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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聽音樂?怎麽聼音樂——把握聆聽方向的有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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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爲什麽聼音樂

為什麼聽音樂?不同人有不同的見解。在聽歌的過程中,不論你是邊看書、邊寫作業邊聽的被動式聆聽,還是一個人帶著耳機在地鐵裡沉浸式的主動聆聽,能想到的理由基本都集中在以下幾個層面:

      1 情緒層面,比如我剛才聽周傑倫的《Mojito》、楊千嬅的《火鳥》時候引起了部分的情緒共鳴;

2 文化及社會層面,比如搖滾樂通常所代表的反叛精神(見電影《海盜電臺》或張鐵志的音樂社會學分析);

      3 理性分析層面,基於音樂的一些客觀要素(節奏、節拍、旋律、織體、音色等)來判斷標準來確定音樂為什麼好聽不好聽(常見於專業樂評)

      4 美感哲學層面,聲音的時間性分析(持續的整首音樂作品)或聲音本身的意義(如約翰凱奇),比如很多噪音音樂聽眾在評論音樂時候所用的感觸(“一次靈魂的宇宙出遊”等等激發態的聲音理解)

      事實上,從生理角度我們為什麼要聽音樂呢?讓我們看看下面這幅圖:

人耳耳蝸內的聽覺纖毛

這幅圖說的是什麼呢?說的就是人類隨著年齡的增長所出現的聽覺纖毛退化,可以明顯的看到,上方的聽覺纖毛是規則排列的,而下方的已經開始東倒西歪。這種退化,就是聽覺纖毛的失利。這種失利的後果意味著——有的頻率的聲音你是再也聽不到的了。年齡增長與外力損傷都會導致這種聽覺纖毛的失利,有種病叫做聽覺過敏,就是部分由於聽覺纖毛失利導致的某些音聽不見以及腦中的嗡嗡聲噪音。

為什麼要聽音樂?毫無疑問,其中的一種答案必然是:保持聽覺器官的銳度,避免聽覺纖毛失利。事實上,經常有意識的刺激聽覺纖毛(聆聽音樂),是保持聽覺感受器銳度的最好方法。

好的,那我想問,我天天聽人声、聼新聞(VOA,BBC),能不能保持聽覺纖毛的銳度呢?很遺憾,答案是不能,因為人聲的頻率僅僅集中在中音區,而聽覺纖毛的退化是從音域的兩端(所謂人耳的極限音域)開始退化的。曾經有這樣一組實驗,兩組纖毛失利的老年人,一組給予的談話節目,另一組給予的器樂並教授聆聽方法。為期八個月,最後器樂組的老年人聽覺銳度與聽廣播那波比平均提高了百分之七十。

下方的聽覺纖毛明顯東倒西歪

第二部分:怎麼聽音樂?

從生理上回答了為什麼聽音樂之後,估計好多人已經迫不及待的想玩一段聲頻掃射了,從200赫茲掃到16000赫茲,看看自己的聽覺音域大概在什麼範圍裡。不過別急,瞭解了聽覺纖毛之後,我們應該聽何種類型的音樂呢?又怎麼聽音樂呢?是不是我每天從低頻到高頻重複掃我的耳朵就屬於音樂學中存有優勢的耳朵(其實很多噪音愛好者就是這麼幹的)?

事實上,很多聽日系噪音的人,聽覺的敏感度都比常人要低。好多的噪音愛好者愛放大音量,經常幹出燒箱子的事兒。如果你去過噪音音樂的現場,出來後一定會有一段時間的耳鳴。這種情況其實對聽覺損傷是非常大的。(並非貶低噪音音樂,實際上,很多噪音音樂的樂手水準是很高的,比如灰野敬二,然而灰野敬二香港講座的時候也說現在他只能聽到一萬二頻率的高音了)

打開聽覺開放度、確立有效聆聽方向

那麼究竟怎麼聽音樂?答案很簡單:一是打開聽覺開放度,二是保持有效聆聽方向。

一、打開聽覺開放度。

如果是中國大陸成長、經歷過打口帶時期的朋友可能知道,中國大陸流行的多樣化非主流音樂(多指歐美音樂風格劃分)風格大概經過了這麼幾個時期:

