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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 à T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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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是 Hongkonger 還是 Hongkongese?

Betha à T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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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配圖一張。
這篇文章原文是好一段時間前以粵文書寫、放在 Medium 的這篇文章。

今天想寫這件事。話說早前在連登,看到一個有關「香港人」的英文稱謂 (demonym) 的主題,內容主要討論 Hongkonger/Hong Konger 同 Hongkongese/Hong Kongese 那個稱謂才正確。雖然我自己偏好 Hongkonger 多點,但由於兩派用作攻擊對方的論點都頗奇特,因此我特意做了點搜尋,看看那邊指控有否真憑實據。而我的總結是兩邊都只是亂說的,沒有真憑實據。

-ese 代表蠻夷國家?

有反對 Hongkongese 者,說 -ese 後綴只會用在一些蠻夷、落後地區的人的稱謂上。例如當年英國人將中國、日本、越南等東亞國家的人稱為 Chinese、Vietnamese、Japanese 時,就是認為東亞人是蠻族。然而這說法,除了在一些香港的討論區外,我未曾在其他地方、其他語言找到過。而這說法亦解釋不了為何在歐洲的葡萄牙、馬爾他,他們的 demonym 會是 Portuguese 同 Maltese,亦解釋不到 Milan、Genoa 等地的 demonym 會係 Milanese 和 Genovese。

追溯 -ese 後綴的源頭,我哋會發現它是從古法語 -eis 後綴借入,而 -eis 後綴本身亦源自拉丁文。而這 -eis 在法文則變成了我們現在常見的 -ais 和 -ois,例如 français、anglais、japonais、chinois 等稱謂,當中不見得帶有貶義啊。再舉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兩種同樣脫胎自拉丁文的羅曼語族語言作例子,他們用來製造 demonym 的 -és 和 -ese (與英文同源) 後綴亦不見得帶有貶義,例如 inglés/inglese、irlandés/irlandese。

而假如這「蠻夷說」屬實,我想在香港人為 Hongkongese 抗議之前,其他主權國家的國民、政府——特別是 Chinese 政府 ——早就會去抗議了,要求國際社會改用另一個稱謂。

其實我自己也不太喜歡 Hongkongese 的叫法,因為我主觀地認為 /ŋiːz/ 這結尾好「不像英文」,相對上沒有 /m/ 同 /n/ 音結尾的國家名使用 -ese 般順口。我亦估計大家讀著讀著就會令整個 /ŋ/ 音消失掉,特別是香港人自己。然而怎樣都好,沒有事實支持的論點是不應四處流傳的。

城市才用 -er,國家不應用 -er?

另一方面,反對 Hongkonger 者,會說 -er 後綴多數都是描述一個人來自哪個城市、地區,而不會用於國家,因此用 Hongkonger 有自貶身價、將香港說成是普通城市之嫌。但這講法又是否屬實?

廿一世紀,搜尋世界各地居民的稱謂,Google 或者 wiki 一下就得 (按:牆內就不知道了)。而我在 Wiktionary 就至少找到 Luxembourger、Icelander 和 New Zealander 三個用上 -er 的「國家級」demonym。三者是否經常被誤認為城市?沒有。既然答案是「沒有」,那我們又何必妄自菲薄,覺得 Hongkonger 會予人感覺低一級?

追溯 -er 後綴的源頭,是源自原始日耳曼語 *warjaz,意思係居民、防衛者。這字流傳至現在各種日耳曼語族語言,變成了 -er、-are 的樣子,只作為後綴存在,意指某地方的居民。而這個意思是沒有限制、區分城市或國家的。例如德語的 -er,除了可以用於城市名「Ich bin ein Berliner」這樣外,亦可以組成 Japaner、Italiener、Niederländer 等表示不同國家國民嘅 demonym。

固然在英文裡面 -er 用於城市的情況較多,例如 Londoner、New Yorker 等,但這是否代表我們需要強加「用 -er 即城市、國家不用 -er」這個本身並不存在、亦已經有數個國家名作反例的「規則」呢?

此外,當我們的認同會因為一個後綴就被貶一級,那我們的認同是否太過脆弱?是否太玻璃心?

那該怎辦?

雖然我明顯覺得 Hongkonger 好聽點,但我自己的看法是目前沒有人有權去裁定 Hongkonger 和 Hongkongese 那個才是「正確」的稱圍。正如上面提到的盧森堡,也有 Luxembourgian 這個比 Luxembourger 少人使用的替代,可見稱謂並非只准有一個。

說起來我又突然想到個很有趣的替代方案—— Hongkongian。首先, -ian 這後綴夠常用,用於國家和城市都行,這裡又暗合「香港人」粵語讀音,Problem sol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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