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物的體系,我的物件錄 · 第二天

七日书 之 二:结草衔环

茴香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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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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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

队友向我求婚的时候,用的是他妈妈给他的一对大金戒指中的一个,大到比我的拇指还粗。我笑话他完全没有概念,他把另一个戒指给我看,更大。

我们结婚的时候,商量要不要买一对戒指。队友先说,要不把他妈妈给他的戒指都融掉,打两个大小合适的吧。我说,不好,说不定是你外公外婆留给你妈妈的,还是不要动吧。我对结婚的时候是不是交换戒指,完全不在意,因为我几乎不戴任何首饰。 大学毕业之后匆忙打的耳洞,也因为耳朵太厚,而且对镍超敏,完全找不到合适的耳环而几乎只是摆设。几十年过去了,耳洞还在,不过肉眼完全看不出来。

婚礼的日期渐渐近了,我们又觉得,如果不交换戒指,好像很没有仪式感,于是决定还是买一对对戒。决定之后,买什么质地的对戒又是一个问题。式样我们都不在乎,越简单越好,珠宝店里看到质地有精钢,925银,14或者18K金,或者铂金的。

精钢做的首饰,我当时是第一次听说,觉得很是离奇,这是把手铐做小的意思么?925银的物美价廉,但是时间长了,会变黑,需要维护;14或者18K金的,太寻常了,而且和把老戒指融掉打新的相比,没有实质的区别, 有点浪费;于是决定买铂金的,好看,而且也可以保值。

戒指定下来,我才有点不爽。因为式样简单,我们挑的小珠宝店直接用重量来算价钱,工钱很少。队友的手指比我的粗很多,于是他的戒指的价值,是我的戒指的价钱的两倍。而且当时铂金不便宜,同样的价格,完全可以我自己买个宝石钻戒,然后随便给队友买个便宜朴素的。虽然那时候,我就觉得钻石是我不会交的智商税。

后来婚礼的时候,交换戒指,很是开心。婚礼过后,我和队友当时的工作,需要经常洗手,于是戒指在摘下来就很长时间没有拿出过盒子。几年前我忽然想起来,拿出来试着戴一下,发现手指粗了很多,我自己的只能戴到小指头上面了,队友的倒是能戴在我的,据说联通心血管的无名指上。然后又放回盒子里,这次写文章才拿出来拍张照。然后我上网查了一下,当年买这对戒指的钱,现在把戒指卖掉的话,要亏本。 如果当年把钱省下来买美国股市大盘,会收益颇丰。

维基上说,婚戒的来历,可以上溯到古罗马。但是最先是做什么用的,好像没有确切的故事流传下来。写文章的时候,忽然想起“结草衔环”这个成语,一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网查了,才知道原来出自《左传》,两个报恩的故事,一是强者善有善报,一是弱者向往天道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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