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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ah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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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和ViuTV的《Chill Club頒獎典禮》現象真的是「香港流行文化」的「虛火」?

阿信 ah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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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流行文化」當然不止流行音樂,還有電視劇、電影、漫畫、網上媒體二次創作、KOL等。不過都先談談香港的流行音樂。



如果以Mirror和ViuTV的《Chill Club頒獎典禮》現象評論成「香港流行文化」什至「香港文化」的「虛火」?我只想問香港的流行文化是否只有流行音樂,而ViuTV又是否香港的主流電視台?


「香港流行文化」當然不止流行音樂,還有電視劇、電影、漫畫、網上媒體二次創作、KOL等。不過都先談談香港的流行音樂。


在Mirror 出現前,香港擁現大量外地回流的音樂唱作人,如林一峰可說是始祖。他們想擺脫香港流行音樂歌手=藝人,除了創作和製作音樂,或出席音樂演出及媒體宣傳,還需接拍廣告、電視劇、電影和電視綜合遊戲節目;他們認為唱作人應專心做好音樂,所以他們拒絕跟大主流唱片公司簽約,自組經理人及製作公司,由主流唱片公司代為發行。所以他們可投放在音樂製作和宣傳的資本不及簽約大主流唱片公司的歌手;所以在媒體出現的頻率也不及他們;另外簽跨國唱片公司的歌手其音樂亦可同時在外地播放發行;而在97回歸後,香港變成中國特區,可能政治問題,香港本地創作歌手似乎也失去了台灣市場,到台灣發展的主要是加拿大回流的少數唱作人。因此在這時期,香港的流行音樂市場可說普遍是decentralised (反中央性),但仍有在社交媒體被負評的大台歌手;音樂種類比較多元,但因宣傳成本及地緣問題而未能在媒體空間不斷出現令一般人有深刻印象。


後來,歌影視三棲的Mirror走紅,一來他們簽約香港其中一個免費及網上電視台ViuTV ,另外他們做回惜日香港藝人的指定工作:即不止唱歌、跳舞、表演和宣傳,還包括其他演藝工作。因為他們不斷在媒體及網上媒體出現,吸引了大批本地及外地Fans;而現在的Fans更自組後援隊為偶像作額外宣傳和造勢,所以Mirror 的「人氣」爆燈。但這種藝人經營模式是好是壞?一般觀眾可能會主要留意包裝和表演水平,因為他們排練外還需兼顧其他演藝工作,所以演出水平不算很穩定。不過姜濤常說希望做多幾年演藝事業儲到一筆錢就退隱,可見「藝人」其實也是一份「揾食」的職業;如90年代藝人(其實我覺得她是演員多一點)Dodo鄭裕玲最紅的時期被稱為「鄭9組」,意指她同一時期接拍9部電影,可想而知藝人「走紅」除了人氣,還有很多工作機會。


而當Mirror被力捧和走紅,他們帶動了香港整個創意工業,養活了影視製作人、音樂製作人、形象設計師、化妝師、髮型師等。香港是一個有歷史的娛樂製作中心,原因是香港是一個集資和融資的地方,稅率低,才可發展成現有的情況。其實70年代同90年代台灣的國語片同流行音樂都十分蓬勃,香港跟台灣的藝人和製作人根本是兩地走,後來大陸開放市場,港台兩地的人材變成了三地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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