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付錢稅局,稅局付錢給我
看來2020年是一個好的開始,新年過後沒多久,我收到了稅務局寄來的一封信。
我心想,不會那麼快就寄信來叫我交稅吧!香港一般都是五月開始報稅,到七月才要交稅,你一用就寄信來,到底是什麼回事?我打開信一看,噢!是一張支票?
我仔細一看,原來是稅局退稅給我了,我在18/19年度的稅年多付了稅,所以它把多付的錢退還給我。這實在是令人振奮的一件事,交出去的稅尤如潑出去的水,雖然這錢本來就是我的,但本以為拿來交了稅的錢現在退回給我,就像是平白多了錢,實在是令人高興!
不過另一方面,就代表我的工作收入少了很多了,因為稅局一般是以你上一年度的收入來評估你這年度的交的稅,到交了後再按實際款項加減到下一年度的稅款。因為我18/19年度有半年沒有正式收入,所以就交多了稅,稅就退給我了。
其實每年到交稅的時候,我都心想為什麼要交稅,我努力工作的收入,為何要給政府,給它起那些out budget的大笨象工程,尤其是近來的風波,大家也更不想交稅了。不過,我們在街上鋪得平平的道路、家附近的小公園、消防救護服務、還有路上的街燈,都是我們交稅來換取的,活在城市,縱然你不想享用這些服務也不能,除非你自己搬到野外住吧。
幸好由於之前交多了稅,除了退稅外,我這年度應該也不用交稅了,也不需要考慮交不交稅的問題。至於網民所以一蚊一蚊交稅懲罰政府的做法,其實我則不太認同,因為這些政府的額外開支,都是花在我們交的稅上,這做法只是一時出氣,對事情沒有好處幫助呀!
或者,有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