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將至》「媽媽」很沉重
養母與生母的對照
既然「未婚懷孕」的生母及「不孕領養」的養母都是真正的母親,她們為什麼要「生養小孩」呢?歸根究底還是為了男人:栗原太太(永作博美)深愛不育的丈夫(井浦新),願意領養小孩組織家庭,甚至因此放棄工作,全身投入照顧「非親生」小孩;片倉光(蒔田彩珠)初中時情竇初開珠胎暗結,卻被只對著她哭著道歉的小男友拋棄,加上家人的壓力而放棄小孩。
不過《晨曦將至》的男性角色幾乎隱形,主力描述的始終是兩位「媽媽」,雖然電影掛主演的是飾演養母的永作博美,但是貫穿整部電影的卻是飾演生母的蒔田彩珠,兩邊的故事調子亦大為不同。
電影前半部關於養母部份,平實又緩慢:一開始小孩被指控欺負同學,養母一直掙扎是否要向人家道歉,懷疑他有沒有犯錯之餘,甚至懷疑沒有血緣的自己是否夠格成為他的媽媽呢?然後再交代身份背景——原來丈夫不育,所以選擇特別領養。電影極仔細地介紹領養程序,甚至由真正的領養家庭現身說法,演員與真人交錯甚有紀錄片風味。
到了生母的部份,忽然筆鋒一轉,節奏變快之餘信息量極多!例如她得悉懷孕後,不只小男友不肯負責,更被父母嫌棄,既不滿她太遲發現未能自然流產,又安排她偷偷地養胎後讓別人領養孩子,媽媽甚至當成是非告訴其他親戚,從沒尊重過她,導致她後來離家出走,過著墮落的生活。
媽媽的責任去了哪兒?
看到這裡,腦海裡浮現出一句「唔識教唔好生」,針對的並非未婚懷孕的少女,而是她的媽媽!明明生了兩個小孩,只會妹妹以姐姐作榜樣,要她像姐姐一樣考上名校;女兒意外懷孕後只會責罵,擔心她影響家族聲譽,從沒關心過她的想法,甚至要她跟小孩撇清,女兒離家出走後也沒有再深究…
反而少女待產期間,在養護收容所遇到跟她有相似經驗的同伴,以及真正關心她的所長(淺田美代子),才真正被關心,被當成「人」看待,甚至讓她有真正「家庭」的感覺,所以當她離家出走之後,曾經以為可以收容所繼續生活,沒想到因為所長的身體狀況而要結束營運,她只能一直在外面流離失所,同時追逐在收容所溫馨時光的「幻影」(覺得一起打工的同事很像收容所的朋友,所以一直借錢給她,甚至為她作擔保人),變得更為墮落。
我天真,覺得這樣的媽媽實在要不得!尤其看到另一邊廂的養母,小心翼翼地對待收養的小孩,就覺得「媽媽」的責任是什麼呢?知道要當「媽媽」代表之後要負責什麼呢?不過《晨曦將至》的故事重點,始終是被收養小孩的「媽媽」們,沒有深究少女媽媽的心路歷程,作出可恨選擇的背後有沒有可憐的原因?觀眾永遠不會知道。
雖然大家看《晨曦將至》焦點都在河瀨直美的拍攝手法、鏡頭處理,或者蒔田彩珠的演技大爆發,個人看罷卻對「媽媽」這回事有更多思考:有人想生小孩而不得,有人以為生了責任就完了,有人根本不知「生育」為何事就成為了媽媽…認為「唔識教唔好生」的我也許太天真了,「媽媽」始終是一個很沉重的身份,無論自願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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