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 《香港居》劉以鬯 著
香港居,讀來簡單明快。作者以第一身"我"作為敍事,"我"也是書中的主角,讀來親切。小說是當時在晚報上的連載,讀罷令人藉著文字,回到當時的社會文化中。書中的情節、用語、習慣、是非觀等等都充滿了那個年代的氣息。
六十年代香港住房的困難跟今天不一樣而又有相似的地方。不一樣是六十年代比較多這種多個住戶居於一個單位、共用廚房、洗手間、客廳的情況,現在就比較少見了,當時房客之間的互動是由於環境和文化的關係,大家的互動也比較多,互相仇視、互相幫助、互相觀察,就是很不同背景的人生活在一起,當然是有利有弊。現今則很少聽聞有所謂的roommate(室友),至少香港本地人很少,據我所知,大陸移民來港的居民則較多。一般本地人租房,要不就是一家人一個單位,要不就是一個人租一間套房。
相同之處就是一屋難求,買不容易,租也困難,說是土地問題,其實從來就是人為的。
書中我印象較深的角色有潘承富的妻子,周小瓊,是個潑辣精於計算、強詞奪理、擅於從各種計算中謀取私利,說不過別人,竟然請黑社會來威脅,幸好當時的黑社會比今日講理,理講不通,也會就事論事,我對那黑社會的印象其實挺好的。
第二個令我感到深刻的是謝春生和他的女兒莎莉。謝春生彬彬有禮,很有修養,他和主角互相欣賞對方的人格,以禮相待,主角一家後來決定搬走了,春生很不捨,說租金多少都有得談,相當謙和厚道的斯文人。主角一家打算搬出,全因為春生女兒莎莉竟然愛上以寫作為生的主角,她看過他的愛情小說,把他當成了戀愛對像。
作者在這裡描述的青春期女孩的心境相當寫實,莎莉對於愛情的看法非常浪漫,認為愛情是沒有條件與現實的限制,無論對方什麼年紀、是不是有家室、什麼職業等等都沒有所謂,只要有愛便成了,年輕的愛情都是比較純粹的,帶有濃厚的浪漫主義,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甚至連性命也可以送上,這種敢愛敢恨,在我們成年後,受現實環境的洗刷後就沒有了。無疑,這種愛情的情感是可貴的,可貴在於其可一不可再,你想回到那個時候的你已經不可能了。
在春生家裡住的後期,莎莉約了主角到舞會,在同學面前挽著主角跳舞,據作者藉主角的描述,莎莉是挽著他來炫耀給同學看。我想這個很難說,但愛他和以他作炫耀,這兩個是不矛盾的,即她既可以愛著他,也可以同時以他作為炫耀。我自己看法是她處於青春期,青春期渴望異性,因不可得而生起寂寞,主角的出現讓她有了愛情的對像。
到第三處住所,馮士銘的死,也是令人深刻的,一個社會中的小人物無聲無色地死去,就如地上的螻蟻,然而背後卻是充滿其人生一路走來的過程與故事,有喜有悲,漂洋過海,人生起落,種種辛酸。我們都一樣,在具體的人生中,種種際遇與經歷都是獨特而個人的,但當一個人的死亡,放在社會上,放在世界中,就如鴻毛與灰塵,不值一提。士銘的死亡在於刻劃主角對淺淺交情的鄰人之情義,主角欣賞士銘的為人,無疑士銘是懦弱的,在面對他人時,尤其是壓搾他的妻子,他是一個弱者,其弱者之表現有很多因素,也許是不想傷害別人,也許覺得自己軟弱無能,不得而知。另外是藉士銘之死,突顯出其妻子的冷血無情,對於同過甘苦的寢邊人竟可沒有一絲憐憫,對其死亡亦視之如螻蟻,人性冷寞可至於此。
主角一家發現做二房東的問題原來比做租客還要多,於是又遷居做回租客了。在第四處居所,當中描寫了周女仕和老趙的一段情,周女仕是平凡的,她就是平凡人,有邪惡的地方也有善良的地方,在軟弱與引誘時犯錯,掉入騙局。老趙是不凡的,他外在平庸,內在不凡,平庸在於他是社會上一個小人物,是個行船的人,賺取微薄的薪金;不凡在於他能克己,但寬於待人,把微薄的薪金存起來,養活在香港的妻子,他總怪責自己沒有陪伴她左右,令她在寂寞中度過,他要求自己,不要求別人,何等簡單而美好的人格,當然這是小說中描寫的理想形像,現實中這麼純粹的人萬中無一。
小說以歡喜的場面作為結局,也帶著當時的文化氛圍─認為苦盡甘來,人生縱使艱辛處處,活下去總會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