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故小記(三〇-三二)
讀故小記(三〇):不動聲色
《揚州畫舫錄》卷十二,
楊天池,幼醫也,精於痘疹,呼之為“痘神”。相傳有小兒患痘者,辭不治,其弟子江昆池強治之而愈。兒之父母以酒酬江,兼請楊,楊灑然至。方演劇,兒聞鑼聲,死矣。楊笑謂江曰,“此痘聞鑼則死,爾未知也。”至今言此事皆曰神,余謂非也。果聞鑼而死,則不鑼可不死,何不戒其家禁鑼而治之,必待以鑼死而後言?將曰故待其死以自喜,是為不仁;妒其徒是為不義。以天池之擁重名,恐必不出此,此無學者傅會之耳。
按假設這不出於“無學者傅會”,倒是個本身一般而說得不錯的一個故事。“妒其徒是為不義”這個斷語,似乎默認讀者已經看出“妒其徒”一層,其實讀者似很難看出。直到作者提出,才會意識到楊天池聽任小兒聞鑼而死,並不只是要炫技,更是因為弟子強出頭,師傅不容耳。這便見出人心之險惡,規矩之混賬矣。然而偏偏要把“妒其徒”一層當成不言自明似的,輕巧帶出,此為講故事的“不動聲色”之法,以見作者之世事洞明,而配合人的心機這種題材,令讀者嗟歎不能忘懷,效果最佳。
卷九,
米景泉住河東岸,於天寧門街開糕鋪。工詩,好籠養。是時鹽務商總以安綠村為最,一日過其鋪,聞籠中八哥言曰“安公買我”。綠村喜,重值購之。蓋止教此一語,亦善於取利矣。
按這裡便沒有應用“不動聲色”之法,令人感歎作者太老實了。要是最後一句改為,“可知止教一語,亦足以取利矣”,便更其老辣。
讀故小記(三一):三十六計
不久前看過一個Bill Evans的訪談。被問到“爵士鋼琴教師的基本責任”時,Bill說:有些基本的東西,不論你彈什麼風格的爵士,也不論個人有什麼創新,都一定繞不過。教師應當把這些東西提煉出來,確保學生完全練習、掌握,而非過早地以“個人風格”為藉口去逃避它們。
這是極富警示性的話,我應該常常以此提醒自己。不過有時候實在是不寫勝過寫,免不得要逃避一下。三十六計裡頭還有一招走為上,“逃避”之法倘應用得當,或也不必背負“取巧”的罵名吧。
《揚州畫舫錄》卷十一,“吳天緒效張翼德據水斷橋,先作欲叱吒之狀,眾傾耳聽之,則唯張口努目,以手作勢,不出一聲,而滿室中如雷霆喧於耳矣。謂其人曰,‘桓侯之聲,詎吾輩所能效,狀其意使聲不出於吾口,而出於各人之心,斯可肖也。’”。說的便是“逃避”之法,出乎無奈,反而成妙招。嘗見西洋繪畫,畫一悲傷欲絕之人,唯畫其頭臉深埋雙掌中,使觀者不得見其戚容,反為神來之筆,亦斯之類。吾人從事說部者,或可取法焉,而Bill Evans之語,並不可忘也。
讀故小記(三二):寫推理的第一招
要是有人問我推理小說怎麼寫,——其實我也在研究呢——我可能會說,推理小說的第一招是“越扯越遠”。A現象發生,不要寫A現象,而寫它導致的B現象,甚或轉隔一層的C現象。比如打翻了茶杯,就寫地上有水,甚或寫陽台上的拖把動過,甚或寫陽台的門鎖開了,甚或寫客廳桌上的紙張散亂了(因為開陽台門風吹進來),甚或第二天老闆發現交上來的文件釘錯順序了……當然這只是隨便說說,真的寫起來,還得保證是嚴格推理,即有C必有B,有B必有A,或者說非A必有非B,非B必有非C。反過來,作為偵探,也要“遠遠地”調查。不要開口就問“茶杯有沒有打翻”,而要檢查陽台門鎖,讓讀者跟看把戲似的,他們就覺得智慧、優雅,像那麼回事。
這是寫法,只保證成文,不保證漂亮。結構性的美,還是要落實到細節本身的有意思(參看“鷺鷥”一則)。《揚州畫舫錄》卷十三,
徒傳宗,精術數。乾隆甲辰,重修白塔甫成,傳宗謂向來塔尖向午由左窗第二隙中倒入,今自右窗第二隙中側入,恐不直,遂改修。
形影分離,這就是“越扯越遠”之法。凡是這樣的故事,不管是不是推理,多少有點讓人背脊發冷的神秘感。根據地面建築來判斷投影建築,這還是很新穎的。倘老套一點,根據投影建築來判斷地面建築,這就是——《馬斯格雷夫典禮》。
(順便插一句,傳宗和尚的故事只能說明細心,和“精術數”似乎關係不大。為什麼什麼有的沒的,都覺得是“數學好”的體現呢?)
推理小說的第二招是“性質抽取”,待日後逢著好機會再說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