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何曲解聯合國 2758 決議?
聯合國大會在 1971 年通過的第 2758 號決議,近年經常被中共所引用,作為「一個中國」原則,也就是包含「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註2]國的一部分」的依據,更進一步阻饒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的空間。例如 2022 年時,中共在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後推出的《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對臺政策白皮書(又稱為第三份對臺政策白皮書)中就提到,第 2758 號決議「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臺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而且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問題……臺灣沒有任何根據、理由或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他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
我國外交部也證實,中共藉由曲解第 2758 號決議,打壓我國外交空間。外交部長林佳龍在今年 6 月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時提到,「我國無法參與聯合國體系之主要阻礙,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錯誤詮釋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意圖抹殺我國爭取國際參與之正當性」,這讓其他國際組織受制於中共的壓力,無法以更具體方式幫助我國。
然而,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到底說了什麼?它是否真的如中共所詮釋的那樣,從根本上否定我國的存在?我國外交部聲明指出,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僅決定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的歸屬,全文未曾提及臺灣,也未認定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更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臺灣,所以該決議與臺灣無關。
簡單來說,它是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宣稱自己代表「全中國」的那個年代,決定要由誰代表「中國」,而最後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聯合國裡的「中國」會員席次。但這是否能夠延伸到「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顯然是中共方面的過度解讀。
臺派網紅皮筋兒在由公民團體臺灣公共策益舉辦的「週三青年日——2758 號決議的前世今生」座談會中比喻……【未完;本文全文刊登於沃草網站,點此繼續閱讀】
註解
[1]由於在本文中,「中國」一詞可能有不同的指涉對象,為避免讀者混淆,本文以下提到「中國」一詞時,指的皆是當年「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宣稱代表的、更為上位的「中國」概念,並加上引號。至於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本文將以「中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全稱表達,而不直接用「中國」指稱,以做為區別。
[2]括號內文字為作者自行加上,以下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