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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于思考的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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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几起杀人案件

惰于思考的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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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看到了几起杀人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口角纷争引起。其中最为著名的当然是龙哥被反杀的案件。不过随后又发生了秦皇岛超市杀人事件,还有一起沈阳杀人事件。

龙哥被反杀案件,事实清楚,处理也清晰。整个民意都倾向于判定于海明无罪。具体法律的细节我也不太清楚,我个人没有能力去判定公安局和检查院做出的这个决定是否合理。但是不管怎么说大快人心。

我们希望看到一个“善善恶恶”的社会。我们希望“恶”能够被有效制约,“善”方能被发扬光大。龙哥犯了很多大忌,使得他不得不死。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作恶累累。自己压了实线,有错在先还气势汹汹。还用最危险的刀具来威胁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杀龙哥,我就有可能被龙哥杀死。那么我当然应该一举拿下龙哥,结果其性命,这也算是替天行道。龙哥的所作所为一定是恶的,如果一个社会纵容恶,而严苛善,那么这个社会必然要陷入紊乱的境地。

而秦皇岛超市杀人事件,性质上就和龙哥有所不同。但是也令人警醒。

整个事件大概如下:有两个老人,买了一个超市的西瓜,结果不知是放坏了还是西瓜就是坏的,反正买回去吃拉肚子了。结果老头子就来索赔了。30,不够;300,也不行。一下子就要讹诈1万。店主不给,就天天上门来骂。已经骂了5天了。然后这个年轻人一怒之下,出手就杀了两个老人。中间店家有报过警,但是警察也无能为力。

这个事情反映了不少现实问题。第一个,我们怎么面对这个社会存在的这种小恶人。(他们做的恶事其实还够不上违法犯罪,但是对于正义善良的人来说也无疑是一种困扰。比如说碰瓷啊,讹诈啊等等)对于故事中的这个年轻人的行为,我们会觉得太不值得了。你虽然是一命换两命,但是你好歹比他们都年轻啊。他们都已经一条腿踏入棺材的人了,本来生命也所剩无几了。可是你还有大把的年华,你还有妻儿子女需要看顾。你就这样换取了,你不觉得亏吗?

第二,警察的角色。这个事情,如果警察能够提前处理好,那么可能最后不会演变成这么严重的杀人事件。但是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警察,在这种民众之间的争吵当中,又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他也不可能因为一个人骂了几句话就把人给拘了,法律上也不支持你这么做。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是说一些反动口号反动言论的话,那么警察势必要出面干预。所以在这点上,警察确实是有腾挪空间的。

并不是法律规定了你完全无所作为。警察比如说是不是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将老人带走。当然更多的做法得参照专业律师的意见,我不在这里赘述。

第三,所有恶人,在做恶事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兔子急了还咬人。也千万不要倚老卖老,以为自己年纪大就什么便宜都要占吗?“我弱我有理”?我一直不理解这个“我弱我有理”是怎么个性质的存在。你弱,我直接就把你干翻了,你还有理什么呀。你要做一个恶人,除非你能把对方给杀掉,否则你就要冒着被人收拾性命的风险。我相信有不少恶人都会想对方一定是忍了,对方能把我咋地?把我弄伤了?更好,我讹一笔医药费,看看不把你弄个倾家荡产。可是人家不把你弄伤,人家直接把你弄死。要赔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沈阳这个事情,就又不一样了。是说一个高大魁梧的年轻人,在饭店里喝醉了酒,找人搭茬。结果有两个年轻人与其一语不合就要干仗了。两个年轻人抄起酒瓶就干上这个高大男的脑袋上去了。结果高大男直接拔出刀来,连续在这两个男人身上捅了好多刀。其中一个心脏爆裂而死。另一个也受了重伤。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外面喝酒,千万不要和酒鬼斤斤计较。不要和其干仗。如果要干,除非你有胆识和能力杀掉他。没有的话,宁可口头上吃点亏。你嘴巴上赚便宜,能有什么好处啊?不过一时嘴快。转眼之间,对方可能就取了你的性命。一个人在酒醉的时候是没轻没重的。

在社会上,两个人起矛盾通常有几个境界。第一层:两个人互相各让一步,转身离去;第二层,两个人言语争吵;第三层,两个人直接打架,但是还知道不在要害上下手。第四层,下手没轻没重,还不是蓄意要杀对方。第五层:那就是处处杀手,必须要置对方于死地方才罢休。

我的看法,是最好把矛盾停留在第一层。因为在这一层,恶化转化的可能性比较小,两个人的互相伤害本身也比较小。可是到了第二层以后,两个人的伤害就开始出现了。虽然是言语伤害。但是言语伤害,对于人的杀伤性也可以是很大的。一个人,因为言语是完全有可能被人撩拨了,然后直接把行动提升到最高级。(你说你听了这个超市男的故事之后你会不会也有冲动想把这两个老人给杀了?)

警察如果能够帮老百姓解决的矛盾,请务必帮老百姓解决掉。如果警察都解决不了,那百姓就只能自行寻找解决方案,不排除使用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警察都不能解决,那么只好通过屠杀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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