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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倫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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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錯不同於事實

羅倫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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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某網站上看到某文,內容、大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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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到友人家中作客,被一個國二的女孩問到:「第一次發生關係是幾歲?」

某男稱其不假思索地回:「重點是要做好避孕措施,幾歲發生都可以。」

結果,說到一半就當場被對方的長輩轟出門外,讓其感到一頭霧水。

事後,某男發文描述了過程,再問:「我是說錯什麼?」

結果網友分作兩派爭論起來…

第一派的說法:

所以只要有做好防護措施,就算幼稚園也可以發生關係囉?

幾歲都可以這觀念不對吧。

不是幾歲都可以!未成年是犯法的,法律有規定!教錯就教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是不是?

幾歲怎麼沒關係?法律規定要成年,亂教害的是別人。

另一派的說法:

這樣的做法是對的,所以如果被封鎖,是對方的問題。

很多提倡一定要滿18才可以性行為,但問一下真的都有做到嗎?

就我所知,現在國高中生很早熟,很多都已經....然後他們父母還以為很乖而已。

跟孩子說未滿18不能有性行為,卻又沒解釋為什麼不行,孩子怎麼會知道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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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致內容了。

至於,鄙人我又是怎麼看的呢?其實…我是覺得什麼都好啦~

首先,時代在改變,人的道德也跟着在改變;好似自殺、同性戀之類的,在最初、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是不可取的,但到了現在、近十年左右,卻又為愈來愈多的地方所能接受了。

再講,鄙人發窮惡、自私地講句:「反正老子沒本事交女朋友結婚生孩子,這些東西關我屁事?」

我再不厭其煩地再說一次:「是非對錯只存在於人類的社會之中。」本身,它是不固定的,它只是一個長期被社會共識成形、再穩定下來的標準。

像是過去觀念保守,再到現在思想開放。

由女孩子穿著密實、光是被看到腳就已經要死要活的了,到現在自由奔放布料愈穿愈少;

由女孩子死守貞節、處女給老公,老公沒了再嫁還怕人指點,到現在資訊發達易接觸到性,別說18歲前不做那回事了,不少人似是萬能插頭插座…唔嗯;

以前婚姻是又盲又啞,到現在選老公、老婆似是街市買蘿蔔~不合口胃?換—﹗


總之鄙人想說的是:對錯不同於事實,事實不會因任何事物而改變,不容爭論,因為真相就得一個,然而對錯卻是隨着每代人、每個人的道德價值不同,而產生分歧,結果兩邊人就爭論着對錯,更憑著自己的道理、將事實當成是非來爭論,最可笑的是、還非要他人服氣不可。

好比我曾在其他文章說過:對於上一代人來說…以前,尊重二字,是包含「敬」與「畏」的,年長的人、教自己學問的人、教自己工作的人;現在,所謂尊重,那是兩者平等,建基於公平之上,也只建基於公平之上。

現代人講求公平對等,人人平等,少了過去的上下之分。

在思想保守的年代,性觀念更是嚴厲死守,那是一種潔身自愛、的說法,到了現在,思想改變,即使性經驗豐富,也非「濫殺無辜」,只是—尋求最合適的對象與性趣到滿足需要而已。

是非對錯隨住時代而改變着,只是…有些人,將事實當成是非來爭論,更將妄想當成夢想來追求…的確,指鹿為馬,是改變不了「鹿就是鹿、馬就是馬」的事實,但,可怕的是,當大多數人都「指鹿為馬」的時候,將事實當成是非的時候,不但形成了歪理,更成為了這世代人的道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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