90年代中後的Grunge和朋克(代表樂隊:Nirvana之類)-90年代末金屬(Metallica和Megadeath)—兩千年初的英倫(Radiohead)——2004年的哥特仙音暗潮與後朋(Sopor Aeternus和Lacrimosa,4AD等)—— 2007年的後搖(Mogwai之類)——摩登天空將此作爲一種主流文化生活推向日常消費(簡單民謠、日系電子、Jazz Hiphop、獨立唱作人等等)。

在這些不同的時期,分別有一批這些音樂風格的死忠的形成(通常以金屬和電子居多),有一批人只聽金屬,也有一批只聽電子。同時,國內樂隊基本也是跟著這波潮流在走,少有反骨者。

如果接觸多了你會發現,很多搖滾(泛指)聽膩了的人,基本是轉投以下三個方向:古典、爵士(不包含自由爵士)、實驗音樂(噪音,迷幻,自由爵士,即興,田野錄音...)為什麼?答案很簡單:在於搖滾樂和流行音樂節奏的高度重複性。搖滾與流行和上述三個方向的最大區別有四點:

1 流行歌(包含上面泛指的搖滾)脫胎於舞曲;這裡的舞曲不是現在大家通常所聽的合成器,trance之類的電子舞曲,而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舞蹈音樂。舞曲有個很明顯的特點,就是節拍節奏的重複性。說白了就是不變節奏,節奏是人耳最容易抓到的聽覺元素。而舞曲如果變化節奏的話,沒法跳。

所以從舞曲脫胎出來的流行歌因為其節奏的穩定而容易被人聽進去。一個很明顯的現象——流行歌曲聽兩遍就能哼下來。古典你聽十遍也不見得能哼多少小節,就是節奏在搗鬼!這也是很多聽搖滾的人最後轉到爵士這種節奏更加自由的音樂的原因。

2 流行歌無變速(每分鐘拍數固定)。速度的快速變化是非常影響聽感的,在速度變化的過程中抓住旋律,就好像在一個經常地震的房子中生活一樣。無變速與節奏穩定使得搖滾樂和流行歌琅琅上口,也造成他們琅琅下口。

3 曲式結構簡單(針對古典樂)。流行音樂一般兩種結構,主歌1+主歌2,主歌+副歌+主歌,這種簡單的結構造成了聽覺方向的穩定。

4 歌詞。是的,就是歌詞。由於語言熟悉度的關係,流行音樂,人聲出來必然先抓人聲,主唱在聽覺的第一方向上永遠高於主音吉他。很多時候,聽流行歌,是聽歌詞而非音樂。

對照以上四點試聽二手玫瑰的《採花》,這是一首三拍子的音樂(比較少見,一般常見的流行或者搖滾是二拍或四拍的多),再隨便找一段古典音樂來試試,你會發現上述四個特點,尤其是第一個特點拉開了搖滾和古典之間的距離。

然而,談論這麽多流行、搖滾與爵士、古典之間的區別。那是不是流行、搖滾是低級的?爵士和古典就是高級的?難道李鐵橋就一定比Beatles牛逼?當然不是。事實上,大部分做流行音樂的人都是知道這個道理的,流行和搖滾音樂的特點能滿足特定的社會需求,邊擠公交邊聽德彪西的人只是少數,但聽個碎瓜(Smashing Pumpkins)卻很能配合擠公交的環境。

偉大的樂手,恰恰是在風格的限制內對音樂的美感進行突破。Beatles能在固定的節拍和節奏下做出美妙的音樂。事實上,沒有說這種風格一定比另一種風格好這一回事,只有好的音樂家和好的音樂,沒有好的風格。從巴赫到貝多芬,是一種音樂的進步,但一定是一種美感的提高嗎?像流行與合成器音樂裡的席琳迪翁和Brain Eno,搖滾裡的David Bowie和Joy Division,齊柏林飛艇, 後搖裡的GYBE和Mono,都是能在固定風格裡尋求變化的音樂家。

説了這麽多關於基本音樂風格的確立,怎麼進一步打開聽覺的開放度?很簡單,不要菲薄任何一種音樂風格,多聽。這在明白上述道理之後,很容易做到。而比較難得是,瞭解音樂風格出現的原因,繼而瞭解這種風格所需要的聽覺需求。

比如,流行音樂的出現和留聲機的發明有很大的環境,人們需要在有背景聲音干擾下能夠快速捕捉的聲音。所以,邊逛街邊聽流行歌,不要覺得是對音樂的褻瀆。很可能,音樂家就是為了能讓你在這樣的環境中能夠聽進去,所以故意加強了強拍的低音!我的建議是,不要封閉在任何一種風格裡,打開聽覺,什麽都聽。這是第一個階段。


