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法律的癖好,難道可以被容許?

射手媽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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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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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零容忍!
圖片來源:Pixabay

其實早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之前,我曾經成立過小孩的粉絲專頁,但因為幾年前發現一件事,於是我嚇到馬上關版。

這個事情的起源是幾年前得知在PTT有個版叫做「kodomo」,取自於日文「子供」的英文羅馬拼音,也就是小孩子的意思,中文版名是「蘿莉正太板」。

我不知道這個版平時的照片及文字是如何呈現,但是當時我看到的小女孩們的照片大約是國小的年紀,大概就是夏天在路上會看到的穿著,但共通點都是露出大片身體的面積,比如穿著無袖背心,或是露出大腿的短褲,其實都是很正常的穿著,姿勢也沒有任何不雅。

但可怕的是文章底下的推文,充斥著滿滿的意淫字眼,我看了不僅是憤怒,而且是反胃,我從沒想過這些天真活潑女孩的背後,竟然有這麼多戀童癖的噁男在虎視眈眈著。

大家試想著,一群男人分享著生活上偷拍的女孩照片,討論著他們雪白的肌膚是如何吹彈可破,接著就進入到他們的性幻想世界,甚至可以公開意淫討論,我實在是不敢相信我看到了什麼,唯一能做的就是立即把小孩的粉專關版,誰知道這些人平時是否會在網路上抓取陌生女孩的照片,又會做些什麼令人倒胃口的事呢?

身為一個女性,我很難認同這樣的性癖好,尤其是以「偷拍」的方式取得,再來是「公開」討論,這對女性來說都是嚴重冒犯,令人感到相當不舒服。

身為一個母親,我更是擔心孩子在險峻的環境成長,又會遭遇到多大的危險與困難?身為父母,沒辦法一輩子都陪伴在他們身邊,即便再怎麼教育他們該如何保護自己,都很難預測這些人有沒有可能會在哪一天把幻想轉化為實際的犯罪行動。

也因為如此,昨天看到某主持人因為被發現購買非法偷拍未成年少女的影片上百支,所以被處以120萬罰款與1200字悔過書,又讓我想起了幾年前PTT蘿莉版的往事,忍不住感到相當驚恐與憤怒。

我看到有些網友說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癖好,但如果一個人的癖好是需要經由非法偷拍來取得,而且還是未成年的孩子,難道是可以被接納並原諒的嗎?

我更不能接受因為自身的利益而去幫這位主持人發聲的任何人,因為這可以凸顯一個人不尊重他人的本質,還有自私自利的醜陋人性。或許有些人跟他有交情,或是曾經受到他的恩惠,但可以選擇不要出聲,而不是高調的給予他溫暖,這難道不是殘忍地踐踏受害者的心靈嗎?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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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手媽咪婷婷射手座,全職媽咪/斜槓寫作者/新性感雜誌共同創辦人 喜愛音樂、電影,更熱愛閱讀,資訊焦慮症患者 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298701145 方格子:https://vocus.cc/user/5d4b0ef1fd89780001fc7e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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