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國安法列入附件三為什麼被反對
近日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有關制定香港《國安法》的草案,並將不經香港立法會審議就直接列入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消息一出引起軒然大波以及港人激烈的反抗。在24日,有近萬民香港市民在沒有集會許可的情況下撐著雨傘走上街頭對此表示反對,並和警方發生了衝突,重現了去年反送中景象。
人大是否有權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
人大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的依據被很多人認為來自於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十八條。有不少支持者認為根據十八條把國安法納入並直接在香港實施是神來之筆,是當年起草者的遠見和先知。事實是否如此呢?十八條中關鍵的文字如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讀罷此條我們發現,十八條並不像那些支持者所聲稱的“可以把國安法放入附件三”而是做了相當程度限制的。這個限制就是“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也就是說根據基本法應該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並應該再被列入附件三中。人大的國安法是否有和其他屬於香港自治的法律有重合之處呢?國安法的具體內容外界並不清楚,但是從草案來看
二、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六、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國安法和基本法第23條是有重合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可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理應由香港自行立法。而香港的立法機關根據基本法是香港立法會而非人大。也就是說人大並沒有權力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中。所謂的先知和遠見恰恰是落人口實的薄弱之處。這也是國安法被反對的主要原因之一。
大陸濫用國安法的紀錄
大陸使用國安法來處理非傳統意義上的“國家安全威脅”由來已久。以“國家安全”為名,被拘捕和監禁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異議人士,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2008年,劉曉波發起並參與起草了零八憲章,呼籲人權,言論自由和選舉權。同年12月8日,劉曉波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拘留之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死於監禁之中。除了用來對付異議人士,大陸還曾以“國家安全”為名拘捕維權律師。其中最出名的就是709大抓捕。此次行動涉及23個省份,有上百人被波及。多人,包括周世鋒,王全璋等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人民日報“揭開維權事件黑幕”的說法
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
此外,記者們也是“國家安全”的重點關注對象。早在1994年,經濟學週報記者高瑜就因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刑6年。至於洩露了何種國家機密官方並未公開。2014年,高瑜再次因為“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而被判刑5年。2015年,大陸的國安法把文化安全,政治安全以及意識形態領域安全也列入其中,對女權團體以及眾多NGO組織也造成威脅。
以上種種濫用國安法的紀錄讓港人產生憂慮。事實上,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的1624號決議
4. 着重指出各國必須確保為實施本決議第1、2和3段而採取的任何措施,符合它們依國際法,尤其是國際人權法、難民法和人道主義法承擔的所有義務;
大陸作為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雖贊同此決議卻又在實際操作中違反此決議讓人不得不質疑其信譽。而濫用國安法也會和基本法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產生衝突,造成事實上對一國兩制的破壞。
真普選更加遙遙無期
由前文可知,國安法的實施會限制港人的政治權利而不是擴張港人的權利;將損害港人的基本政治權利而不是保護港人的權利。港人爭取真普選本就極為艱難,若是限制其權利將進一步減少其爭取的手段,讓爭取更加困難。在2016,港府就曾因為當選人宣誓時之行為和言語而褫奪其資格並因為候選人政治立場而取消候選人參選資格。而國安法的實施將很可能賦予港府更大的DQ範圍,以至於讓一些較溫和的泛民主派人士也被波及。此外,香港建制派此前曾流行“用23條換真普選”的說法。隨著國安法的納入和實施,23條是否立法已經無關緊要了。這意味著此種構想的破產,對於建制派而言也是一種打擊。
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信心的動搖
在國安法的消息透露後,香港的股市大幅下跌。對於在香港的外資和外企來說,此次下跌依然可以視作是暫時性的調整。但是一旦國際社會對於北京的舉動做出強烈反應,特別是美國對香港制裁或取消香港特殊地位,那撤離香港就成了唯一的選擇。截至目前,白宮已經對北京的舉動多次表達了強烈的不滿並表示將在近期宣布強力的回應措施。如果香港的特殊經濟待遇真的被取消,在資金大量撤離的同時也必然伴隨著龐大的失業潮。對於香港勤懇的上班族來說是最壞也是最不想看到的結局。
以上四條是國安法被列入附件三被反對的可能理由。這些理由是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策擬定者都不應忽視的。但此次立法是由人大主導,所以有民意向誰反映的問題。面對香港有線電視的問題,政協常委的回覆是找譚耀宗。而譚耀宗則表示人大並未託付民意諮詢工作。可見此次立法也面臨民意缺失的問題。國民黨在此呼籲,中共當局要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承諾,早日落實雙普選。中共當局不要誤判此一事件可能引發的政治與經濟衝擊,也呼籲全台所有關心香港穩定與港人權益的團體與人民,給予最大程度的關注,並督促民進黨政府於此展現中華民國執政黨應有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