二、形成有效聆聽方向

在上面敘述的流行、搖滾和爵士古典的區別之後,大家明白了流行音樂為什麼好聽的原因。但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古典音樂是老掉牙的嗎?是不好聽的嗎?還是我沒瞭解這種音樂的構成基礎而採用了錯誤的聽覺方法?流行音樂因其固定節奏而能聽進去,古典音樂怎麼辦?爵士怎麽辦?用什麽方法聼?

事實上,聽古典的人面臨的很大一個問題就是:走神。第一分鐘能聽到音樂,過一會就想別的了,等到強音和高潮出來,再聽一耳朵,然後一會又跑了。到音樂廳,則是睡大覺!究其原因,則是聽覺沒法形成有效聆聽方向導致的。

大家試想,我們現在的音樂可以讓我們在各種場合聽,逛街聽,寫作業聽,寫論文聽。但是在貝多芬當年的時代,人們聽音樂是多麼不容易,有的音樂家要徒步三十公里去聽兩個小時的管風琴。由於聽音樂的機會少,因此大家聽音樂時都很專注,進而養成了有效的聽覺方向。對於用Ipod養成聽音樂習慣的我們,不是我們的耳朵不行,而是我們早已拋棄了那個時代聽音樂的習慣。

那可能有人要問了,是不是我專注認真的聽就可以了,何謂有效的聆聽方向?

所謂有效聆聽方向,簡單的說,拿到一段曲子,知道先聽什麼,後聽什麼,對自己的聽覺器官有所期待,使得聽覺有方向性,達到不走神的效果。對古典音樂來講,因為它變化了大家聽流行歌時候的根基——節拍、節奏與速度。因此它跑神,而進入古典音樂作品,重要的是對旋律的記憶,而這種記憶建立在對節奏的熟悉之上。那麼,如何建立有效的聆聽方向?

答案很簡單,瞭解曲式結構是第一步。以奏鳴曲式為例,奏鳴曲式包含三個部分:呈示部,展開部,再現部。呈示部一般包含兩個主旋律,即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倘若不知道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就無法形成對旋律的記憶,這樣過了十幾分鐘在再現部重新出現這兩個主題的時候,由於聽覺耐力不夠,很可能已經分辨不出來了,只是一種模糊的似曾相識之感。然後大叫一聲:“好!崇高!美!”這種聽法,無疑是在吃西瓜的時候只著兩粒西瓜子,就以為是西瓜的味道了。

然而,這裏常設的一個批評是,這樣似乎將欣賞音樂的門檻劃分得過爲高了,難道一定要受過教育后,方有談論獲得音樂美感的資格?個人的答案是,藝術品欣賞中,感性審美(直觀感受)與理性審美(經過知識、技能習得的對材料進行分析的分析方法)永遠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過程,這并非指單一的審美風格不具備欣賞的資格,而是在與自己的縱向比較中,我們永遠不應該滿足于以爲自己已窮盡了審美的邊界。

拿到一個曲子,不知道先聽什麼,後聽什麼,誰的錯?絕不是聽眾的錯,而是大家小時候音樂老師的錯。在中國,一般情況下,音樂欣賞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模式分三步:一、作曲家是誰,哪年生,哪年死,生了幾個娃。二、作曲家寫過xxx,xxx和xxx,這首作品,是聽見盲女彈琴,作曲家為了約炮而作。三,聽吧,管他睡覺不睡覺,使勁聽就是美!就是高雅!要知道,貝多芬之所以偉大,不是因其人格偉大而音樂偉大,而是因其音樂偉大而人格偉大!將藝術家還原為人,是必須要有的觀念。

第二種模式是上海音樂學院錢仁康先生創建的,依照曲式結構和體裁展開有方向的聆聽,告訴學生接下來該聽什麼。第二種方式的服務,明顯更加有效果。中國聽眾素質的發展,有效聆聽是最薄弱環節,坐在音樂廳裡,音樂響起來,不知道捕捉什麼,聽見了聲音,加上小時候課本學過的崇高、偉大之類,便立即走向情緒和美感的最高層。這種越級跳躍,其實是一種藝術欣賞的殘缺。

