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作者:杨继绳)部分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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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甘肃不甘

六、通渭问题

在大饥荒期间,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与河南的“信阳事件”同样惨烈的事件。虽然通渭 饿死人数比信阳少,但非正常死亡率比信阳高。通渭饿死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接近三分之一 , 远远高于信阳八分之一的比例。当时,中共甘肃省委和中共中央将这个事件称之为“通渭问 题”。 通渭在甘肃省东南部,属定西地区。汉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置县,有 2000多年 历史,是中国最古老的县之一。 通渭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在中国革命史上有特殊意义。红军离开江西根据地以后, “长征”到哪里去?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一直走到甘肃南部还没 找到落脚的地方。俄界会议的决定,到甘肃东北向苏联靠近,以苏联为后盾打游击。 1935 年 9 月 21日,红军到了哈达铺(现属甘南自治州宕昌县),这是一个有几万人口的小 镇,2000 年我到这里寻找红军的足迹,看到的是一个萧条的小镇,但从沿街两旁整齐的木 板铺面,可以想象出当年的繁荣。这里有一个邮局,红军从邮局里得到一些大公报(这是红 军长征以来第一次看到报纸),在1935年 9 月2 日和 9 月23 日的大公报上,有“关中匪情” 专栏,其中有“匪首”徐海东在陕北活动的报道: “徐海东窜甘,刘子丹(原文如此――作 者)进据绥德南区”。毛泽东、张闻天等看到这些报道才知道,陕北有一支共产党军队和一 个革命根据地。他们一口气读完了这个报道,大喜过望。9 月 28 日,在通渭县榜罗镇召开 会议,决定将陕北作为长征的目的地,从此红军找到了落脚点。9 月 29 日,毛泽东、彭德 怀等随第一纵队到达通渭县城。接着党中央和军委机关的领导周恩来、叶剑英等随同第二纵 队来到县城。找到了落脚点,部队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在文庙街小学召开的联欢晚会上 , 毛泽东首次朗诵了他在长征路上吟成的七律《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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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不怕远征难 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 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浪拍云崖暖 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 三军过后尽开颜 然而,24 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政权的第9年,通渭却发生了惨绝人寰的灾难。 1、通渭饿死人的比例最大 从1959 年到1961 年,通渭县大量饿死人的事,除了高层以外,对外严密封锁信息,直 到几十年以后的今天,外面的人还不知道这里曾发生过如此惨烈的事情。 2000年 8 月,我利用到这个县采访之余,就“通渭问题”召开了老干部座谈会、找了 一些人个别交谈。我想在通渭查阅历史档案,县长也让档案室支持。但县档案室负责人说, 上级有明确指示,有关“通渭问题”的档案不能开放。后来我通过别的途径,在其他档案馆 找到了与“通渭问题”有关资料。加上老干部座谈会和个别访谈,我终于弄清了被掩盖40 年的真相。 据新修《通渭县志》,1961 年全县人口比1958 年减少了78462 人,减少人数占1958 年 总人数的 28.1%。1956-1958 年三年的人口平均增长率是 2.67%,1958 年的平均人口为 276742 人(即1958 年年末人口和 1957年年末人口的平均数)按这个增长率计算,如果没 有大饥荒,1961年应有人口 299506 人,1961年实有人口只有201255 人,比应有人口少了 98251 人,相当于应有人口的 32.8%。这98251 人包括饿死人口、少生人口和外逃人口。据 资料记载,1960年 2 月外逃未归人口只有3892 人。地处大西北的一个小县,在两年时间内 , 人口减少如此之多,其惨烈程度可以想象。 省卫生厅组织的医疗队一份报告描述了人们是怎样因饥饿而致死: 通渭县从1959年到1960 年整整一年口粮不足,以致壮人体弱,老人死亡,妇女闭经, 小儿萎缩,发生了大量的瘦病。长期营养不足,大伤元气,油尽灯熄,造成了死亡,消瘦和 浮肿在症状上有所不同。但实际是一回事,主要是瘦。瘦的发展就会浮肿。浮肿实际是人体 内部血浆蛋白胶体渗透压降低和新陈代谢减弱,血管后渗透力增加。血液的水份通过血管后 渗透到组织间的间隙中长期滞留,形成水肿症状。因此,浮肿不是一种单一的病,乃是消瘦 到一定程度的症状,是消瘦发展的表现。根据近一年所见,一般是消瘦――浮肿――消瘦―― 浮肿,如此反复数次,最后形成低血糖性昏迷,心肌衰竭,突然死亡。 消瘦本身只是缺乏营养,没什么症状,容易被人们忽视,认为浮肿可怕,没有认识到消 瘦的危险。马营、榜罗、第三铺等公社发生的死亡大多是这一类。最突出的是城关公社东方 红生产队五小队张家岔村,1958年有人口204 人,从1959 年11月起到 1960年底,人口减 少三分之一。现有的128 人当中,有65 人生病,最近又死亡13人,主要是老人和小孩,都 是突然死亡的。 消瘦与合并症:消瘦是缺乏营养使人体不能正常发育,甚至发生组织异变。消瘦除了营 养缺乏外,也有伴随肠胃病、消化不良而致腹泻、下痢,大量蛔虫寄生。这是因为缺乏口粮 , 饥不择食,饮食不洁而来。城关公社双堡生产队乔底湾,全村23 户,119人,有70人患病 , 除 12 人外,其他都合并有肠胃病和蛔虫症。这个大队的申家岔小队共35 户,130人,患者 97 人,其中合并肠胃病的97 人,合并蛔虫症的93 人 根据通渭县的情况,对消瘦病产生的原因作出不全面的分析: 生活不好,缺粮少米,吃代食品发病就高。 因病体弱,长期不能恢复健康, 第三,代食品选择不对。新景公社有人吃了荞衣,再经过风吹,就会全身发麻,皮肤发 痒,面部发黑,很快就肿起来。吉川、义岗公社有人吃了野蓖麻,轻者昏晕、肿胀,重则死 亡。 生水、吃生粮、生菜,是产生寄生蛔虫、肠胃病的原因; 第五,由于粮少,家庭虐待现象较为严重。大人虐待小孩,儿子虐待老人,健康人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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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人,重男轻女,父母虐待女儿、媳妇。受虐待的,消瘦就严重。 第六,据说吃了死人肉的人,不愿吃粮食,且“瘦得肉贴骨头”,这类人在消瘦以前, 表现眼结膜充血。 通渭,这个古老的县份,本来是一个礼仪之乡。但是,饥饿使人们失去了理智,也失去 了人格。食堂里打汤,起初是一家一个罐或一个盆,后来汤越来越稀了,人越来越急了,家 里派去打汤的人在回来的路上边走边喝,还不到家就已经所剩不多。这自然要引起其他人的 不满。于是一场场你死我活的争食斗争便在家庭里发生了。结果是一家人四分五裂,一人一 个罐,每到食堂打汤的时候,人人怀抱一个罐,一齐拥挤在门口守候,即使两口子也为争食 而闹不和。食堂关闭之后,一人一口锅,各煮各的菜。那时在食堂里打饭时兴用脸盆或瓦罐 (因为容量大),汤喝完了碗可以舔而且舔了又舔,但罐子无法舔,只有小孩会立即把头伸 到罐里,舔不到的就用小指头一遍又一遍地捋到口里。一天,公社食堂里做的洋芋菜,一个 公社干部的碗里掉下了一片洋芋,落到地上,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急忙伸手去拾,手却被这位 干部踩在脚下了,孩子疼得大声喊叫,而那位干部好像没听见。 当时饿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说饿死人。县里还指示, “要把他们全部埋掉, 今后‘病’一个埋一个。”县委明确指示,要说这是打扫卫生,不能说是掩埋死人。 1965年 7 月5 日中共通渭县委的报告称:在1959-1960年的大饥荒中“全县人口死亡 60210 人,死绝了2168 户,1221 个孩子失去了亲人成了孤儿,外流11940 人,土地荒芜36 万多亩,牲畜死亡33000 多头,羊被宰了40000 多只,猪、鸡、猫、狗等几乎绝了种,拆毁 房屋 5万多间,砍伐树木27 万多株,农业生产停顿,学校工厂关门,社会动荡不安。 ” 2000年 8 月 9 日,在本书作者召开的通渭县的老干部座谈会上,几位亲历者讲述了当 年的惨状。他们说,《通渭县志》上的数字是向中共西北局汇报的数,是缩小了的,实际是 饿死了三分之一。当时,70%以上的家庭有死人,有的全家都死绝了。大量尸体没有人掩埋 。 1959 年初冬,全县饿殍遍野。城关公社五星大队旧店子三个生产队共700人,每天饿死 30 多人,活着的人将尸体抬到木轮车上,拉到附近的水沟里集体掩埋。原鸡川公社马清凤(后 为幼儿园园长、特级教师)一家八口人,除她在陇西师范上学没有饿死以外,其余7 人全部 饿死。7 具尸体堆放一坑。后来县里要求“打扫卫生”,命令队里将土坑踏陷,表面上看不 出痕迹。 参加座谈会的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县人大主任,当年是省冶金厅干部,是派来解决通渭 问题的工作组成员。他说,1959年秋天,他们来这里看到炕上、路上、田间、地头都躺着 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组给还活着的人灌汤抢救。当时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 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发生不少。1960 年 2 月,他到中林大队(属城关公社) 抢救人命,大队长刘廷杰把他们领到王家庄,看到一家烟囱里冒烟——那时候几乎是见不到 炊烟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锅里正煮着什么,刘廷杰揭开锅盖的时候,他们看到锅里煮的 是人肉,记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个麻眼儿(方言,指眼睛不好或瞎子)。敬根年强调说:“这 是我亲眼看见的。锅里有只胳膊还连着一只手,看那手才知道是个小孩子。 ”后来又到襄南 公社的吴家河,大队长董效元告诉他们说,黑石头大队的蔡东花吃过人肉。碰巧他们正好见 着了这个女人,眼睛红红的,头发脱落得很厉害,一头的头发茬子,很可怕。她还吃了自己 亲生的不到五岁的女孩。问她为啥要吃的时候,她说饿急了呀。 那时人吃人的现象不是个别的。1980 年,新华社记者傅上伦、胡国华、戴国强三人到 通渭采访,陇阳公社王书记对他们说: “三年困难时期,我家那个村里一个不到30 岁的妇女 , 把自己女儿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从新疆回来找女儿,村里人都替她打掩护,瞒过去了,因 为村里吃人肉的不少。那时人饿急了,饿疯了,提着篮子出去,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 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们去看看公社门外晒太阳的人,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是吃过人肉的 。 ” 王书记当年在引洮工程上劳动,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饿死了,全家一共饿死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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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2000年 8 月,我到通渭召开座谈会时,通渭县政协干部张大发在座,他是《通渭县志》 的编者之一,对这一段历史比较熟悉,也有研究的意愿,还可以查阅通渭的历史档案。我建 议他抓紧时间,抢救资料。在我这本书已经完成的时候,收到了张大发的著作《金桥路漫》

