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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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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撞死他嗎?

陳費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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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權優先』這件事情似乎去過歐美國家的人應該滿同意,他們滿尊重行人的,我自己是滿感嘆在台灣走路滿不被尊重的,走在騎樓需要繞過障礙物,走在斑馬線要隨時注意有沒有汽機車闖紅燈,走在人行道也可能遇到單車快速行駛。

  今天同事談起台南母女車禍,後來又提及要完全停止禮讓行人很不合理,平常我不太會多說什麼,但是我滿傻眼的。對話大概如下:

「現在行人過馬路要停止讓他們,妳不覺得很不合理嗎?」

「妳覺得哪裡不合理?」

「萬一我緊急煞車,後面撞我怎麼辦?」

「那算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有些很白目行人闖紅燈哩?」

「所以妳要撞他嗎?妳要撞死他是嗎?」

  我有可能沒遇過違規的行人嗎?有可能汽機車都遵守交通規則嗎?絕對不可能,遇到沒打方向燈左轉,打右轉方向燈左轉,沒有斑馬線直接穿過馬路的都是日常好嗎?我也曾經撞過行人,好在騎不快,他沒走在斑馬線晚上燈光昏暗的就撞上了,我也是煞車打橫人也摔傷了,難道我要因為他這樣過馬路就不減速撞他嗎?車禍肇責就是只能這樣啊,發生了釐清責任歸屬,闖紅燈的行人當然有錯,但是我覺得平常騎慢些,不搶快多注意,過馬路要小心,每個人都有可能當行人的時候,同事怎麼會覺得「行人過馬路要汽機車停止讓他們不合理?」

  《戀妻家宮本》「做正確的事情固然重要,但妳不覺得做溫柔的事情更重要?」希望大家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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