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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的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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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冠姓权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不存在的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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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的冠姓权争议

     前两天微博上关于争夺冠姓权的话题又吵得沸沸扬扬。缘由是,一位博主@写论文使我快乐_今天写论文了吗 发布了一篇长文,讲述了自己因为冠姓权和丈夫产生矛盾最终离婚的故事。

      这个微博具备了很多引起争议的话题,比如对自由的看法:外人眼中样样好的伴侣,下班就回家带娃做家务,支撑女博主发展事业和跟随她去别的城市生活,“但是这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我要自由。”

      对婚姻生活的看法:“即便这样看上去很优秀的丈夫,依然是吃尽了婚姻红利,作为社会人成功吸引了脑子一团浆糊没有社会化的我,成功得到了我的基因,有了聪明健壮的孩子,随父姓。”

     对孩子和性别的看法:“只是我不愿单独抚养男孩,毕竟性别不同,终究不在一条船上,我无法坦然面对有一天他也要占据其他女性的资源与红利,所以我放弃了抚养权…”

      当然最核心的争议是对“冠姓权”的看法。博主觉得男人的“冠姓权”是从女人那里“吃到嘴里去的”,言下之意是说这东西本来就是属于女人。如果男人不能把冠姓权交还给女人,其他方面再努力到她满意又有什么用呢?“依然改变不了这个制度就是吃女人的事实。”

      于是最后,在博主的要求之下她和丈夫离了婚,她分走了一部分财产以交换丈夫给孩子的冠姓权,“只要让出一部分财产就能毫不费力的得到一个冠姓的孩子,换作是我一样觉得赚大了。”“婚姻只保证共同财产和债务,以及女性绝大概率丧失冠姓权;婚姻也不是维持亲子关系的途径;扔掉婚姻的枷锁,爱情才是最纯粹的样子。”

   由它引起的口水和意见复杂也闹心,大抵关于“女权意识应该是怎样的”,“什么程度的性别对立是合理的”“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婚男婚女/反婚男婚女的女权主义者到底有多可恨”等等,有兴趣的读者去微博搜一搜也就了然了。多说一句,对于这段内容的批评,并不是对于女权主义的批评。对于其中内容的赞同也不等同于全盘同意其倾向态度。

    在评论区的观点就事论事讨论到这样一种程度是很自然的,而在独立的评论文章中,我将讨论的是这位博主所代表的观点对于所谓冠姓权的误解和迷思,以及这样的错误怎样导致了难以解开的性别对立情绪和男女个体之间的敌视与战争




冠姓权的历史回溯

     孩子冠姓权到底属于丈夫还是妻子?以平等为要旨的女权主义者会脱口而出:这是二者平等的。我看到有好些对于话语权的平等的实践的指导性评论,例如两个宝宝各自姓父母的、抽签决定等。我也看到有些女人(更同意原博主的看法地)本着结果平等的原则主张孩子姓应该作为女性付出更多生育代价的补偿。这些人觉得孩子不跟妈妈姓就是对女性付出的抹杀和剥削,而不只这一件事,在具体生活的方方面面女性都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偿。这样推论一下,好像这个博主就是在据理力争本就属于自己的,却在婚姻中被男人抢走的合法权益哩!

     如此“就事论事”,实乃缺乏历史的想象力。她们没想到或者不肯承认的是,冠姓权从根本来说不属于具体的某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而是从属于家族血脉,以及传统社会维系大家族的利益共同体。在家庭日益原子化的个人主义时代,这种权力早就失去了实际的作用,而成为一种文化印记机械的延续。

     最早最早的“姓”是一个原始部族相认自己人的手段。那时候人还没有建立起普遍信赖的社会,部落以外的人都是难以合作与信任的异类。共享的彩绘符号、共同崇拜的图腾、流传的故事以及较近产生的“姓”,都是各种部落成员确认彼此身份的方式。

    后来古代的姓演化成为大家族将自己确立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的招数。在很多历史时代只有贵族有姓而平民是没有的——这在欧洲中国到日本都是一样,原因在于贵族常常有和其他显贵家族竞争,以及根据血缘远近划分财富的需要,而平民可怜的财富与文化传承让这种需要家族集体谋划的长远策略根本无必要。