, 他走访了很多当事人,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其中也有很多人吃人的事件。现摘录部分 内容如下: 原碧玉公社玉关大队朱家峡生产队朱西,明里在草垛、地埂间捕食老鼠,暗中偷食人肉 , 后来将一窝蜂一次煮食,中毒致死。 一个只有四口人的家,儿子已经饿死了,剩下奶奶、儿媳和一个孙女。一天孙女也死了 , 年轻的妈妈望着死在院中的女儿发愣——她无力哭泣,哭也没眼泪。就在这时,奶奶从屋里 爬出来,拖起孙女干柴一般消瘦的尸体,向后院走去。过了一会,年轻的妈妈来到后院,发 现孩子已被奶奶碎尸后煮进了锅。后来,这个煮食孙女的奶奶也没能活下来,大概“罪孽深 重”。 通渭县中医大夫卢念祖(已故)回忆说:1959年腊月,他三妈带着女儿到河沟里刮人肉, 开始还颇有收获,后来去的人多了,碰上一具尸体,连骨头割下来几个人打平和(方言,即 平均分)。一天他三妈煮了一条人腿,端给奄奄一息的他三爸吃,他三爸不忍吃,摆手示意 让其端出去。可当他三妈刚端出客房门,就被几个闻腥赶来的饥民抢吃一光。不几天她三妈 失踪了,人们在庄后的地埂下发现一双女人的小脚,从鞋袜上认出是他三妈的。 饥饿者捕食不到死人,便捕食活人。原陇阳公社车家岔大队卢家庄生产队社员卢雄娃在 串亲途中被饥民弄死,刮去了全身肉。鸡川公社某村一家社员,丈夫在外地工作,听说家乡 发生饥荒,寄来了十多斤粮票。这女人把面买回来后,反锁大门,数日不出。好些天过去了 , 村里的人还不见这家门里有人走动,翻墙进去,几个孩子早已饿死了,但不见这位女人,以 后也不知下落。70 年代初竟东窗事发,原来这位女人弃下儿女,背着面逃走,但她还没走 出村庄就被人杀后吃了。案发后,有人追查,但杀人者早死了,死无对证,不了了之。 原陇阳公社周店大队大湾生产队张四娃用木棒子将十二岁亲生女打死煮食,后来这一家 四口人无一存活。申家山中年妇女牛某某把四岁亲生女儿弄死后碎尸煮食,也属同例。还有 一位干部身份的人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他家的故事。他说,当时,我们家有六口人,父亲 去了洮河水利工地,我和弟妹由母亲拉扯着。母亲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不知在什么地方藏 了点粮食,每当深更半夜,弟妹们睡熟了,母亲悄悄地把我叫醒,将一把用石窝(方言,即 舂)踏细的熟面塞到我口里,然后用被子捂住我的头,等我吃下肚子,她才安然睡去。母亲 为什么只给我吃,而不给弟妹们吃呢?当时,我只有十二岁,只觉得妈妈偏心我,至于更深 的意思,我就不知道了。有一次,我看见母亲望着皮包骨头的弟弟妹妹脸上显得非常痛苦, 问她怎么啦,母亲摇摇头,什么也没有说。不久,弟妹们都死了。过了一年,大约是1961 年春,父亲从洮河回来了,母亲把我交给父亲说: “没办法,我只给你拉扯活了一个,就…… 就一个了呀。”话没说完,便“哇”地一声哭倒在地上。父亲把母亲抱到炕上,也跟着哭。 这时,情况已经好多了,可是母亲整天哭得爬不起来,任凭我和父亲怎么安慰也无济于事, 不久,母亲的眼睛哭瞎了,那时,她才三十多岁。一天天,我也长大了,我终于悟出了母亲 当年的用意,她是为了保住我家的“香火”。 在第三铺乡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一对夫妇养了五六个孩子,连他们自己一共七八张口, 怎么养活?到了无可奈何的时候,当母亲的把一个六七岁的女孩扔到野地里。可孩子并没有 死,母亲看到那双翻动的眼睛,那双乞求的手,不忍心又把她抱回来。可是抱回来还是活不 成,为了保住惟一的儿子,最后又狠心扔出去了。也许老天不要她的命,她抓吃身边的野草 , 竟然活下来了。她现在也成了孩子的母亲,想到那时的情景,她会有什么感慨呀!还有这样 一位母亲,她煮吃了小女儿,大女儿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拽着妈妈的衣襟央求道:“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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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吃我,等我长大了给你添炕哩! ” 那年年底,事态更为严重了。能逃的逃,不能逃的等着死,死了还有谁掩埋他们呢?幸 好是冬天,尸体僵而不腐,否则将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呢?更可恨那年月里的老鼠,常常成群 结伙出来行劫,将尸体啃得不堪入目。 曾任通渭县副县长的白尚文,其母饿死了,曾任县人大主任的阎玉祥一家饿死6 口人, 今寺子赵家山的一位老人(当时为大队干部)回忆道:“当时村里已死人过半,可是生产队的仓 里还有几十斤油渣、几十斤粮食,就是不敢分给社员吃。省委工作组长王秉祥来村查访时, 问 :‘人都饿死了,为什么不把它分给社员吃?’我们无言答对,心里却明白:谁敢吃呀! 吃了也不得活呀!

