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虹安案-淺談司法資源錯置的問題-政黨對立的網路霸凌

泡澡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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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事件甚囂塵上,宛如已經沒有其他的事件可以報導,我在yt一些影片上和人辯論後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讓我忍不住想上來分享一下

先說前言,我這次會投柯文哲,我的立場就是老柯那裏,作為nobody我也不怕被網軍洗,他們也不會浪費資源在我身上就是了

但不管我的政治傾向是哪個政黨,我的原則就是有罪就罰

高虹安真的犯法就把她關進去,我沒什麼意見,我也很討厭貪汙仔

那麼我想討論的是什麼事呢?

恩,那就是你的政黨傾向會讓你對同一件事情的視角變得十分不同

我在yt的一篇討論"高"事件的新聞上和一個網民討論這一次的案件究竟正不正常

40萬的助理貪汙費,先不提她只是被起訴根本沒定讞,有沒有罪還兩說

就算她真的有罪,我們的司法,是否已經浪費太多資源在這件"小事"上?

不是說貪污是小事,而是犯罪成本造成不良影響所需要控管的比例

imb案設計數億詐騙,你如果投入打"高"的司法資源,我相信早就把兇手審判了

但是很搞笑的是"高"的案件使用了imb案等級的資源,imb案卻僅僅使用了"高"案等級的資源

這就是我說的資源錯置

司法資源的利用比例嚴重錯誤

你想想,究竟是imb案造成的社會危害大,還是"高"案造成的社會危害大?

然而我在yt上卻發現,很多人對於這件事無所謂,甚至對於打"高"一案更為關注

和一個應該是支持民進黨的人聊了一遍

我發現他們似乎不太能把事情分開來說

例如"高"案,我的重點不再於有沒有罪,這是法官的任務

而我更加關注的是在於偵辦力道的比例原則

我講得挺清楚的

但對方卻不斷地跟我說董仲彥攤五w比例原則高貪40萬是不是要判更久之類的

老實說有點無言

先不提高虹安只是被起訴,有沒有罪還兩說,比例原則也不是這樣用的吧?

更何況,對方完全無視掉我的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罪

發現對方無法溝通後,我很乾脆地無視了對方

最近網路上的氛圍我蠻討厭的

感覺有一種在大陸的感覺,說民進黨壞話就有一對怪人冒出來

七一六過去一個月,那些尚未被撫平的傷痕

這是黃國昌在716之後某個民眾遭受的待遇

老實說有點可笑,網路的霸凌已經到了胡言亂語無中生有的地步

我很支持那個小姐去把拉些人拉出來告

讓他們知道話是不能亂說的

一個平民,在網路上訴說自己的論點,這在我看來應該是在台灣很普遍的事情

但我不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謾罵和汙衊

那些謾罵,別說斷章取義了,根本就是無中生有,令人可悲可嘆

不過老實說,另一方面我還蠻滿意那些側翼的謾罵,畢竟這只會讓人更堅定的堵爛民進黨阿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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