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记
那是我打猎第三年的一个周日,任何公鹿季节的最后一天。晨猎结束后我本以为这个周末已经结束了,开始期待回家路上的麦当劳和回家之后的热水澡。可想到老猎人们“打猎到最后一束光”的忠告,我又跟着一条动物小径走进了森林里。先跟着一串黑熊的脚印找到了他的床,又跟着他逃跑的脚印继续逆风深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让我停下脚步,紧接着就看到了我狩猎生涯的第一只大型猎物,海岸山脉的灰色幽灵 - 哥伦比亚黑尾鹿。
猎人们有一个说法,枪响那一刻快乐就结束了,因为接下来没有快乐,全是体力劳动。打猎虽然很累,但相比之下后面的工作更累。我的公鹿在12:30pm左右倒下,我花了4小时处理左半扇,弄完正好天黑。右半扇熟练了很多,只花了一半的时间。6:30pm,尸僵还没有完全生效,肉已经被平均分进4个game bag里,每边前后两条腿装一包,肋和背脊、里脊等纯肉一包,还有小一袋碎肉和内脏。
我在背包里装了两包肉和内脏,肉上面是我的装备。皮卷成一个卷,连着头绑在包的主仓和头包之间,鹿角从头包两侧伸出来。枪固定在包侧面。还有两袋肉放不进包里,我估计这里离logging road不远,打算一手一个拿出去,走出林子放到路边,再开车回来拿。

双手抓着两边肩带,我吐气开声,竟然没把包拿起来。不是拿不动,而是低估了它。喘了口气重新吐气开声,一下就拎起来了。因为太沉了,使劲时发出的“喝”随着把包从正面甩到背面时核心肌肉不断收紧变成了“啊啊啊啊啊”,连起来听很像中式传统的“哇呀呀呀呀呀”战吼。其实没必要惨叫,但四下没人,我没克制。这个包是新买的始祖鸟Bora AR 61,它有诸多不好的地方,比如打折的颜色是鹿最敏感的蓝色等,但是真的很舒服。它的腰带允许我做出背着别的包做不出的姿势,对在雨林里穿行有很大帮助。但是重量大了之后就怎么都调不舒服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穿着硬壳雨衣,摩擦力很小,腰带疯狂往下滑,箍在屁股的中段,大多数重量都在我的肩膀上。背着大多数肉、装备、皮、整个的头、和枪,当时我的包大概有40或50多公斤,我能感觉到包的每条纤维都在强撑,没走几步一个侧面的插扣就碎了。

我开始朝我认为车的方向走(事后发现我是对的),拿起地上两包稍小的肉之后明显感觉脚印变得更深了。因为负重太大,只能走小碎步,每走50-80步就需要停下来休息,手和心肺都特别累。走走停停过了大概一个小时,我意识到自己迷路了。
只要在野外的时间足够长,人都有迷路的一天。认定自己不会迷路的人更容易出危险,因为他们不管是物资、装备、还是心态上都可能准备不充分。尤其是心态。发现自己迷路后最重要的就是承认自己迷路了,抱着“虽然眼前的一切全是陌生的,我再走一走就能找到认识的地方”这样的心态大概率找不到认识的地方。因为方位上的错误会累积,开始是错,后面只会越错越离谱。
事后分析,我这次迷路有几个主因。首先是天黑林密,视线特别的短,最大450流明的头灯只能照亮3-4米。失去了视觉标记后无论如何都走不出直线;其次是身上的负重太大,平时能通过的障碍物也需要绕路,客观上不可能走直线,绕路之后又无法利用视觉修正回本来的方向;最后因为体力不支(从早上5点开始打猎,只在4点多吃了早饭,打猎到12点,鹿死之后开始干活),没有慢慢试错的条件。最后是没带可靠的指南针。
我有三个可以作为指南针用的东西,这样有一个坏了另外两个还可以用。首先是我的手机,AllTrails记录路线的功能非常细,又有地图又有gps,指南针也非常好用。第二个指南针是我的garmin inreach,它也带gps、地形地图和指南针,记录路线的区间更长所以没那么细致,但标点更准,指南针更准,而且电池寿命更长,加上卫星短信和一键求援,是我在野外安全最大的保障。最后是我急救包里的钮扣指南针,它真的是个指南针。