 

 

 

 

第三章 天府饥魂

四川,号称天府之国。历来以自然条件优势、物产丰富而闻名于世。然而,在大饥荒期 间,这么一个富饶的省份,却饿死了上千万人。 我多次去过四川。每次到四川完成采访任务之后,我总要顺手牵羊,收集一点有关大饥 荒的资料。2000 年 12月,考虑到即将退休,我利用最后一次出差机会又专程到成都,集中 一个星期时间收集四川大饥荒的资料,还找新华社四川分社几位经历过大饥荒的老记者交 谈。用这些材料写完四川这一章后,又从网上发现了东夫先生的著作《麦苗儿青菜花黄―― 川西大跃进纪实》。他是专写温江地区的,文字很漂亮,他说“书中的每一件事都是经得起 查证的”。我又对这一章再次改写,本章中关于温江地区和红光公社的内容,除了注明出处 以外,均取自他这本书。

一、皇恩浩荡 幸福无边

1958年 3 月,中共中央在四川举行了一次重要会议,即成都会议。在这个会议上,第 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三面红旗”的中心内容。成都会 议通过的《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这一文件,对人民公社的出 现起了重要作用。 会议是在著名的金牛坝招待所召开的。这里的一切设施都按照毛泽东的生活习惯安排, 完备的保卫、医疗及食品检验等机构,可以保证毛泽东的健康和绝对安全。从种种无微不至 的安排,可以看出毛泽东出行的气派,也足以表明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对毛泽东的绝对 忠诚。 毛泽东是3月4日到达成都的。第二天,一位省委领导人陪同他绕城浏览。成都的城墙 系康熙年间重建,大部保存完整。毛泽东说: “北京的城墙都拆了。这城墙既不好看,又妨 碍交通,进出城很不方便。城墙是落后的东西,拆掉是先进,不拆是落后。 ”毛泽东一言既 出,成都市的城墙当年全部拆除。 从小汽车的窗口中,毛泽东又发现一道独特景观,这就是四川独有特色的茶馆。毛泽东 认为,在茶馆喝茶花钱太多,流露出不满之意。随行的四川领导人心领神会,四川省的茶馆 一时绝迹。 成都会议期间,毛泽东到成都市中心的耀华餐厅就餐。从此,餐厅就把他进过餐的地方 布设为纪念馆,供人瞻仰。 3 月 21 日毛泽东到灌县参观都江堰。他指着脚下的离堆问:“这岩会不会被水冲毁。 ” 答 :“不会,这是粒岩,很坚硬。 ”毛又问:“一百万年以后会不会?”众人无言以对。事后 人们反复琢磨领会伟大领袖的深刻思想: “这确实是个关系到川西平原安全,关系到子孙万 代幸福的问题”,便用钢筋水泥对离堆进行了加固。

插图片:李井泉陪同毛泽东视察都江堰 lmage-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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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6日下午,毛泽东睡完午觉起床,决定到乡下走走,李井泉陪同,汽车直驶郫县 红光高级农业合作社。红光社几天前已经接到通知,说有中央首长要来视察。事先作好了准 备。毛泽东信马由缰向就近的一户农舍走去,迈开大步径直进入农院。大家只好跟在后头。 毛泽东一低头进了茅屋。年近六十的女主人温幺娘眼睛不好,模模糊糊见一个高大魁梧的人 走进来,后面跟着一大群干部模样的人。毛泽东问她入社没有,何时入社,一问一答。当毛 提到分多少粮食,够不够吃的问题时,站在一边的副社长代她作了回答。

插图片:毛泽东访问成都农户。 Lmage-42

1958年 3 月20 日郫县县委办公室整理的《毛主席在郫县合兴乡红光社谈话纪要》最后 一段这样写道: 主席走后,当天晚上就下大雨,二十四队的记工员说,当真是“龙行一步,百花沾恩”。 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 “春雨贵如油,下午主席来过,我们红光社晚上就下雨,今年保证 要增产,这不是沾恩又是什么?” 40年后,作家东夫不无调侃地追述毛泽东离开红光公社以后的情况: “自从毛主席到来 的那个傍晚起,整个红光社都沉浸在幸福和兴奋之中。有幸见到伟大领袖的人骄傲而激动地 向人们诉说每一个细节,错过机会的后悔不迭。人人争相和握过毛主席手的人握手,以分享 一份幸福。人们长时间地回味、追寻和领会伟大领袖的每一个动作、神态,说过的每一句话 每一个字,走过的每一个角落留下的每一个脚印。人们筹划着,要在毛泽东下车的地方修一 个‘幸福门’;把毛泽东走过的机耕道修成‘幸福路’,路两旁植柏树;修一座纪念馆;建一 座‘幸福亭’;毛泽东下过的田取名‘幸福田’;他跨过的沟上建一座‘幸福桥’;根据他的 指示新建的小学取名‘幸福小学’;见过他的18 名小孩成了‘幸福娃’(事后查出身,这18 个孩子只有一个出身好的得到了‘幸福娃’的名字)。幸福万分的温幺娘把毛泽东在她院子 里看过的小橘子树取名‘幸福树’,把毛泽东路过的菜园改成花园,叫‘幸福花园’,毛泽东 把弄过的水烟锅和烘笼不便以‘幸福’命名,也被她精心保存起来。 ” 几千年的专制统治,把中国老百姓铸就出十足的奴性。他们崇尚皇权,迷信皇权,总是 把福祉寄托于一个好皇帝。红光公社出现的这种崇拜狂热,正是源自于深厚的皇权土壤。在 这种土壤上最容易生长出个人崇拜的毒菌。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上层,正好利用这种专制制度造就的奴性,大搞个人崇拜。就在这次 成都会议上,针对赫鲁晓夫批判斯大林搞个人崇拜和中共“八大”提出的反个人崇拜,毛泽 东两次提出他主张个人崇拜。一次是他在3 月19 日的讲话,一次是在3 月18 日陈伯达发言 中的插话(见本书第十五章关于成才会议的记述)。刘少奇在这次会上对毛多有吹捧。陶铸、 柯庆施主张对毛泽东要有迷信。柯庆施还说: “我们相信主席要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主 席要服从到盲从的程度。 ” “三面红旗”和对毛泽东的迷信、盲从,是造成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的重要原因。成都 会议是制造这两个祸因的重要一环。成都会议给天府之国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灾难,这灾 难遍及全国。

 

 

第一百页摘录

长期繁重的体力劳动加上饥饿的折磨,把妇女们的身体完全摧垮,妇女病广为流行,最 常见的是闭经和子宫脱垂。妇女们突然之间都不来月经了,正常的生理活动周期中止了,伴 随而来的是头晕脑胀,脚酸手软,腰腹胀痛,面黄肌瘦,乡下人称之为“干病”。同样因极 度虚弱和劳累的原因,导致子宫悬吊组织松散,脱垂出体外,乡下人称之为“吊儿肠”(“儿 肠”即子宫),长期磨擦,感染溃烂,痛苦不堪。温江县除害灭病办公室1960年 6 月份作了 一个调查,全县18 到 45 岁的“经期妇女”5 万多人中,停经的达两万多人,另有子宫脱垂 的 2000多人,他们并认为这个数字“可能偏小”。据他们在金马、永兴两个公社重点了解, 前者停经妇女占经期妇女一半,后者达60%。金马公社 896名停经妇女中,18 岁到25 岁的 青年妇女有 334 人。一份来自温江涌泉公社华丰管区的调查说,全管区 15 到 50 岁的 124 名妇女中,停经的达90 人,占妇女的70%以上。 妇女病也要求集中突击治疗,但大部分“医院”和肿病医院一样条件恶劣。明明饿出来 的病,却得不到营养的供应;治不好,又要治医生的罪。情急之下,医生就下猛药,结果酿 出大祸。邛崃双江公社鱼唱管理区“疗养院”医生李明征,将草乌、南星等有毒草药加进处 方,护理员又未按操作方法泡制,就让病员服了。医院条件太差,医护人员晚上都在外面去 住。两小时以后,服药的29 人全部发作,呼天抢地,无人照应。凌晨五点钟,医生李明征 闻讯赶到,发现已经有四人死得硬梆梆,还有一些奄奄一息者,他就跑出去投河自杀了。 “医疗”解决不了饥饿。“疫情”继续发展。1961 年 7月 5 日,宜宾地委除害灭病小组 “关于肿病发展情况的报告”称,自 6 月中旬以来,我区肿病又有发展,从6 月 18 日到7 月 2 日,15 天上升了29%。死亡情况也比较严重,7月 2 日比6 月 18日死亡增加了 40% 。 宜宾县月波公社光辉大队金竹生产队去年年底总人数是192 人,到今年7 月2 日,只有147 人,减少45 人,将近死了四分之一,最近几天又死了主要劳动力6 人。由于大量死人,田 土大版荒芜。宜宾县安边公社总耕地面积13171 亩,抛荒2506 亩,占总面积的19%。中共 宜宾地委一再声称要采取措施挽救危局,但饥荒还继续发展,1962 年 2 月 2日发出的“宜 宾地委关于当前治病情况的电话汇报”中说:“我区病情到 1 月 29 日止,全区出现肿干病 123832 人,比 5天前上升了 10%,死亡还在上升。”