恰恰是不知道聽哪部分,造成了聽眾的走神。更加造成了音樂廳裡的水準上不去,之前古典音樂現場曾經發起過一個經典討論——“音樂廳能不能嗑瓜子?”理由是他聽郭德綱的相聲就在現場嗑瓜子!古典音樂的有效聆聽者,無一不是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情況下靈敏地追逐聽覺方向。在國外,由於音樂廳的聲響效果,在樂章中間咳嗽都是大忌。而在國內,因為沒有一個好的音樂教育體系,導致觀眾不知道聽什麼而跑神,進而嗑瓜子,個人覺得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然而放到個人是否有這種審美的自由,行使自由是否會干擾到他者,似乎又到了公共演出的自由”群己權界“問題了。

三、不是樂評的樂評?

近年來,國內許多樂迷熱衷於版本比較和討論。而這樣的討論多基於感性基礎。在沒有形成聆聽方向的前提下,盲目進行版本比較。覺得一個鋼琴“細膩,清亮的音色“,很大可能是他在泡一杯茶,夕陽照在臉上聽的,要是剛吃完飯,就不會有這樣的感覺。這樣的版本比較,與其說是欣賞水準高,不如說是”就感受在談感受“。

一份好的樂評,一方面要表達自己的感受,另一方面更要說出自己美感的來源。即”好在哪?為什麼好在這?“、”用哪些客觀材料可以佐證它?“這兩個層面。樂評不是編故事,不是抒情散文。美感沒有立足點,只是一時自己的悟性和外在環境作用。很多樂評家,直接把音樂的美感上升到”老子,莊子“的玄學高度,卻不知可能只是樂器由強變成了中強。早上聽了喜歡,晚上聽了就不喜歡,僅靠印象談音樂,美感沒有立足點,不妥。

四、把握聆聽方向的有效選擇

嘮嘮叨叨這麼多,無非是想告訴大家:聽音樂,或謂之藝術欣賞,其實是一個”從感性到理性,再從理性到感性“這樣一個理智與情感交融的過程,兩者均不可偏廢。不要因聽覺開放度不夠而鄙薄一種音樂,也不要因無有效聆聽方向而盲目昇華到玄學、哲學、宗教層面。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依序展開,不可違規操作,應堅持體驗在前,解讀在後,不可缺失。這裏建議四個聼音樂的方法步驟:

第一、藝術品風格體驗。很多人在學習音樂的時候,非常願意從書本入手,找一本書來看,拿著書裡看來的知識,去跟別人溝通交流。這絕不是學音樂,更不應該如此接觸音樂藝術。真正藝術品的學習和領悟首先需要大規模體驗藝術品,在聆聽中對風格樣式進行積累,逐漸在感覺中將歷史的層遞關係整理出一個先後。不過,多聽固然重要,怎樣聽更加重要。

第二、藝術家人格分析。隨著風格把握的漸進,我們會進入對藝術家人格的理解。藝術品的積累越多,藝術家人格的審視就會越精神。某部作品的作曲家是怎樣的一種腦結構?怎樣的人格特質,造成了作品的特點?作品中,欣賞什麼。不欣賞什麼。喜歡其中的哪些部分,不喜歡其中的哪些部分......建立在體驗基礎上的思考,會獲得許多其他角度所不能獲得的關於作曲家人格的啟發,而不是照搬書本知識,放棄獨立思考的權利。

第三,藝術史觀形成。通過前兩個步驟的學習,充分把握音樂風格,開始進入音樂藝術品歷史。解讀藝術品內涵。形成個人藝術史觀。例如,為什麼貝多芬被視為承前啟後式的人物,而不是莫札特?為什麼舒曼最具價值的創作成就集中在藝術歌曲和鋼琴領域,而交響曲即便寫了不少,也無法作為關於原創力的第一手佐證?等等問題,都是藝術品風格和藝術家人格雙重合併後進入歷史層面關照思考的結果,由此開始基於藝術史著作不同觀點的閱讀,針對藝術品的歷史價值,形成個人觀點。

第四、藝術史學沉思。這是藝術品學習的最高階段,針對某一藝術品個案,綜合所有關於這一藝術品的觀點,思考其立場來源,換句話說,就是評價者或著史者之所以如此立論的原因。借用福柯的話說,就是重要的不是著作說了什麼,而是誰在說?


舊文重發(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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