   再后来,我们只分析在汉文化里的情况,姓作为一种普及了的确认家族亲戚的符号,成为了维护本宗族利益的基础文化条件。换句话说,在一般情况下,姓是属于一个宗族的工具,并不是某一个丈夫或妻子享有的主动权力。不服从宗族利益的个人下场常常悲惨,但是在那个没有当代个人权力概念的社会里,人们也不会有太多这方面的觉醒。当然,偶尔也有特殊情况,有的人逃离宗族的土地,去远方重新开创了以自己的姓的宗族,甚至有一朝女性竟能登基为天子,以自己的姓作为国号。但是在中国古代以农业和土地为基础,极度父权的社会模式下,这些偶然情况都太少发生了。

   但是和主题直接相关所以必须要说明的是,上面提到的所有历史时代都是父系(或者父权)社会的,姓也就跟着一代代男人为中心的家族而流传。这个一万年来人类父权历史的遗产,现在仍然作为一种(以男性为主体的)家族的象征活跃在现代社会里面。从这个角度说,姓无可争辩地有着男性为第一性的意味。但是这就意味着现代追求男女平等的女性也应该要求这种权力吗?

        非也。


个体的 · 家族的

       我讲了这么多姓的历史,其实说明了冠姓权的本质是高于个人的家族利益对于个人身份的决定。这种决定甚至先于一个人的出生。一个李家的人,他的儿子不用说一定是李家的,女儿虽也是李家的人,却会被嫁到其他家族去。而作为补偿,娶了女儿的家族往往会给出一份优厚的聘礼,以交换李家养育这位女儿的付出。在这一体系下,男人女人都没有办法决定自身或者后代的个人身份,但是男人往往能替女人做出决定(指通过父母之命决定的出嫁)。

      确立了这个本质,随后的重要的推论,有助于我们认识清楚在讨论冠姓权的时候人们究竟在说什么,有哪些人在说胡话。

      首先,这个冠姓权虽然庇护了男性在父权社会里的地位,但是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具体的男性。它是将个体利益捆绑在宗族整体利益上的文化工具。但是在今天,宗族利益早就已经解体了,中国的家庭制度从清末开始一步步走向原子化,也就是日益从铁板一块的宗族中脱离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冠姓权已经失去了利用其得利的主体。我已不能同我的爷爷兄弟的孙子辈亲戚相认,也即同姓在我和我的远房哥哥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原先血浓于水的家族关系,早就被现代社会产生的无血缘关系所代替了。同学、同事、邻里甚至是网友关系,都比这种稀疏得不能再稀疏的远方血亲关系重要得多。

      力争平权的女性,当然要要求和男性一样的权力。但平权一定是在个体层面的要求,即要求女性个体拥有和男性个体一样的权力。而不是构建起母权的家族主体,并且要求这个家族主体享有和父权的宗族同样的支配个体身份的权力。

     这种要求的荒谬之处并不在于女性就不值得有女性为中心的家族(这是值得),而是在于家族主体的权力从本质上就是个体自由的敌人,是进步的价值观本来就要摒弃的东西。真正的女权主义是要引领社会的进步,而不是呼唤落后的社会文化的再生。欧洲文化因大殖民时代而享尽了利益,这并不意味着殖民地的人们为了反殖民要反过来殖民欧洲。

     在漫漫现代化长路上的中国,确实还有不少人仍然在做这种以宗族为目的异化个人的集体文化的代理人,这些人之中有男人也有女人。对于这些人,冠姓权仍和令人难以容忍的(尤其是)对个体的占有和(对尤其是女性)的剥削联系在一起,而他们对于自己所持的观点而骄傲非凡,自认为是传统文化珍宝的守护人。我们不只应该不尊重这些人所主张的以宗族血脉为主体的冠姓权,也要同他们背后的整体的父权的、厌女的文化做斗争

     有人会觉得,冠姓权在这其中似乎不能代表落后的家族文化的整体,争夺冠姓权只是确立一种和男性对等的象征性的文化权力。这样也讲得通,这也是法律本着平等精神出发规定夫妻对于孩子的姓氏享有同等权力的意义所在。可是多数人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冠姓权的文化意义的理解都不止于象征性。

