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 《法高哲》#10 交換
個人閱讀心得記錄,有很多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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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
一般看法 - 交換是平衡穩定的根源
如同上面提到字面上的意思「交換是平衡穩定的根源」,而書中也提到,與之相反的態度便是鎖國、採取保護主義,這些國家設下障礙,不利於物品與人的商業交易與交流,這便是退縮的徵兆與倒退的源頭。所以為了讓文明倒退,為了平衡穩定,我們交換。
思考之後 - 交換可能帶來不公平
金融海嘯之後又出現經濟危機,這使人們思考大規模經濟共享和自由貿易,這是否真的能帶來和平與繁榮?書中提到,交換如同一把雙面刃,創造社會連結,但失衡也可能帶來毀滅。
交換是給予物品或是提供服務,或是向某人說話,讓對方接收訊息,並等待對方回應。
給予物品或是提供服務,或是向某人說話
→我們經濟系統的特性向來都是交換物品、服務,甚至思想或符號。
對方接收
→這邊指交換的第二個面向:接收面。因為接收我們能夠得到回饋。
等待對方的回應
→交換是相互性的,要獲得一個東西,就需要以一個物品來交換另一個物品 (以物易物),或是以金錢作為交換。反饋的東西至少要與給予的東西等價。
為何要交換?
書中在這章節一開始提到,人類進行交換,難道只是為了滿足實用與物質的目的?當我們在某一間店消費了一段時間,老闆員工都認識我,甚至來買點東西還會小聊兩句,或除了商業上的往來,之後會發展成友誼。所以書中最後提到,不能只將交換簡化為經濟面向。
1) 人類交換財物與服務以滿足他們的需求
交換是滿足需求,這點是無庸置疑的。書中也提到,交換可能是受到「雙贏」的邏輯所鼓勵,我們之所以會交換,是因為看到對方拿出交換的東西所帶來的利益。
大衛‧休謨 - 相互的利益是人與人之間交換的唯一動力
這邊引用了《人性論》的內容。
這邊在講,假設今天你的麥子成熟,我的麥子明天才成熟,今天我幫助你,你明天才會幫助我,因為這是共同利益。並不是因為好意,而是期待日後得到的回報。如果雙方都不去幫助對方,都讓對方獨自工作,那時間久了,我們就會因為缺乏互信與互相的承諾而失去收成,雙方都會是輸家。
書中也提到,上面講的行為是人類固有的本性與情感,而政治家或道德家想透過一些方法改正人類的自私及忘恩負義,他們將一無所獲。應該只是提供自然情感一個新的方向,並教導我們,以間接或人為做作的方式,會比直接的自然衝動更能滿足我們的慾念。
提供自然情感一個新的方向,並教導我們,已間接或人為做作的方式,會比透過更直接的自然衝動更能夠滿足我們的慾望。
最後再次提到,即使對他人沒有真正的情感,他也會為了要得到「我的」另一次同樣的服務、維持互助關係,而繼續「為我」服務。我對他服務,他也會從中獲得好處,並履行他的部分,因為他遇見拒絕我之後的後果。
Q:你認為信任他人是有道理的嗎?請證成你所回答的理由。
我覺得是因為我們知道不信任的後果,以書中舉的例子來說就是沒有收成。你我都在各做各的,雖然說不會到完全的零收成,但兩個人收成和一個人收成,這兩者效率的區別是巨大的。所以我們為了不要有零收成這個後果,所以信任他人。
Q:根據休謨的看法,我們是依據人身上的哪種熱情,才會去接受交換?
互助、互信。
Q:說明每個人若追求自私的利益,會如何對整個社會的利益造成影響?
比如去餐廳吃東西。如果餐廳的經營人、廚師都是追求自私的利益,那他們不會管餐廳的食物品質如何,反正有客人來就好,他覺得好不好吃,或餐廳衛不衛生等都不是重點,因為我只想要對方來我餐廳消費。
所以簡單來說..如果整個社會的人都是自私的,那就是天下大亂了吧。
我的想法
「互助」這個概念,本來我是覺得在這個世界好像變得越來越少見,但後來想想,不管是自己還是身旁的人,其實都有在幫助或受到其他人的幫助。這社會存在自私的人,也存在會去幫助他人的人。
而那些幫助他人的人,我覺得好像不是因為像書中講的,看到幫助他人之後的利益,所以幫助他人。或許也是有?
還是說「交換」本身,就是如書中所講,就是「互助」呢?