六 、 社员饿得光骨头,干部吃得肥油油

粮食集中到食堂,不准社员在家里做饭,使干部拥有一个令人致命的权力――社员的吃 饭权,也为干部们侵吞公物和生活特殊化大开方便之门。群众吃稀的,他们吃干的,群众吃 菜,他们吃肉,群众吃一顿肉,他们吃几天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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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食堂炊事员掌握了勺把子的权力,这是直接分配食物的权力。汤汤水水的大锅稀饭 , 见了顺眼的勺子沉底一捞,就吃得多一点,见了不顺眼的皮面上一划,清汤寡水几片菜叶。 炊事员还可以半夜三更煮好的吃,往家中输送救济。这样重要的岗位,一般落到干部亲属或 亲信头上。 在饥饿中,干部多吃多占是普遍现象。省委检查团的一份报告中说,长宁县桃坪公社12 名总支委员中,有贪污挪用行为的有9 人,占干部总数的75%。全公社干部中有贪污挪用、 私分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 60%以上。他们对社员可以任意惩罚,社员无法监督他们。 什字区严海臣等5 人私分黄谷 14000 斤,中坝管理区主任张吉臣一人就贪污粮食3000多斤。 他们将贪污的粮食大肆挥霍。社员说: “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东西都被大嘴乌鸦吃光了。 ” 大足县土桥公社有不同程度多吃多占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67.9%。小河大队支部书记蒋某 1961 年为父亲祝寿,办了20 桌酒席,请了160人,吃掉集体粮食 100 多斤。后给以撤职处 分。1962 年复职后,又办干部小伙食团,共吃掉大队提留粮800多斤、国家供应社员的粮 食 400多斤,还拿300多斤回家。碾盘大队 53名干部 1962年 1 到8 月就多吃多占粮食1661 斤。社员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干部经常私下“打平伙”、“加餐运动”,还把粮食、糖拿 到家中。群众说:“社员饿得光骨头,干部吃得肥油油”、“社员面黄肌瘦,干部肥头大耳”。 各地治肿病的临时医院是干部搞特殊化的场所。由于政府对这类医院供应一些红糖、粮 食等,很多干部及其亲属以病号名义,冒领补助粮食和糖。干部利用这个机会多吃多占,还 把上级供应给病人的红糖、粮食据为己有。江北县石坝公社有92 名干部没有病虚报为病人 领取补贴,还有137 名干部家属、亲戚报称“病人”领取补贴。此外,医院的院长、保管员 、 护理员、炊事员、运输员、勤杂员贪污尅扣病人的供应物品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在涪陵县明 家公社医院,病人看到粮店供应的100斤面粉被医护人员分了。各地医院病人普遍反映,国 家供应的黄豆、红糖,他们都没有吃到。 垫江县城西公社春花管理区在公共食堂无米下锅的情况下,干部们尅扣口粮,大吃大喝 。 1959 年下半年,管理区的几个干部把小春剩余的2000斤种子私分了,一部分拿回家,一部 分放在管理区任其挥霍。1959年中秋节前后,他们从副业队提回几十只鸭子,专供几个干 部吃。 垫江县界枫公社共揭发出177人有盗窃行为,其中生产队长以上干部137 人,占盗窃人 数的 77%,占干部总数的82%。这些干部除了盗窃集体的粮食和财产以外,还对社员明火 执仗。石花管理区大队长夏某,竟在白天以没收富裕农民财产为借口,将老上中农夏炳盛家 的被盖 2 床、蚊帐 3 笼、桐籽 110斤、麻20 斤、漆 1 斤、红海椒 2 斤、烟叶 1.5 斤全部拿 走,连一床草席也不放过。 在食堂断粮、群众生活最困难的时候,郫县红光管区竟不顾群众死活,开办干部食堂, 大米白面,吃酒吃肉,几个干部吃了牛肉 200 多斤,过旧历年一队社员食堂杀了一只 150 斤重的猪,干部食堂就拿去90 多斤。红光公社有两对著名恋人,一对是县委农工部部长潘 兆清和公社党委书记郑功瑶,另一对是合兴公社总支书记刘绍元和和独柏管区的支部书记游 福群。他们的干部食堂将供应照顾病人和幼儿园的白糖、鸡蛋都卡住吃掉。1960 年过元旦, 杀了一只猪重 130斤,刘和游就拿走吃掉 60斤,当时全管区六个食堂已全部停伙,只吃一 点白水煮的苕叶,死人累累,但他们却大摆宴席三桌,为其一周岁的儿子做生日。他们为了 吃鲢鱼,在数九寒天,逼迫十余个社员下水戽鱼,共戽了60 斤鱼,刘绍元、游福群和潘兆 清、郑功瑶就吃了30 多斤……更恶劣的是刘绍元在公社上碰到一个社员拿了一只鸡,刘硬 说是偷来的,把鸡拿走,社员跟着要鸡,到了乡公所,刘便拿起电话,假装给派出所打电话 , 社员看到叫派出所,便吓跑了,鸡被他们吃掉。1960 年,潘兆清,郑功瑶夫妇数喜临门。 五月潘兆清升任华阳县委书记。六月郑功瑶升任郫县县委常委。 四川省留下的档案中,只有揭发农村基层干部的特权行为,县以上干部的特权行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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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多少资料,这是四川省委严加控制的结果。当时任重庆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廖伯康提供了 李井泉的生活情况,李井泉住在重庆潘家坪招待所的时候,几乎每天吃了晚饭后先看电影, 再打桥牌,或者先看戏再跳舞。看电影是专场,看戏是堂会。跳舞、打牌到凌晨再吃夜宵。 基层干部的特权行为是为了吃饱,而少数高级干部则是在饿殍遍地的情况下追求享乐。

