雫井脩介《檢方的罪人》
看完心情非~常沉重的一本小說。
當初是在完全不了解這本書的情況下和漂友漂的書,拿到手裡來回簡單翻了翻,發現居然是一本神祕的書——封面、封底、折口部份只寫了基本作/譯者資料,其他任何提及劇情的簡介一個字都沒有,甚至翻開第一頁扉頁後,就直接開始進入劇情,連個目錄頁都沒有。
最多只能從書名推測應該是和法庭、律政有關的小說,於是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開始讀起這本厚達500多頁,非常「實在」的書。
嚴格來講,劇情本身不複雜,若是平常就喜歡看日劇、日影等,甚至還會覺得是有點熟悉的劇情。但作者就厲害在把可預測的劇情,搭配上每個角色的性格反應後,硬是讓人忍不住跟著角色情緒走,逐漸陷入並同時隨著劇情開始覺得一口氣梗在喉頭,直至結局久久不能釋懷。
(以下劇透注意!)
(以下劇透注意!!)
(以下劇透注意!!!)
即便當下主角之一最上還搞不清楚自己要怎麼做、能做什麼,但在將收據收進自己口袋的瞬間,最上就已失去了身為檢察官的資格。他所堅持的「正義」其實也開始變成了「復仇」。
如果說最上原本對自己的無能為力感到挫敗而猶豫,同窗丹野幾乎殉道式的自殺,無疑是推動最上走上復仇(私刑正義)之路閞鍵因素。丹野堅信岳父是能改變日本未來的人,因此殺身成仁。而最上則堅持了自己的正義,做了覺得只有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他到最後也亳不後悔。
再來說到沖野,當沖野辭職並決定提供就任檢察官時期的資料給辯方律師瞬間,在我眼裡他也和最上沒什麼兩樣,都是 「檢方的罪人」。
當然,以客觀立場來看,沖野其實是在做對的事。畢竟最上終究背負了一條人命又背叛了身為檢察官的職責。然,我們一般普羅大眾有時總把「法理情」讀(視)做「情理法」。在情感方面往往忍不住會傾向同情最上,這也造成了最上和沖野兩人結局時的差異。
我們每個人只有在認為「我對某人有用處」的時候,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價值。 於是在這裡,就出現了「貢獻感」這個說法,只要擁有「我對某人有用處」這種主觀的感覺,也就是有貢獻感就可以,毋須進一步的證據。就從貢獻感中尋求幸福,從貢獻感中找到喜悅。——《被討厭的勇氣2》
最上和沖野兩人在最後,幾乎完美印證了阿德勒的「貢獻感」之說。
即便是自我滿足、最後是做白工,最上仍被北豐寮的大家感激著愛護著,而家人對他的信任與等待更將在之後支撐著他渡過牢獄生活。於是堅持了「自我正義」的最上,是懷著心滿意足,帶著滿滿幸福感入獄,並也許有機會在未來獲得嶄新的重生。
而沖野呢?他明明成功守護了自己屬於檢察官的正義,但除了女友沙穗的支持外,他感受不到任何歸屬感並開始感到茫然,甚至懷疑自己究竟在堅持什麼?尤其結局時最上的拒絕,更是讓他連補償最上救贖自己的機會都沒有。
如果沖野能和最上一樣堅定立場,對自己所為之事義無反顧,那麼單單是幫人渣平反冤罪,我想他應該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才是——畢竟人渣是人渣,冤罪是冤罪,而他只是在執行檢察官的職責啊!
不過嚴格來說,沖野也是很無辜倒楣,說到底也都是最上害的(最上也承認自己對不起他)。先是各種隱瞞加無聲威嚴讓沖野去逼問人渣,後沖野又因之前逼問行為不得不和人渣道歉還被吐口水,難怪沖野要開始懷疑人生。
最後,整本書我唯一覺得有小瑕疵的地方,就是關於北豐寮大家和由季的感情著墨太少。甚至以最上角度看,也只有簡單幾句「待如親妹」的描述。所以在看到北豐寮大家對由季案件都這麼激動,我就有點出戲。更何況這是牽涉到個人信念和一條人命的動機,感覺有點薄弱。
(不知道是不是電影編劇也和我有一樣的疑問,或是為了劇情張力,由季在電影版似乎就被改成最上的初戀。)
內容書摘
- 「你們的手上握了一把劍,就是法律這把劍。這是一把極其鋒利的真劍,可以說,是法治國家最強的武器,就連黑道老大看到這把劍,也會嚇得渾身發抖。司法人員的工作,就是用這把劍審判活生生的人。」
- 命運的捉弄把這個工作交到自己手上,別人無法勝任。雖然沒有人拜託,但他覺得是自己必須完成的工作。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即使雙腳都踏進禁忌的領域也在所不惜。
- 「但是,我做不到。在當檢察官之前,我首先是一個人,當然會煩惱這樣是不是有問題。當初是為了對這個社會的正義有所貢獻,才會成為法律人。如果偏離了這樣的初衷,即使告訴我這樣才是檢察官,我也無法瞭解,而且也不想瞭解。」
- 「我很幸福,」他的臉皺成了一團,帶著哭腔說,「能夠助你一臂之力,簡直太高興了。我很慶幸自己是律師,慶幸自己當年用功讀書。最上,從今天開始,我要為你而活。」
- 「爸爸,你也要這麼想….你也很幸運。」
- 「雖然有一部分人揶揄我是人權派律師,我告訴你,正義可以變成金錢。」
其他備註
- 台灣已於2019/05/10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殺人致死取消追訴期。
- 延伸閱讀: 江鎬佑|追訴權時效、蔡孟翰|什麼是追訴權和法律的時效?、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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