2) 人類交換是為了建立社會關係
交換在人類社會不會侷限在財物、服務與商品的經濟交換。部落氏族之間會交換盛宴與節慶,以求結盟。書中以印地安人交換禮物的宗教節日為例,交換禮物在酋長之間是競爭關係,那些禮物不是拿來享用,反而常遭銷毀。關鍵不在物質財富,而是社會威望。族長收到禮物形同被迫 (強制) 回贈,而且送出的東西不能少於收到的東西,如此才能維持自身地位。
書中最後提到,這種禮物經濟一直存在我們的社會裡,且在交換商品之前,我們就已經在交換禮儀、語言和知識了。
馬賽爾‧牟斯 - 交換作為整體供應體系
《禮物:古代社會交換的形式與理由》
書中引用有點多..我這邊抓重點。
「早於我們時代的經濟與法律中,可觀察到人與人之間從來不是單純地在市場上交換財務、財富與商品。這不是個體,而是集體彼此約束、互相交換與互訂契約。[…] 氏族中交換的不只是物資、財富、動產與不動產等對經濟有用的物品。他們想交換的首先是禮節、盛宴、儀式、軍事、婦女、孩童、舞蹈、節慶、市集,而上述的一切交換中,市場只是短暫的一環,在這更廣泛、更長久的契約中,財富流通不過是其中一項。這些餽贈、禮品的提供與回饋,比較是自願的,儘管嚴格來說這根本上是一種義務,否則就會引起私下或公開的宣戰。我們認為可以將這一切稱作總體供應體系 […]」
Q:在我們社會中,有什麼是符合交換的基本功能,但跳脫了嚴格的實用邏輯?
禮節、盛宴、儀式、軍事、婦女、孩童、舞蹈、節慶、市集。
Q:牟斯看出非商業的交換行為,同時是「自願的」,也是「義務的」。你如何理解這個矛盾?
「市場只是短暫的一環,在這更廣泛、更長久的契約中,財富流通不過是其中一項。這些餽贈、禮品的提供與回饋,比較是自願的,儘管嚴格來說這根本上是一種義務,否則就會引起私下或公開的宣戰。」
Q:牟斯不斷提到交換如同一種對抗較勁 (像運動賽事),也如同一種合作。交換究竟是造成對抗還是合作?
引用的部分,最後提到「儀式、婚禮、財務繼承、權力與利益之間的關係、軍事與宗教位階,這所有一切都是互補的,並需要兩大氏族分支的合作。」
我的想法
從來沒有用這個角度看「交換」
在這之前我只覺得交換就是財物、服務與商品的經濟交換,但這邊延伸到文化、語言、思想。並不是只有實體,並不是真的要付出甚麼財物,一些抽象、沒有實體的東西,也都是交換。就算是我現在寫這些東西,雖然沒有「回饋」,但某方面來說…也算是交換吧?
然後書中後面擴大到氏族,或許也可以延伸至國家。
應該說我們人類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在交換?
hmm…
3) 交換回應著一種互助共榮的情感
交換並不是雙方利益計算,某方面是建立在免費的財務與服務交換之上。如果交換只是滿足彼此的利益,那就不會有待客之道、傾聽親朋好友的心聲、教養孩子這類事情。無私的贈與超越了有來有往雙贏的利益考量。
亞藍‧蓋耶 - 交換,是為了擁有對象還是成為主體?
《解構經濟:抵抗宿命論》
兩個概念,一個是人之所以交換是為了「財富」,另一個是為了「關係」。
「[…]效益主義 (功利主義),以「擁有」來論理,將人視作為了需求而存在。人的需求可能或多或少會有物質性,有些庸俗,要求也可能有些過多。他或許要吃飯、穿衣、居住、用錢,展現權力、威望與性慾等需求。無論這些層次之間有甚麼差異,在效益主義的理性思考下,他們都會以需求的語調來思考 (以「實用性」或「優先性」,如經濟學家所說的)。若以此推論,必須自問需要多少的財富 (或服務) 才能滿足這些需求 [...]。這個概念絕對不全然是錯的 (我們的確有一些需求要被滿足),卻不一定是最根本的。 最根本的部分,似乎以另一種方式呈現,這方式透過人的存在來論理,將人視為不能只被物 (或以物的模式來理解的服務) 所滿足的載體,不是透過他所消費的物品,而是透過與其他主體的關係來定義自身的主體,是一個建立於「交互主體性※」的主體。」
※交互主體性:表示兩個主體之間的關係。作者認為,個體本質上不是孤立的,而是在關係中的存在。(關係中的存在?what?)
Q:能夠把滿足需求的財物或服務量化,以作為衡量幸福的標準嗎?
上面有提到,效益主義並不是錯的,因為我們確實有些需求要被滿足,但人無法只被〝物質〞所滿足,這邊有點談到前面「社會」的章節。人是政治性的動物,需要進入社會才能獲得幸福,而交換並不是只是單純的交換財物,還有關係、想法等。
所以人為了幸福而進入社會,為了幸福和他人交換。
「為何要交換?」總結
本章一開始的說明就已經簡單表示交換並不是只有物品或服務、財物的交換,還有思想、文化、儀式等。
交換是為了滿足需求,物質需求、個人需求。除此之外,為了成為一個完整的個體,我們和他人交換想法。而部落氏族、城市國家之間的交換則是為了自己的人民,為了整體的利益。
所以我們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