七、吃青、刑罚、扣饭 七、吃青、刑罚、扣饭 七、吃青、刑罚、扣饭 七、吃青、刑罚、扣饭

饥饿难耐的农民,出于生物的本能,见到可吃的东西难免要吃。当时可以吃的东西无非 是还没有成熟的庄稼,如青麦穗、青稻穗、青玉米等。但是,这种“吃青”行为一旦被干部 看见,轻则罚款、扣饭,重则用各种残酷的刑罚折磨致死。而更常见的情况是,农民没有偷 吃,却被干部诬为偷吃而受到惩罚。 荣县五一公社新进大队二队社员朱玉发1961 年春天拿了地里的胡豆2.5 斤,被罚款120 元(相当于科级干部四个月的工资),除了把他家里的衣服、被子、席子、红苕及口粮供应 证全部没收外,还将他身上衣服脱光,进行批斗。朱玉发每天还要付给向他“追赃”的人粮 食每人 1.5 斤,工分 10个。地委向县里下达了“追赃”任务 120万元,县委又将这一任务 下达到各区,各区又加码下达到公社。各公社、大队为了完成任务,采取了“人跟人、脚跟 脚”的“追赃”活动。有的公社规定“倾家荡产,卖巾巾片片,卖儿卖女,都要缴清赃款”。 因此,在乐道、成佳、龙潭、唐山等区的农村, “追赃”的干部见鸡捉鸡、见鸭捉鸭,见什 么拿什么,社员的衣服、棉被等都被拿走。有的“追赃”干部借机大发横财。社员童光前趁 给食堂打柴之便,拿了一点柴回家,公社令其赔款270元,童无钱赔,公社将他家老人的两 具黑漆棺材当即抬走,生产队里还拉走了他的一只大母羊,抓走了一只鸡和一只鸭。有的公 社用评议的办法确定偷盗的数字,富南公社三大队在255 户中就评议出偷盗户254户。 1960年春,古蔺县的公共食堂已经断粮多日,能吃上漂汤(汤内有少量菜叶)就算改 善生活。人口大批死亡。龙美公社金坪管理区去冬今春死亡人口占原有人口的24.7%。没死 的人很多患有肿病,边干活边呻吟。饥饿的社员被迫偷吃粮食。彰德公社二管区一队84 户, 偷盗和私拿粮食的就有 77户。干部对吃青、私拿的处理也十分严厉。潭庙公社一社员偷了2 斤红苕,支部书记计算:这2 斤红苕下种后可产3000斤红苕,其价值30 元,当即罚偷苕的 社员 37元。除了高额罚款以外,扣饭、罚跪、捆绑、吊、打、劳改、搜查、没收财物。扣 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叙永县长江公社六一管理区第六生产队全队70 户人家,就有64 户被 扣过饭。社员说,这个队有“三扣”:不按吃饭时间到食堂要扣,不能下田的病人要扣,不 向食堂交野菜的要扣;还有“三不扣”:干部不扣,干部家属不扣,干部亲戚不扣。这个六 一管理区在 1960年 1 到6 月,就有29 人被捆绑吊打,其中有4 人致死。有的公社规定,社 员不请假外出、不出工、不参加会、不交野菜、不交青饲料,一律扣饭。古蔺县飞龙、彰德 、 玉田三个公社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144 人中,有三分之一打过社员,被他们捆绑吊打的社员 有 124人,其中被直接吊打致死的和逼死的有 33 人,致残6 人,重伤7 人。据对古蔺县德 跃、摩尼、太平、白沙等 6 个区22 个公社调查,1960 年1 到 6 月,干部打社员造成严重后 果的有76 起,因吊打致死的 16人,致残的 6 人,重伤7 人,扣饭饿死7 人,自杀多起。新 建公社白沙管理区1 月至3 月,受到种种不同程度肉体惩罚的社员119人,其中,吊打逼迫 19 人,打残 1 人。圣灯公社第九管理区第五生产队队长张某常吃双份饭,1960 年 3 月 23 日,社员黄文先没有出早工,张队长当即扣黄的早饭。黄说: “为什么要扣我的饭?有人还 吃双份饭呢?”张队长认为黄伤了他的面子,命令社员毛学友拿些大粪,将黄按倒在地向黄 的嘴里灌,弄得黄满头满嘴都是大粪。 省委整风整社温江工作团在上报省委和地委的一分报告中写道: 1959年底到1960 年初,在全县大抓生产、生活和继续开展反右倾斗争中,罚款、扣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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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算损失账等违法乱纪现象普遍发生。在1960 年二、三、四月,全县大搞“突击落后”,合 并大管区、大食堂等运动中,罚款、扣饭、捆绑、吊打社员群众,以及“洗毛芋头”、“留学”、 “开富裕中农座谈会”(即白天监督劳动,晚上轮流批斗)、乱捕、乱扣、乱撤干部的情况愈 来愈严重、普遍。逼死人的事件不断发生。直到六、七月“新三反”期间,这股风势稍有缓 转,但在8 月至11月的粮食核产工作中,在县委部分主要负责干部分别主持的淮口等地的 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会上,又发生了打人、 “洗毛芋头”、罚跪等行为,直到这次会议期间仍 然没有刹住。 “洗毛芋头”在河南、甘肃称为“炒豆子”,这个报告介绍,1960年 12 月 13 日晚上, 龙王公社四管区社员曾本春到食堂请人给小孩看病,被武装队长罗某与支部书记吴某碰上, 被他们诬为“偷东西”,当即遭到毒打,并搜查其家,曾取刀刎颈自杀,经急救未死。12 月 14 日,民校教师贺某发现竹篙公社联盟管区社员罗龙利偷鸡,贺将罗龙利及其母捆送队上, 狠打了三次,又将其父家中搜刮一空,逼得罗龙利跳井自杀未遂,其父于 15 日上吊死亡。 这个报告介绍说,仅竹篙区1960年 2 月到11月,在少数公社、管区、生产队干部的主持下 , 活活打死社员 6人,被他们“洗毛芋子”、吊打之后自杀的83 人,被扣饭饿死1 人。据竹篙 公社初步统计,从 1960年 1 月到 12 月,就有 241 个社员遭受干部吊打和“洗毛芋子”,265 人被扣饭,230户被搜查,99 人被罚苦工,68 人被罚款,27人被送“土劳改队”劳改或“留 学”。其中被整死者达17人,致残者 3 人。 “洗毛芋子”又称“打肉皮球”。长江流域的农民洗毛芋是将毛芋放在木桶里,装上一 些水,再用一根带把的木棒在桶里来回推动,使毛芋相互磨擦而去掉表皮。这里说的是: 将被惩罚的若干人围在中间,四周的人将他们推来推去。这种刑罚和北方称为“炒豆子”的 刑罚相似(本书甘肃章、河南章、山东章都提到这种刑罚)。 这份报告介绍,龙王公社人和管区有3 被人整死,2 人被整残。贫农社员龚明通因出工 不积极,被分支书记罚扣饭15 天,他饥饿无奈,挖了一些红苕,被“洗毛芋子”而成重伤, 送回家后上吊自杀。大明管区分支书记廖某,强令有病的社员肖有根从公社背米回管区,肖 走得慢一些,就以“磨洋工”的罪名,轮流三次给肖“洗毛芋子”,第二天,肖上吊自杀。 肖父因气愤不已而死,其妻精神失常,幼子无人照看也很快死亡。1960 年 8月,土桥管区 双流公社就有五个社员被干部迫害致死。该社总支委员兼前进管区支部书记吴某,在1960 年一年内就逼死社员两名,“洗毛芋子”10 多人,扣饭 300 多人,罚款罚苦工 20多人。又 新公社社员周玉明因得肿病,管区主任周某强迫其出工,昏倒在地,而主任反而诬陷他偷吃 红苕,当即毒打,拖回办公室,第二天即死。据不完全统计,土桥区从 1960 年 1 月到 11 月,由于干部扣饭饿死 8 人,因占小便宜被干部组织斗争、 “洗毛芋子”而后自杀26 人,被 干部活活打死 2人。 据不完全统计,长宁县桃坪公社总支书记、委员、支书与乡干部15人当中,关过社员 的就有 9 人,占 60%。全社伙食团长以上的干部441 人当中,扣过社员饭的 212人,打过 人的 19人,捆过人的 48 人,虐待病人造成死亡的有31 人。被他们扣过饭的社员不计其数。 他们私设劳改队,私设监狱,不准病人吃饭,强迫病人劳动。碾坎生产队罗大娘母子4 人病 在床上,10 天不给饭吃,死了 3人。中坝管理区的劳改队中有一个叫陈玉秀的 11岁女孩, 她被迫干了 5 天5 夜的活,疲劳过度,口鼻流血而死。大同管理区社员李友成怕扣饭,带病 出工,病倒田间,被抬回后,队长说他装病,踢他几脚,回家即死。 1960年二、三月份,合川县南屏公社由于饥饿,群众“吃青”现象比较普遍。公社党 委第一书记谭某在作业组长以上的干部中布置:凡是有偷窃行为的人,抓住后就吊、打、罚 款。谭还在中南、白鹿两个管理区先后开会毒打6 人以示范。还在会上公开说: “劳动力多 得很,整死几个没关系,打死十个算五双,砍成几块好肥南瓜窝窝。 ”“ 整这些人要有斗争性 , 不执行就反右倾。”并规定偷一棵胡豆或一个包谷罚一元,偷一个红苕罚5 元。从此,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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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打人、扣饭、罚款、抄家成风。据统计,全社159 名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中,捆绑吊打 过社员的就有 89人,占56%。被打的社员 565人,被罚的478 人,被抄家的588 户。对社 员施的刑罚有:“吊半边猪”、“鸭儿浮水”、“猴子搬疙瘩”等。据检查团调查,有44人在吊 打和扣饭后致死,有19 人打成残疾。另据樊执中1961年 11月13 日对南屏的报告:一,该 公社伤亡496 人中,吊死、逼死、活埋的有42 人,打伤、打残的62 人,因病还强迫劳动或 扣饭而致死的有392 人;二,被罚款的有 387户,罚款额为 12400 元。白鹿管理区社员张绍 荣拿了7 根红苕,被干部捆绑吊在树上,罚款20 元。张妻交了19 元请求放人,干部们不仅 不放人,还拿出5 元罚款买酒办菜,在旁吃喝。 1960年 2 月至3 月,太平区委副书记唐某(农民称他为“唐阎王”)在“突击落后”运 动中,搞所谓“拆散落后窝”,强令他认为的“落后”院子的178 户社员“大搬家”,不愿搬 的 66 户都被斗争,有19户被重点批判,8人被捆,当场逼得社员钟相成投水自杀。 据不完全统计,合川县南坪公社被打死逼死496 人,其中,吊死、逼死、活埋的有42 人;打残、打伤的有62 人,因病但还强迫劳动或扣饭致死的有392 人。这些非正常伤亡大 都是公社党委书记亲自主持或下令造成的。