手机因为天冷,天黑后电量断崖式下跌,我意识到迷路后用最后的电给认识的老乡打了个电话。我知道这里离伐木路不远,觉得不算太麻烦老乡。这是我所有猎点中唯一一个有信号的地方,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挂掉电话后手机就关机了,我拿出gps和纽扣指南针,试图做最后的挣扎。结果他们俩指的北不一样,我这里磁极北和地图北有约16度的差别,可是gps和指南针差的不止这一点。而且他们都和我脑子里的北不一样,这是最重要的。上文中提到过,这是我第一次在森林里迷路。我算是在山里长大的,最近几年也经常一个人在林子里。我心里会始终惦记着方位,并每隔一段时间确认、修正。我很少错,而且从来没有错得离谱过。这次,我的方向感、gps、和纽扣指南针分别指向了不同的方向,我一瞬间就没了主意。这三个东西平时都是准的,可我此时却觉得我不能用命信任它们中的任何一个。这时我意识到,我需要一个真正可靠的物理指南针。
因为指南设备都不可靠,我打算认准了一个方向一直走,然后从gps看两个点的关系得到准确方向。从一棵树(树A)出发,认准下一棵树(树B)直线走过去,然后再从树A到树B画一条直线,在直线延伸线上找下一棵树(树C)直线走过去,以此类推。我本以为这种笨办法出不了错,谁知树E竟然和树A是同一棵树。每棵树相隔大约30-40步,也就是说我一直在绕150步以内的小圈。又尝试了一次,还是很快地回到树A,我就放弃了这个尝试。
以上是我的错误,下面是我做对了的事情。给老乡打电话时我已经在心里和口头承认自己迷路了,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我知道只要一直下山就可以回到大路上,可是白天不负重都要走至少两小时,我不觉得自己能带着所有东西走那么远。晚上迷路最好不要到处走,因为视线不好很容易受伤。轻则崴脚,重则从悬崖上跌落骨折,甚至摔在锋利的断枝上受到穿刺伤害 - 不管是刺破一个肺还是大腿动脉都活不过10分钟(我打猎的地方没有很多这样的断枝,老家山上有很多,所以我总记得这个风险)。没有受伤的话,我只需要预防失温就可以。所以最安全的方式是找个地方凑合一晚,坐等天亮或者救援。
此时我已经丢了些东西。翻越一堆倒在地上的死树时摔了一跤,把包、胸口的望远镜都摘了才能爬起来,走的时候却忘了望远镜。没走多远就意识到望远镜丢了,很想回去找,可东西太重不我想多走这几步,而常识又告诉我不要跟自己的包分开,只好放弃。很快我就走不动了,从包里拿出鹿皮和鹿头抱在胸前,本来拿在手里的两包肉被我放到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地方。往前走了十几步,放下鹿皮回头找肉,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转过头找鹿皮,也找不到。感觉自己遇到了鬼打墙。这时我才给老乡打电话,然后我的手机就关机了。
于是我开始找适合过夜的地方。我随身装备的底线是:可以撑过比天气预报低10摄氏度的晚上,因为我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受困,天气预报则不能保证当晚不会有突如其来的暴风雪。那晚的气温在零度左右,天黑之后雨就变成了小冰晶,而我则有自信活过-10度的冬季风暴,所以心情还是很放松的。
鹿喜欢在可以挡风挡雨的大树下作床,西北的猎人们称其为骡鹿床(mule deer bed),我打的也是这个主意。
雨从早上就没有停过,能避雨的地方能见度有限、视野好的地方会淋雨。想着老乡会来找我,最终选择了一个视野开阔的树下,又幸运地找到了之前丢失的鹿皮,丢掉的肉却怎么也找不到。我把鹿皮铺在树下,在雨衣雨裤里面穿上了秋裤、羽绒服和羽绒裤,然后钻进了保温毯做的bivvy里,包靠在树上,背靠着树坐在鹿皮上。用鹿皮做的鹿床非常舒服,我又累又暖和,很快就睡着了。

没过一会就被冷醒,我觉得诧异,这个时候冰晶又变回了液态雨,我不应该冷才对。然后我发现贴身的上衣早就被汗水和雨水湿透了,但因为最近几天一直是湿的,所以没有发现。很快水分被蒸发,弄湿了羽绒服,让羽绒服失去了保暖功能。好在我包里还有备用的秋衣和备用羽绒服 - 这样第一套湿了我也不怕,遇上极寒天气还可以穿两套。换上干爽的衣服,我很快又暖和过来。
