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忍的怒氣
先說結論,《怒》的演員、攝影、配樂什麼的,都太強大了。以致於讓我很專注在故事裡頭,然後被這個故事強烈打擊,受了嚴重的精神傷害。(是好的意義的精神傷害)
《怒》表面上是在寫懸疑命案、是在寫感情,但對我來說,他實際上是在描繪這社會的弱勢族群:無論是被社會體制剝削的窮人、性工作者、同性戀族群、或是在政治、文化與地理位處於邊緣的沖繩人(台灣其實也有類似的情境)。
這種體制上的壓迫,讓人很難翻身,即便滿腔怒火,卻發現怒火也改變不了什麼。
於是生命變得隱忍,變得卑微不堪。
不堪到,會懷疑自己是否配得上幸福?
不堪到,當看到了人們過著幸福的生活時,會懷疑那是一種對自己不堪的嘲諷。
不堪到,會自我貶抑,會覺得自己的存在是可疑的。
然後這些不堪,會讓自己扭曲,做出許多自己都覺得犯賤的行為。
賤。
當「怒」不可抑,卻只能吞忍時,我覺得最能體現這種悲慘的字眼,就是「賤」。
《怒》做為戲劇,把這種體制上的殘忍張揚到最大,讓人覺得驚悚。但劇中所表現的種種憤怒、懷疑與貶抑,卻是真實存在於社會上許多人的身上。
看完整齣戲後,我被這齣戲的寫實,被這齣戲所展現的社會現實,給重重的傷害到了。尤其現實生活中見過許多類似的案例時,就更覺得難過。
我的精神真的被重重的傷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