另据乔志敏报告,公社党委书记谭某不仅在干部 会上布置,凡是有偷窃行为的人抓住后就吊打罚款。他还在中南白鹿两个管理区生后开会毒 打 6 人示范,在会上说:“劳动力多得很,打死几个没关系,打死十个算五双,砍成几块好 肥南瓜窝。”全社队159 名生产队以上的干部中,捆绑吊打过社员的有89 人,占干部总数的 56%,被捆打的社员565人被罚款478 人,被抄家 586户。 垫江县城西公社春花管理区食堂事务长徐建民从1959 年12 月到 1960年 4 月,先后吊 打过社员18 人。社员徐文普偷吃了两个红苕,被徐建民吊打后5 天即死。这个管理区还组 织了一个“劳改队”,凡是犯了“错误”(偷吃了东西)都被送去“劳改”,“劳改”时间有一 个月的,也有两个月的。 “劳改队”劳动繁重,每晚加夜班,不能回家。社员陈素华夫妻二 人都被“劳改”,有一次偷偷回家给小孩喂药,被干部发现后,揪着头发拖回了“劳改队”。 社员郭士身患重病卧床不起,队长强令其出工,3 天后死亡。社员周代珍的儿子从修铁路的 工地病重抬回,生产队长让社员马上挖坑埋掉,不准抬回家,经社员多方说情后,抬回去多 日才死。 有了公共食堂以后,干部就掌握了农民的饭碗,扣饭是干部整治农民最常用的办法。这 样 ,“无产阶级专政”就可以落实到每个人的肚子里。1960 年 1月,金堂县农民因饥饿而外 出逃荒。1 月 19 日,金堂县委向各区、公社、管区发出了《关于控制和清理人口外流的紧 急通知》,文中规定:“外流劳动力,其家属应写信找回,到期不回,伙食、粮食自行负责, 公社一概不管”。农民外流的一个目的就是把粮食定量省下来留给家里人吃,现在外出的人 粮食定量被扣,对外出农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而隆盛公社接此通知后又加以发挥,要外出 人员家属天天写信,哪天不写,就扣哪天的饭。有的公社规定了各种扣饭的条款,扣饭就成 了社员的家常便饭。在饥饿的时代,管食堂的人常常决定社员的生死。 江北县沙坪公社小屋管理区党支部委员贺某,在该管理区长河堰食堂工作期间,对患肿 病的社员普遍扣饭,饿死病人数人。社员朱海清患肿病不能出工,被贺连续扣饭两个月,第 一个月每天只给三两原粮,第二个月只给二两,到最后5 天一颗粮食也不给,朱被活活饿死 。 社员蓝权在水库工地上患病回家,不能出工,被扣了30 天饭,蓝没办法,每天挖野菜充饥, 不久饿死在山坡上。社员冯银山一家7 口人,有4 人因患肿病不能出工,全家被扣饭,结果 7 口人全部死绝。江津县大河公社龙会管理区社员范如英,患有严重肿病,支部书记李某强 令他挑粪,在挑粪中倒在路上死亡。荣昌县社员李洪英患有严重肿病,干部强令他下水田干 活,其妻苦苦哀求干部不要派李下田,结果,李妻被干部打了几个耳光,还扣饭两天,李洪 英下田后几天死去。荣昌县高峰公社第十四管理区50多岁的女社员杨慈民被干部怀疑为偷 鸡,押送到管理区吊打一顿,第二天放出,杨在回家路上晕倒,神志不清,管理区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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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即令将杨埋掉,临埋时杨还在呻吟挣扎,结果还是活埋了。 农民遭受如此严重的迫害,其借口除了“偷吃”、“不服从领导”、“散布右倾言论”以外 , 反“瞒产私分”也是一个重要方面。1959年,荣县小春征购任务没有完成,到10 月份,秋 征任务才完成了70%,在上面的压力下,县委慌了神,企图通过打人、捕人来完成任务。10 月 2 日,在长山区召开五级干部千余人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反瞒产,落实征购任务。这是 一个残酷斗争的大会。县委第一书记徐某布置斗争说: “群众真正起来打人,不要泼冷水。 ” 长山区首先打人,县委立即表扬,并批评其他地区右倾。于是打人就普遍化了。这个会上吊 打了 30多名社队干部,10多人致残,捕了3 个公社干部。10月 25 日,又在钟鼓楼召开生 产小队长以上的会议,规模为4000人。会议的内容是反右倾,查粮食。打人比长山会议更 普遍、更残酷。这个会有 30 多个分会场同时打人,会场严加警戒,不准外出,不准会客。 乐德公社14 个公社干部中被吊打4 人,撤职8 人,受其它处分2 人。该公社大小干部被打 的有 142人,当场打死1 人(贫农,生产小队长)打残病死1 人(新下中农,财经大队长) 。 县委徐某等人提出“要粮不要人”、“要社会主义不要人”、“有粮不交者打”等口号。会后, 区、公社、生产队又层层打人。县里召开的会计会、医生会都打人,打人成风, “上级打下 级,一级打一级,干部打群众,坏人打好人”。一些“敢打人”的干部被提拔重用,不敢打 人的干部受到批评。于是,区、公社、生产队普遍设“警察”、“监狱”、“土劳改队”,任意 对下级干部和群众进行殴打、逮捕、劳教、处分,并且普遍使用肉刑。农村如此,城镇如此 , 机关、工厂、学校也如此。据对长山、人和、刘家三个公社了解,就有7 名小队长以上干部 被打死。复兴公社三大队打死社员3 人。 1960 年 9 月,永川县水碾公社,在党委书记叶某(县农水局长兼)主持的一个会上, 作出两条决定:一,凡干部有瞒产私分的,一律迁到别的管区;二,凡社员有小偷小摸的也 一律迁到别的管区。会后作出60 户迁移的计划。这个公社在叶某的主持下,被搜查的社员 占全社总户数的 60%,被吊、打、捆绑的有48 人,被扣饭的有 76 户。当时,叶某任县委 工作组长,这个工作组的15 名干部就有13 名干部亲自打人、罚款、抄家,叶亲自吊打过7 人。 一份报告称,涪陵县马鞍公社,县里安排社员每天的口粮为6 两(相当于10 进位的3.75 两),但是这个指标还经常被干部扣除。太乙大队有一个作业组6 户人家就有 5 户被扣过口 粮。社员夏道珍由于在青黄不接时拿了队里的一点苞谷,被干部发现,七算八算,算出要扣 口粮 1700斤。此后,每次拨口粮都按20%扣除。有人说这样扣是要饿死人的。队长说: “一 年扣不完扣两年,两年扣不完扣三年。饿死一个抬出去,饿死两个挑出去! ”另外,大队将 还没有收割的作物分配给社员看守,如被别人拿走,就成倍地扣除看守人的口粮。大石大队 第三生产队郑得荣看守的苞谷被人拿走了一百多个,就扣他口粮96 斤。因此,这个公社继 续出现肿病和饿死人的现象。大石大队1-9 月上旬死亡51 人,占总人口的 6.3%。社员 体质很差,90%以上的妇女都停经,今年只出生两个小孩(干部家属)。 江津县双龙公社对社员罚款名目有十多种:吃青胡豆罚款,开会缺席罚款,逾假不归罚 款(社员离村外出必须请假),死猪罚款,死猪不报罚款,完不成包产数罚款,中午休息时 捉鳝鱼罚款,插秧间距大了(不符合上级的密植标准)罚款,小孩损坏庄稼罚款(即小孩饿 了偷吃青庄稼),等等。铜梁县西郊公社二管区规定,摘一颗青胡豆罚款一角(当时社员一 天的工分才几分钱)。安居公社葫芦管理区规定,社员外出超过假期,每天罚款1 元。 1961年 1 月 4 日到 6 日,省委刘文珍和江津地委张凤伍到大足、铜梁、壁山等县检查 了 14 个食堂,看到的都是停伙、饥饿和死亡。1960年的死亡率都在 7%以上。狮子公社糖 房管区三食堂,社员万子民的小孩扯了几棵牛皮菜吃,队长不仅扣了万全家4 口人两天的饭 , 还把万子民捆走来游街示众。壁山公社借阁管区党支部书记对社员实行抄家、罚款、扣粮、 扣饭。社员拿一个苞谷扣口粮10 斤,拿一个红苕扣口粮6 斤。他让一个8 岁的孩子一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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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 120 斤煤,挑不够就要扣饭。这个管区70%的社员被扣过饭。刘文珍等从壁山回永川的 路上,看到三个社员担着箩筐,其中有一些坛坛罐罐。停车一问,女社员叫周敬明,是马坊 公社的。她丈夫生病没有吃的,她去找炊事员要点吃的,炊事员答应让周自己去拔点萝卜。 拔萝卜时被作业组长发现了,说她偷。退回了全部萝卜,还罚款37 元。这相当于一名科级 干部一个多月的工资。她丈夫又饿又急,死了。她还不起罚款,只好带着几个小孩改嫁给永 川的社员丁树林。丁树林把自己节约下来的一点米拿出来请作业组长吃了一顿饭,请求免去 罚款。作业组长坚持要罚,把女方的一些家具作价18 元作抵偿,还剩下19元用公债券补齐 后才放他们离开马坊。刘文珍等没想到一个作业组长就能对农民如此作威作福。 在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里生活的农民,一切生活资料都被干部所控制,一切生产活动都 得听从干部安排,一切行动自由都被干部剥夺,个人行为,家庭生活都被置于干部严密的控 制之下。在这样的制度基础下,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对农民骇人听闻的大规模迫害。当然,这 种情况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十分严重,有的地方情况要好一些。情况好坏取决于农村干部 的素质。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干部素质是不高的,再加上上级各种任务的沉重压力,因 此迫害不是个别的。毛泽东把这种大规模的暴行归结于“民主革命不彻底”(见毛泽东对信 阳事件的批示),即认为这些暴行是国民党的残余势力所为。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是推 卸责任的托词。在整风整社中,这些有过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曾受过严厉的处置(如举办集 训班、特训班,反过来又对这些干部施以残酷的刑罚),大批干部被撤职(如新繁县河屯公 社生产队长以上的干部被打下去和“冷落”的占干部总数的 66%),由于干部大量撤换影响 基层工作,1962年以后,这些干部的处分也都撤销了。