     其一,中国仍然有三四代人的家族共同体,足够让这种象征的意义幻化为实体。这种象征性的权力背后不可能只存在着一个男性个体,而是有他的父亲和祖父,还有整个父权的家族所有祖辈(我们想象到了男性的形象)。一个女性的姓,背后也是这个女性的父亲的所有祖辈(我们还是想象到了男性形象)。如果我们将这种家族性看作文化实体,那么冠姓权肯定为这个实体所有。这又回到了我前面说的荒谬性上去了。

     其二,不改变这种家族观念而将冠姓权直接宣判给女性,不过就是把这种对祖辈的性别想象调转了一下罢了——这对一个女性个体的权益和身份有什么具体意义呢?不论女性或男性,在这种想象之下,身份不还是在和祖先绑定着么?要根除这种想象,最好彻底取消姓氏,每个人只有名字是最好的

   要不是社会学习成本和不理解的问题,这倒真的是个好主意。




本质主义胡话

        当然,争取冠姓权的这位博主错过了这一整段的逻辑,而把冠姓权看成是她和她的丈夫,一个个体男性之间的利益斗争。对她来说,冠姓权似乎既是个体男性“占有”他们共同后代的手段,又是那个改不了的“这个制度就是吃女人的”剥削方式。她把男性直接看成是父权制度和家族的代理人,有着完全相同的利益和诉求。我认为这是建立在本质主义的模糊理论之上的,对于男性的错误曲解和敌意

        个体“占有”后代的方式根本不是以冠姓的方式——如前文所说,这是宗族占有个体身份的方式,而是通过剥夺另一方在孩子中的地位,阻止他们自然建立情感联结,阻止孩子为另一方着想而成为自己利益的代理人而实现的。这才是对个体来说有意义的占有方式。

        如果我觉得我因为我的孩子姓李而觉得他更加属于我而洋洋得意,那么我不过也是一个宗族文化的小小载体而已。但这样想会让我觉得恶心。

        事实上,男性并不和家族的立场一致,甚至某些情形之下被后者的束缚比女性更多。这一切都要看男性自己有没有意识到他的个体性和怎样的文化理念才是进步的,尊重女性的。这位博主通篇只想着利益抗争,以离婚谈判的方式向丈夫开战,而不是以文明的方式向本就尊重自己自由的丈夫进一步传达平等尊重的思想。她口口声声说自己“女权意识觉醒”,为了“女权”奋然开战,却是在现实生活和互联网上又为“女权”树立了很多敌人。

        于是我们又看到了以本质主义为基础的女权思维如何引起了混乱和人群的敌视。在《中国的性别平等和对立》一文中,我论述了以生物性的本质主义如何锚定“女性天然弱势”的观点进而要求个体男性的利益补偿:“他们把自身的“生育机器”的地位当成是一种不容置疑的自然本质,顺带着在他们眼中婚姻也有了一种女性总是受欺负受剥削的本质。所以他们不去想着如何寻求经济独立和平等、寻求改变婚姻和家庭生活剥削女性的内核,而是去要求‘平等’的补偿,要求将自己卖一个好价格”。

        在今天的文章所讨论的误解背后则是文化的本质主义的力量。她们把家庭,婚姻和冠姓权等等看成不可改变的文化模子,每一个都刻着父权的记号。家庭生活可以是父权宗族式的,也可以是现代原子式的。婚姻可以是传统的大男子主义式而女性被迫牺牲权益的,也可以是建立在平等尊重之上充分保障女性利益的。姓氏可以是宗族的工具(然而她们将其当成是个体男性的工具而批判),也可以是文明的遗产。本质主义的思维没有看到在这之中文化意义流动演化的可能,于是便只能开战了。

        她们开战的对象则是即可以成为父权的代理人与受益者,又可以抛弃落后观念和性别桎梏和女性平等站在一起的个体男性们。我认为在这种本质主义的逻辑之下,敌人永远是敌人,对立与战争永远是唯一的选择。

        这绝不是社会进步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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