周围的黑暗中时不时传来枯枝被折断的声音。大多数有夜视能力的动物在晚上被光照时眼睛会发亮,暴露位置,但那晚我却没有看到一双黑暗中的眼睛,只有脚步声。它们注意到我的灯光后会停下脚步,几分钟后才开始慢慢向侧面移动,绕道我的下风处。白天打猎时我是这种声音的来源,所有动物都躲着我,晚上却要担心这个声音是冲我来的。食草类动物也喜欢绕到其它大动物的下风处,以更好地掌握其动向,但这种行为依然是典型的捕食者行为。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只熊,我就是跟踪它的足迹时遇到的鹿。猎熊就像是回合制游戏,白天是人类的回合,优秀的日间视力让人类在白天没有对手,这也是为什么在有智人存在的大洲,几乎所有大型动物都在夜间活动。到了晚上人类就瞎了,别说发现危险,甚至走不了直线,只能绕圈。我的包里、身上都有很大的鹿味,而且丢失的两包肉就在附近。我始终不敢关头灯,并把枪放在手边,膛里有一发子弹,一碰就响。但也不知是因为疲劳,还是因为几小时前经历了一场死亡,我理智上担心,心里却没有一点害怕。可能还是因为手边有枪吧。

就这样温暖又干燥地等着,吃了些零食却没有吃饱。因为我当时已经脱水了,不喝水吃不下零食,可喝水会让我非常冷,只能缓慢地小口喝水,小口吃零食,不给自己的温控系统制造太大负担。每吸收一些糖分,感受到一丝暖意,我就喝一点水,感受水分回归我的眼球、大脑、并帮助我分解一些食物,同时因为肚子里的凉水抖一小会。口不干了就再吃些一点零食,如此循环。
11点时听到了发动机的声音,接着是车喇叭声。我知道他们找到了我的车,离我确实不远。朝一颗死树开了两枪告知自己的位置,等了十几分钟就听到了老乡的口哨声。这是我在24小时内第四次感觉:“这漫长的周末终于结束了。”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清晨的狩猎结束后,我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不准备拖到太晚,当时都准备回家了,只是想到很多老猎人的忠告 - 打猎到最后一秒 - 才留下来;第二次是在我的公鹿倒下之后,在不可置信的喜悦中,我学着PNWild Podcast的主播对自己说:guns down lads, the war’s over;第三次是我终于切完我的鹿时,被自己的迟缓震惊,体能几乎耗尽,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回家了。这是第四次,这时的我还不知道,这一天最难的部分还没有到来。
我不会吹口哨,拿出急救包里的哨子没命地吹了起来。边吹边准备站起来收拾东西,后来又觉得我这个鹿床做得太好了,想让老乡看看全貌,就坐着没动,不一会就看到了两束灯光。老乡是和他女朋友一起来的,看到之后果然感叹:你这个皮剥得太好了。能得到中年原住民老乡,一个全职狩猎采集了大半辈子的人的认可,我感到非常自豪。我收东西的时候他来回转了几圈,每次看到我的鹿皮都要夸上一句,我还假装谦虚地告诉他:是啊,我弄了6小时呢。他们还帮我在附近找那两包消失的肉,没有找到,只能等天亮再回来找。
谁知这时老乡竟然和女朋友产生了分歧。老乡认定了一个方向要带我走出去,他的女朋友告诉他:“我们是从反方向来的,我有gps记录,这边还有我留下的记号。”老乡作为一个固执的、永远正确的男人,转而说虽然他们是从那边来的,但他这边更好走。虽然在这里讽刺他,可我之前也是在gps、指南针、和自己的直觉中最相信自己的直觉。他女朋友也是个固执的人,两个人没有一句废话,只一次交锋后直接分道扬镳,谁也没有招呼我。我知道他女朋友是对的,他们确实是从那个方向来的,可出于朴素的道义决定跟着老乡走。我半夜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救我,他二话没说就来了。更重要的是当时他的手机在我身上,找到我后借给我联系家属,还没来及还给他。我不能抛下他。