 

第十四章 大饥荒年间的城市生活

三、靠国家粮食定量生活的城市居民

自实行统购统销以来,城镇居民的口粮按人口定量供应。进入大饥荒年代,城市居民的 粮食定量一压再压。1960年 9 月 7 日,中央向各省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压低农村和城市 口粮标准的指示》。9 月 10日晚,中共中央专门召开“关于压低农村和城市口粮标准问题电 话会议”李先念在这个会议上讲话说: “1.3 亿城市人口上一年度销售了590 亿斤粮食。今年 七月北戴河会议上经各省要求确定今年销售620 亿斤,为此总理作了检讨。现在看来只能销 售 540亿斤。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都要压低口粮标准。在上年度 全国平均每人 29.5斤标准的基础上,再压2 斤。毛主席讲:为什么不压3斤?为什么不压 4 斤?如果按全国平均 29.5斤,再压 3 斤也对,再压 4 斤也对。当然,主席讲的是问题的精 神。这一措施如果搞好了,按10 个月算,就可以节约15.6 亿斤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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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31.66 39.10 31.66 资料来源:《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1962 年 8月 25 日。 1963 年粮食形势开始好转,城市居民粮食定量有所提高,但水平还是很低,详见表13-3。 表 13-3 1963年 8 月份40 个城市居民口粮定量(市斤)

平均定量水平 26.55 大、中学生 31.83 特重体力劳动 50.46 10 岁以上 26.52 重体力劳动 39.98 6-10 岁 22.59 轻体力劳动 32.47 3-6 岁 16.09 职工及脑力劳动者 29.03 3岁以下 8.91 资料来源:同表13-2。 在今天看来,30 斤左右的粮食,应当是够吃的。但在当年,每人每月2 两油,一年吃 不到两次肉,没有蛋,其它副食也很少,这点粮食是城市居民主要热量来源。表13-2中的 数据是粮食部公布的,实际上,各地为了“留有余地”,都相应地减少了粮食定量。例如鞍 山钢铁公司轻体力劳动的定量只有27.5 斤。 在定量中供应的相当一部分是红薯。1957 年 9 月下旬以来,京、津、沪三大城市及主 要产薯省份的大部分市镇,供应给居民的口粮中开始用红薯搭配。搭配红薯的比例和折粮率 为:北京、天津为 10%,四斤薯折一斤粮。其它地方搭配红薯比例更大一些。进入大饥荒 时期以后,红薯的比例提高了。 工矿企业由于粮食很紧张,工人闹粮事件时有出现。1960年五六月份以来,辽宁省的 工业生产一直上不去,主要是因为闹粮问题。辽宁省委工业部10 月24 日《关于在职工中迅 速开展一次粮食问题的思想教育运动的报告》中反映: “闹粮原因有三:一是人们心理紧张, 二是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影响,三是五类分子趁机造谣生事。解决粮食问题的唯一办法是: 政治挂帅,以增产节约为目的,对粮食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组织 老工人现身说法,回忆对比。凡是采用这一办法的,粮食问题都解决了。锦州市401厂原有 85%的职工闹粮或同情闹粮,经过教育辩论后,反而压缩了9000 余斤定量,没有一个人再 喊粮不够吃。”辽宁闹粮,到底怎么闹,闹到什么程度,报告没有提及。但报告中提供了一 个信息:闹粮是靠政治压力平息的。把闹粮提到“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归结为“五类分 子的造谣生事,大辩论,说闹粮是对“三面红旗”的态度,在这样政治高压下,谁敢再闹? 工人闹来闹去,不仅粮食没有增加,反而定量减少了,看你还闹不闹!12 月30 日,毛泽东 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此件印发各同志。锦州的经验很好,可以在工矿企业中推行。机关、 学校、部队也可推行。请各组同志讨论一下。 ” 401 厂的闹粮问题是怎样解决的? 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和中共中央宣部副部长周扬 说 :“一方面对广大职工进行了正面教育,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组织老工人现身说法, 回忆对比,对少数闹得特别厉害的人在小组会上进行了辩论,逮捕了三个进行政治破坏活动 的分子;另一方面加强了食堂工作,解决了贪污、浪费和用粮无计划等问题。 ”看来,逮捕 三人具有很大的震慑力量。毛泽东于1961 年1 月 10日,又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 “值得推 广,但要解决一些实际上的问题”。 在鞍山钢铁公司,由于社会上的“闹粮风”对职工家属影响很大。据分析,在闹粮中, 能够顶得住的约占职工家属的25%-30%;在闹粮中表现动摇、情绪不正常的占职工家属的 60%-65%;在闹粮中闹得最凶的占 10%左右。闹得凶的家属故意刁难职工,回家只叫喝稀 粥,骂他们是“熊包”,甚至不给饭吃。挑唆鼓励职工到工厂去闹粮。有的说, “共产党好, 肚子吃不饱”,“人民公社好,把人饿跑了”,“生产大跃进,啥也没有了”,“老太太过年,一 年不如一年”。为此,鞍山市在职工当中开展了“以粮食为中心的思想教育运动”。其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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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是发动出身贫苦的“忆苦思甜”:“看看旧社会穷人的下场。在旧社会哪个穷人一个月能吃 上二十七斤半?”同时找一些出身不好的典型作为辩论对象。如第二炼钢厂铸锭车间工人祝 守义的老婆何秀英,伪满时期是一个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闹粮中她编了一首打油诗: “二 十七斤半,饿得冒虚汗,上楼腿打颤,有钱也完蛋”。铸工车间就组织全体家属对她“辩论”, 她不得不认错。这种辩论会实际上是批判会,斗争会。 由于营养不足,城镇居民浮肿问题也相当严重。城市的幼儿也严重的营养不良。1962 年6月,成都市在机关、厂矿、街道的9个托儿所所中检查了572个幼儿,缺乏营养的占18.8%, 患佝偻病的占 5%。重庆比成都更为严重,托儿所的患病率达9.4%,街道幼儿园的幼儿发病 率达 40%,有的已双目失明,死亡率也高。 城市里饿死的人很少,但由于营养不良。人口出生率也大幅度下降,一些该出生的人口 没有出生。用《中国人口》所提供的数据计算,在大饥荒几年间,京津沪三大城市非正常死 亡总共不到 9 万人,而少出生人口总共为28.57万人。

