6)第四大隊第廿二隊分隊長樂以琴,赴上海轟炸敵航空母艦,在滬西朱家宅擊落驅逐機一架。
空軍作戰命令第十一號
八月廿一日十六時三十分 於 南京空軍總指揮部
- 上海之敵已呈動搖之象。
- 我空軍以疲憊敵人精力之目的施行連續夜襲。
- 第六大隊以達機六架,配熟習夜間飛行人員,服夜游擊之任務。
- 以介司為根據飛行場,由杭州總站設置完全夜航設備及準備達機一隊三日之油彈。
- 游擊隊以單機出動為原則,並選有利目標射擊以擾亂之。
- 每夜至少以三機各出動一次,以三夜為度。
- 其他一切細部之佈置,由第六大隊準備,擬明(廿二)日夜間實施。
- 余在南京總指揮部
署名
下達法:復寫送第六大隊,以電報令知杭州,上海,嘉興,蘇州,建德,蘭溪,諸暨各戰場。
陳大隊長奉令後,當即編成派遣支隊如下:
甲:軍隊區分
支隊長空軍少校 陳棲霞
副支隊長空軍少校 李懷民
參謀空軍中尉 呂志堅
隊員:空軍中尉王仁恬,陳歷壽,徐述仁,高冠才,呂亞傑,王孟恢,張培義,王健珍,劉景枝,肖九韶。
乙;飛機區分
達機四〇二,四〇三,四〇六,四〇九,四一〇,計共六架。
並限定飛行人員擬今十六時前,地勤人員於今廿四時前到達杭州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