把肉放进包里,皮在小臂上缠了三圈,双手呈山墙抓(gable grip,我不确定怎么说)怀抱着鹿头,吭哧吭哧地跟着老乡继续bush wack。此时的我已经是强弩之末。缺乏睡眠:连续两天早上4点起床,过去的48小时里睡了不到8小时。低血糖:早上4:30之后就没吃过饭,全天只吃了4个蛋白棒,一共1000大卡。严重脱水:切肉的时候手不干净不方便喝水、走的时候喝了几口、停下来后喝水就会很冷,从中午只喝了一点水。轻微失血:开膛切横膈膜的时候切到了手,血流得不多不快,可一直没完全止住,尤其是拎着(后来丢掉的那半)肉时,把game bag缠在手上,不知流了多少血,game bag上半段和下半段都是红的,分别是鹿血和我的血,中段是白的,就像是没有枫叶的加拿大国旗。跟着老乡走了一段,我发现我们又回到了那个我路过了无数次的,觉得像坟头子但华北平原味太浓了,放在北美一点都不吓人还有点亲切的小土包。
这时我想起了小学课文《果敢的判断》。指挥家小泽征尔在一次指挥大赛上觉得谱子有错,提出质疑,并顶着所有评委的否认坚持谱子有错,最后所有评委来宾纷纷为他起立鼓掌。这个故事听起来太假了!但我却被它鼓励。虽然老乡在这座山里狩猎采集几十年,还有他祖先传承万年的经验,我还是果敢地告诉他:我们在转圈,我来过这个地方,再往前走就是我打鹿的地方了。他不信,但又往前走了50多步果然看到了留在地上的鹿蝎子。我告诉他我知道这个位置在这个平台的东南角,右手边的山坡是正东。我并非突然恢复了方位感,如果给我一张地图,我始终可以很具体地指出自己的位置,我只是走不出这个迷宫。

老乡被我的自信说服,带着我朝西走。他至少认准了一个方向可以走出直线,而我在离开了认识的山坡后只能跟着他,相信我们依然在往西走。一走就是两个小时。老乡腿快而且包轻,轻松地把我甩开了很多次。这时我已经生他气了,加上体能耗尽心情不好,跟在后面狂骂:“Hey wait for me! I can't fucking see you! You CAME FOR ME,don't fucking leave me here!” 他可能也没面子,也失去了耐心,一个劲地催我。虽然写出来比较文明,但我们当时的对话每两个字中间都有一串fuck fucking fuck,感觉不是在说话,而是在说脏话贯口。每走一步都感觉浑身疼,每走8步就要停下来喘气,爬过每棵至少齐腰高的死树我都会发出哀嚎。此时我已经失去了原地过夜的选项,两小时的高强度运动让我所有的衣服都湿透了。只要动起来马上就会过热、出汗,停下来马上开始发抖。
最终,在一片上不见天下不见地的陡峭斜坡上,我抛弃了剩下的鹿肉、皮、和头。之前已经从每八步一休息变成了每步休息,每次迈腿前都要鼓励自己。
“再来一步。”
”迈腿,中心前移,跟上后腿。“
“牛逼,再来一步。”
终于我一步也走不动了。从包里拿出7个小时前怕被熊偷走,手上流血也要一趟拿出来的鹿肉。也是4小时前我抱着枪、朝森林里路过的每只动物发狠保护的肉和皮。之后我又背着,抱着它们走了2个小时,结果还是要把它们留在山上过夜。周围没有能把肉挂起来的地方,我选了棵格外雄伟、从中间断掉的死树,把它们放在了树下,又拿gps标好了位置,背着和我早上来时一样空的包追上了老乡。
我们在大概12:30回到了伐木路上,离我打鹿正好12小时。之后和老乡分头,他沿路向下找女朋友,我向上找车。走了半小时回到我停车的地方,老乡的女朋友站在车旁等我们,已经快冻坏了。她花了不到10分钟就回到了我停车的地方(他们是托朋友开车送他们来救我的),如果我当时选择跟她走的话,我们可以一直在车上吹着暖气按喇叭召唤乱跑的老乡。我向她道歉,告诉她我知道她是对的,但怕抛下老乡不仗义,她说她理解。我们开车接老乡回村自不在话下。
他们收留了我一夜,升起了火炉给我烘干衣服,还收出浴室和客房。洗完澡换好衣服,我看他们都在露台烤火、喝酒、抽麻什么的。虽然很累但我觉得自己去睡觉太幼稚了,加上我此前从没和住在保留地的老乡深入接触过,就加入了他们。
老乡的妹妹给我讲了很多故事,告诉我他们家飞刀手艺是附近最厉害的,老乡能飞刀猎鹿,驰名当地(他们有treaty rights,其它族裔的猎人只能用40磅以上的弓和2.2厘米以上宽的箭头,或者中心点火的火器)。她也从哥哥手上学到了这门技术,任何人不尊重她抬手就是一刀。怕我不信,她告诉我有一次她哥(我口中的老乡)侧身对着她,嘴里不干不净地跟她说话,她奋力一掷,刀险险地擦着老乡的后脑勺飞过,钉在后面的墙上。老乡回过头只看到刀柄在墙上“咄咉咉咉咉咉”地震动,从此不敢不尊重妹妹。她讲这段故事的时候频频看向老乡,像是向他求证。老乡没说话,只低头抽麻避免眼神接触,所以我想这都是真的。
