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DuncanLau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消費券之種種(科技真係方便咗?)

DuncanLau
·
·
鼓勵消費,還是左手交右手,很快會知道。

講咗幾個月的消費券終於開始登記,當然網站不勝負荷,大塞車,不少人要一個鐘才登記到。正苦呼籲大家改用其他方法做驗證身分云云,有冇人真係估唔到有咁嘅情況出現呢?

原來當時要等27分鐘已算快了。

自從宣布消費券的計劃以來,各種提議和揣測,衆説紛紜。由於有其他地方的先例,大家都有各種憧憬,因此當實際情況慢慢透露出來後,大部分人都覺得事與願違。特別是確定四種支付方式之後,有三種不是港人慣用的方式,的確令人摸不著頭腦。不過一開聲說要推廣並普及電子消費,隱藏目標便不言而喻了。所以,今年正苦「派錢」的目的,刺激消費只是表面說法,真正目的是推廣電子消費,亦因此行政費用是歷次派錢之冠,因為要吸引商戶安裝電子收費的裝置,尤其是小商戶,甚至的士司機。

這本來無可厚非,但是電子消費這種方式,是很容易收集數據,個人的每項消費,商戶所收的每項細節,全部中央儲存,試想像一下,連嫖妓的次數和所有支出,都有紀錄,有何感受?香港人自有自己的習慣和商業模式,現兜兜(Cash)交易,特別小商戶,一來嫌手續費高昂,二來也不想正苦部門知道他們的實際收入。一些行業如牽涉有小費的,當然現金最實際。而話説回來,我們用電子貨幣的日子早已不淺,信用卡人人都有幾張,那一張有着數用那張,八達通也是人人幾張,都用了幾十年。至於現在的電話程式,Apple Pay之類也有不少人用,最大考慮只是那種方便有折扣優惠,而最終就是由自己決定,而不是被迫去用某一種方式。靈活,從來都是香港人的價值觀。

至於消費券,其實應該是鼓勵消費,刺激經濟,當然不希望大家儲起來不用,因此不少項目是不能用作花費,但最後竟然可以用作交通開支,那就完全違反原意!原本,如果要鼓勵消費,最好你花一千,正苦替你多付一千,即是你花一千可以買到二千元的消費品,大家才會去花錢。而當大家吹水如何將這五千元套現,例如買了貨品,稍後退貨取回金額,理論上只會退回在消費咭上,不會退回現金吧。當然,騙徒手法層出不窮。但正苦卻煞有介事回應,那是刑事罪行,不要以身試法。派錢派到觸發刑事罪行,說出來也應該慚愧。

其實要折現,方法不少,簡單如買一部手機,再八折賣出去,如何監管?而家中有老人家的,很大機會是子女給長輩現金,然後代用那消費券,相信不少家庭會出現這種情況。而現在可以用在交通費,一般人每天上下班,間中吃個快餐飲杯咖啡,一個月用一千元應該全沒問題,於是你原本的開支便可以節省下來,其實不正是變相折現?所以最終鼓勵消費有多大作用,很快便有分曉。

各大商戶面對一次大型消費潮,人人磨拳擦掌,提供額外獎賞,用得最多的字眼就是「賺到盡」,面對不同的額外獎賞方法,要去盡的話,也真費煞思量,大家唯有各自考量。一輪血拼之後,最終的問題是,大家會不會因此習慣多用電子消費呢?電子科技是不是真的方便好用呢?

這裡和大家分享一次經驗,我的銀行推出了手機app提款程序,我在手機上先登入自己戶口,輸入提款多少,再到櫃員機,掃QR code或用NFC連結,便拿到現金。用過幾次也覺得可以,特別是要排隊時。我一向不會拿齊頭數,總是700,800,或1200等,於是有一次,我到了櫃員機一掃,馬上被拒,大大隻字「Rejected」!原因是那部機只有五百元面額的紙幣,沒有一百元。我得從新再做一次,有冇咁蠢呀?唔可以即時告訴我,讓我選擇另一個銀碼嗎?設計程式的人絕對不是以用家的角度出發,這種體驗是令人極之不快的。這讓我想起一句話:To err is human, but to really foul things up you need a computer.

我從來都是擁抱科技的,但不會一面倒盲撐,特別是那些將簡單事情複雜化的,真是罪無可恕。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