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就該在馬路上
我們現在看到的夜市,都是有規劃好一個區域,然後招商擺攤,很有規模也很乾淨,但是靈活性少,大部分也都賣吃的和日常用品,少了一點早期路邊夜市的味道,這個味道,是一種時代的味道。
我家住四樓,在我國小的時候,最期待每週一日的夜市日,當時的打游擊夜市,就在我們家樓下,這種在馬路的打游擊夜市,就像馬戲團一樣,來自各地的商人,來到了這條街道上,各憑本事,賣著自己最強的商品。
吃喝玩樂通通都有,記憶深刻的有幾攤。
第一攤,是我母親的鹹酥雞攤,我不得不說,當我媽媽還沒吃素前,我媽媽的鹹酥雞是我吃過最好吃的一攤。
媽媽的鹹酥雞最大的特色,就是最後一道工,不只灑上充滿清香的黑胡椒鹽和九層塔,還會再灑上芝麻粉,讓香氣與口感更多變化。
總會從媽媽的鹹酥雞開始第一攤,因為必須的,要跟媽媽拿零用錢,才能有逛夜市的樂趣。
首先,我一定會去的是寵物攤,因為家裡從小到大都有貓有狗,對於寵物並不陌生,那時候老闆都會有賣小雞或是小兔子。
我曾經有著那麼一隻兔子,他跟兔寶寶(Bugs Bunny)很像,是一隻小灰毛兔,老闆當時雙手捧著時,彷彿有一道光,打在小兔身上,對於小時候的我,完全無法擋,多麼可愛的小灰兔,老闆還特別強調,這是迷你兔,不會長大。
結果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小兔子越吃越多,結果長的比一般家貓還大,跟一隻中型犬差不多大。那時候我很討厭牠,因為她都會跳到電視後面,把我紅白機的電線都咬斷,因此結下了孽緣,失寵後,媽媽後來偷偷送給別人,聽說跟別的兔子,生了不少寶寶。
還有一攤是聚集最多小朋友的一攤。電動玩具攤,那時候臺灣經濟起飛,錢淹家目的時代,人人家裡都已經有電視了。
紅白機剛開始的時代,路邊攤的老闆把卡帶一字排開,卡帶有各種顏色,讓幼年的我眼花撩亂。還會有一台試玩機,小電視配上紅白機,可以看到許多小朋友都在螢幕前,目不轉睛。這也是我最常停留的一攤。
另外,還有叫賣攤,叫賣的老闆,就跟魔術師一樣,只要透過他們的三吋不爛之舌講過的商品,每一個幾乎都超好用的,但是回家後,實際使用後,魔力似乎就會消失一點,產品也融入在其他普通的商品裡,成為平凡生活的一部分。
我好喜歡這種在路邊流動攤販,他們代表著一種當時社會氛圍的自由狀態。每週一次,帶著夢想來到這個地方,又離開這個地方,總是會讓人期待他們的下一次到來。
因為家在附近,我總是會逛到最後,幫媽媽收攤的時間,看著一車一車慢慢離去。自由的攤車,瀟灑而來,瀟灑而去,隨著時代變化而慢慢消逝。
過了幾年後,在安坑這個地方,也曾經有企業想要經營大型夜市,但都只有在剛開幕的時候,風光一時,換了三、四位老闆,都還是不見起色,當這些攤販都已經被管理與制約後,就已經不是當年在馬路上,最道地的夜市文化了。
夜市,最適合的地方,還是在馬路。那種邊走邊吃,邊走邊逛,什麼都新奇的,什麼都特別的攤販,是一種那個時代最吸引人的自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