他们家狗是附近最凶的,单独咬死过一些鹿(他们有treaty rights, 普通猎人不可以放狗咬鹿,猎鹿的时候还要牵绳)。有一次他们一家人一起去采蘑菇,一只每边角上两个尖的公鹿突然出现,埋头向狗冲锋。狗轻松闪过,公鹿收势不及,角插进地上的朽木里,被冲锋的惯性带得一个前空翻,仰躺在地上。狗不等鹿翻身,冲上去咬住喉咙,利落地拖到旁边的小溪里溺死。整个过程太快,几个人类甚至没帮上忙。我撸着狗脖子上钢筋一样的肌肉,觉得她确实可以做到。当我在他家客卧躺下时,已经是早上3点多,这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了。
第二天,我请好假回林子里找肉。那颗大断树立在一片被伐光的空地中间,我从下面爬上去,发现它正好在一条动物小径上。我和老乡昨晚都没看到小径,一直在走最难走的路线。小径上有新鲜的熊脚印,我心里一慌,快速跑到树下。结果还好,鹿的一只眼睛被鸟啄没了,舌头和皮的边缘有些小牙印,没有大问题。两包肉都是好的,被滚动了但没被咬穿。然后我又回到了迷路的地方附近,转了两个小时,几乎还原了昨晚的路线 - 我爬过了很多其实可以绕过去的障碍,错过所有的动物小径,总是选择最密的最难走的地方。轻松找回望远镜,那两包肉则费了劲。我分明记得把它们放在一个相对开阔的地方,视野应该很好,可最后却是在一堆小树丛里发现的。我几乎没有损失任何东西,背着第二包肉从树林里走出来时,我强烈地感受到活着的感觉,想呼麦、想尖叫。
这次打猎,我正巧在重听《The Indifferent Stars Above》一书,仿佛是命运的安排。我和主角团的故事有太多对应的地方,当然我只是吃了点苦,他们甚至吃了同伴。最令我能共情的是Donner Party众多错误的决策和无用的牺牲。在穿越沙漠时,他们为了节省马力把一个力竭的老人留在沙漠里等死,当晚他们的马便被原住民射杀;刚刚被困在雪山上时,他们分出一支队伍外出求援。求援队本可以涉雪走去最近的白人农场,可借来的骡子却陷进了积雪。队里一名重信义的人拒绝抛弃骡子,一行人只好打倒回营。当晚就下了一场大暴雪,把他们中大多数人困在原地直到来年春天,骡子也在那场大雪中消失。就像是我如果在刚刚处理完猎物,空手走出可能会很容易,第二天回来拿肉也不会有损失。可我当时刚杀了一只鹿,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不浪费一点肉。之后,意外丢失一半的肉让我此前的坚持变得毫无意义,最后放弃所有的肉和皮则让我后半程的坚持和努力毫无意义。
I was at nature's mercy, and mercy it showed. 她不断地用意外、用她的呼吸和褶皱玩弄着我,让我所有的坚持显得可笑而无价值,只能不断地在她的挑战前改变自己的priority。她告诉我,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agency, and that agency is but a fiction。自然没有仁慈,也不残酷,只是无情地为所有生与死提供场地。Donner Party第二波求援队幸存的五女两男最终被尼色南印第安人发现,带回村里温暖、喂食、救治,就像面前的汤普逊印第安人把我救回家一样。坐在老乡家阳台上抽麻时,我看着头顶的阴云,想象云层上方无情的星空。
我一直觉得冒险只存在于过去。同年九月,我在荒野里第一次看到星链。那时我感觉有什么美好的东西被亵渎了,明明我自己也在用google earth、gps什么的。21世纪的荒野是透明的,没有萨拉格蕾丝寻找的无主之地,也没有需要哈尔和罗杰绑架的珍奇异兽。我没有想过自己能有一次称得上冒险的经历,但这次经历或许称得上一次冒险。
学到的东西
买个好指南针挂脖子上
带tarp,切肉更快更干净,被困时遮风挡雨
带两件贴身的毛衣和两件羽绒服很对
打猎后先趁天亮标记好出路,再开始切
分两次背出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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