六, 毛泽东不吃肉

在20 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些出版物中,一再宣传毛泽东在困难时期不吃肉。2002年夏天 , 曾任李先念秘书的李成瑞告诉本书作者,李先念真有一段时间不吃肉。2002年底,我在吉 林省一个资料室发现一个资料,这是商业部副部长牛佩琮给吉林省主管财贸的副书记栗又文 的一个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如下: 栗又文同志: 先念同志通知,为了坚决保证完成今年猪肉出口计划,中央开会已决定不吃肉了,并且 已从前天开始执行,中央对此决心很大,先念同志指示将以上情况转告各省财贸负责同志, 现在中央财贸各部已从 6月 15 日起,开始不吃肉了,特告,供参考。 牛佩琮 1960年 6 月15 日上午电话通知 李先念和中央财贸各部不吃肉是受了毛泽东的影响。看到毛泽东和老百姓同甘共苦,不 吃肉的消息,我曾经十分感动。毛泽东能够以身作则,值得敬佩。但是,近年不断批露的资 料,却是另外一种情况。毛泽东是有一段时间不吃肉,吃什么?他的私人厨师回忆道: 记得1960 年的10 月,北京已是寒冷的初冬了。那时正是三年困难时期,周总理提出中 央带头“以素代荤”…… 毛主席自己吃的也是“以素代荤”。当时北京没什么蔬菜,只有大白菜。一天,服务科 科长问我: “上海有什么北京没有的菜?特别是可以根据北京的条件自己做的素菜?”我说: “有的。如大力油面筋、烤麸、素鸡等,都是北京没有的。 ”他又问:“你会做吗?”我说: “可以做做。”第二天,汪东兴(当时的中央警卫局局长兼一组组长)和服务科科长找我, 让我到一组去烧菜。那时的一组就是毛主席,二组是刘少奇,三组是周恩来,四组是朱德, 五组是彭真,六组是邓小平,七组是林彪。就这样,我开始到毛主席家烧菜,做上海素菜, 做油面筋、烤麸、素火腿、素鸭,做着做着,我就留在毛主席家了。原来的厨师调走了,我 就成了毛主席的私人厨师,一做就做了五年,一直做到“文革”开始……毛主席“以素代荤” 一直吃到1961 年底。 这些名为油面筋、烤麸、素火腿、素鸡的上海素菜,基本上是豆制品,要达到较好的烹 调效果,必须使用较多的植物油。这样一来,无论是脂肪还是蛋白质,都是十分丰富的,其 成本也不比肉低。汪东兴担任顾问的《毛泽东遗物事典》收了一份1961年 4 月厨师为毛泽 东制定的西餐菜谱,其中各式风味的鱼虾共有17 种,这里不妨抄录一下: 蒸鱼卜丁、铁扒桂鱼、煎(炸)桂鱼、软炸桂鱼、烤鱼青、莫斯科红烤鱼、吉士百烤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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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青菜鱼、菠兰煮鱼、铁扒大虾、烤虾圭、虾面盒、炸大虾、咖喱大虾、罐焖大虾、软炸大 虾、生菜大虾。 延安时代以来的见证人、党史专家何方在他的书中写道: 关于毛泽东在三年困难时期有几个月不吃肉被宣传得神乎其神。事实是,医生鉴于猪肉 胆固醇含量高,建议他改吃牛羊肉。而毛本人六十年代初一度喜欢吃西餐。所以,1961 年 4 月 26 日工作人员会同厨师给他订制的一份西餐菜谱中,就有牛羊肉菜十多种,西餐汤十六 七种。 何方这段引文中注明,他这段资料来自《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 年版,第701 页。 看来,“毛泽东不吃肉”主要是造神者的宣传。即使毛泽东一段时间不吃肉,也不足以 证明毛泽东与民共苦。1959年,各省、市为毛泽东(许多地方还加上政治局常委)大造别 墅。除省、市首府以外,一些中等城市也竞相效尤。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古今中外少有 。 如湖南的'蓉园',四川的“金牛坝宾馆”,湖北的“东湖宾馆”,江苏的“紫金山宾馆”,山东 的“南郊宾馆”,杭州的“刘庄宾馆”和“汪庄宾馆”,上海的“西郊宾馆”等等,都是在 1960 年前后建造的。这些“行宫”极尽奢华,气派非凡,有些地方的装修标准竟在北京钓鱼台宾 馆之上。在国家极端困难时期,耗费了大量财富。和这些巨额投资相比,少吃一顿肉算什么? 天津迎宾馆位于天津河西区,园中的主建筑为四座别墅,据说分别为毛、刘、周、朱提 供的。这四座别墅,建筑的规模,豪华的程度,内部的陈设,呈梯形的差别,绝不雷同。令 人惊叹等级之森严。毛泽东家乡那个投资巨大的“滴水洞”,在毛泽东的老家韶山冲西南约 五公里,在他家的祖居附近。毛泽东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人安葬于此。毛泽东自己说: “这是个好地方,小时候我在这里放过牛,打过柴,割过草,和小伙伴们打过架”。1959 年 6 月,毛泽东回故乡时,对随同的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说:“小舟,这个地方很安静, 我退休后,你在这个地方搭个茅棚给我住好吗?其它领导来休息一下也可以嘛! ”不知道是 周小舟不会拍马屁,还是几个月后被打成“彭黄张周”反党集团而没有机会,毛泽东的要求 没有下文。1960 年 5月,毛泽东在湖南又同新任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谈起这件事。张平化 很快拍板在这里大兴土木,代号为“二 O 三工程”,迁出了在这里居住的农民,整个滴水洞 地区封锁保密。参照毛泽东在中南海的住房式样,再吸取苏联建筑保暖防寒的优点,修建了 以三座大楼为主体的建筑群,毛泽东住的那栋楼有主房、副房、会议室、餐厅、娱乐室等, 同时还修通了韶山冲到滴水洞的公路。整个工程历时两年,1962 年竣工。在建设期间,正 是全国饿死人最多的时候。韶山原东郊公社(后改为龙洞公社),1958年 10 月到1961 年3 月,三个大队死亡707 人,占总人口的13.5%。陈赓公社的楠香和石匠两个大队死亡率都在 百分之二十左右。全县约死3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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