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由與正義」三問
首先需要指明的是,我這裡提到的自由(liberty),主要是指政治自由。
通常意義上的政治自由,都包括了言論自由、著作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遊行示威自由、人身自由和無罪推定原則。政治自由亦通常體現在選舉權及民主體制,公民有權對權力及政府發表不同的意見,包括支持及反對的意見。
上週六中午,針對網絡上爆出的華南理工大學某教授性侵案,我在朋友圈轉載了玻璃杂Glass Magazine一篇文章:數說:尚未退去的#MeToo浪潮:46起高校性騷擾案件的背後,並作了如下的評論:
大陸高校體制已經夠爛了。沒有代表學生利益的自治組織,教職行政化官僚化,部分老師權責不分……權力得不到監督和制衡,一切“和諧”都是樣板戲。
動態發出沒多久,我便看見一條來自朋友的,讓我極不舒服的評論——
「小心封號 」。
我的評論當然還不至於到封號的程度。真正讓我不舒服的是,我的正義行為「被審查」並被以封號為由進行「威脅」,儘管這威脅來自於一個旁觀者的提醒。以我朋友為代表的很大一批人,早已熟知微信、微博等網絡平台針對「敏感言論」的治理模式:諸如「刪帖」、「限制評論」、「禁言」、「封號」等手段。迫於這種壓力,他們或選擇沉默,或發聲前進行嚴格的自我審查,並試圖弱化自我立場,甚至到了對他人言論進行審查的地步,更有人發展到了舉報的程度。
一個社會,如果不能保護弱者,或者說不允許關於與弱者權利有關事件的討論,那社會公眾如何獲得可靠的信息並進行準確的價值判斷?這個社會還會是一個有正義的社會麼?又或者說,會有發展成一個更加民主、公平、正義的社會麼?
回到保松老師的三個問題上來。
1. 在你的生活中,你感受到最不自由的事情是什麼?這些不自由的源頭是什麼?
對我來說,最不自由的事情,就是言論不自由——難以通過網絡參與到社會公共事件的討論,包括對事件多元信息的獲取、相關言論的發表等。言論自由尚無法保證,更不用說,還有機會參與到某個社會組織,進行其他一系列的政治自由相關的活動。個體尚無法通過有效的政治參與去維護私權,同時,私權也沒有有效的途徑去監督和約束公權力。這些不自由的源頭,當然是中國大陸特色的政治制度。
2. 自由對你來說,最重要的意義是什麼?
限於我所討論的是政治自由。那這種自由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這既是憲法精神的實踐,也讓我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真正的社會公民,讓我有機會參與到社會治理和制度建設中去,追求更為廣泛的公平、正義、真、善等普世價值。
3.在你的理解中,自由和正義,自由和平等,是什麼關係?
自由、平等都是作為一個民主社會個人的權利,是社會意識形態和法律制度、文化共同決定的,是被賦予個人的,同時也是可以被剝奪的。而正義屬於價值判斷,在判斷標準上應該更加具有普適性。首先,我覺得自由是正義得以討論的基礎,而社會對正義的追求和維護又能促進個體的自由。其次,如果說「人人生而平等」中的「平等」指的是每個人在社會中的政治權利平等以及法律面前平等的話,而不因性別、智力、種族等有所區別,那這裡的「平等」,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机会平等」。而自由,在平等基礎之上,同時在法律的範圍之內,權利不僅有行使的可能,還不受社會公權力或其他因素的干預,这超越了「机会平等」。當然,自由需要個體同时承担其所帶來的的更多社會責任。
以上,如有不妥之處,懇請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