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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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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家就是要償還書債

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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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後,不方便跑書店、圖書館借書服務也暫停,剛好趁機把積累了很久的未讀書給消化掉。有些是開數較大不方便通勤攜帶,有些則是以前無法一次讀完而擱到現在的。這些書債積壓心頭已久,正是償還時候。

從六月中到七月中,一個月的時間我就是看了照片中的 6 本書。閱讀順序是從左到右,始於《下百老匯上》,終於《Woodstock 口述歷史》。其實當初會買這些書肯定是對主題有興趣,但關聯性可以刻意營造;甚且關聯性可以是流動的,有點像是統計學中講的「累計」,就是主題也可以累計的意思。就讓我來報告一下閱讀心得和據此產生的「主題累計」吧。


《下百老匯上》作者是張北海,他是華人世界書寫紐約的先驅,詹宏志在序中便說「對於我這樣一個沈默的長期讀者來說,張北海就是紐約,至少他就是紐約的一景,少了張北海的紐約對中文讀者來說是不完整的」。但紐約與我何干?我至今都未去過紐約。七年前會買此書完全是因著作者張北海三個字,而之所以知曉他,緣起於我最愛的陳昇歌曲〈老嬉皮〉。張北海便是那位「夢想醉臥在 Bowery 街頭」的老嬉皮,也是我女神張艾嘉自小崇拜的親叔叔。

張北海 1972 年就從台灣移居從紐約,筆下寫遍紐約的食衣住行,從街角到蘇荷、牛仔褲到搖滾樂,諸般小事細節都能牽引出他對紐約的觀察,特別是身為異鄉人的懷想與反思。譬如配合普普藝術而興起的蘇荷區,讓紐約取代巴黎成為現代藝術中心,一時間華人藝術家麕集,多少碩才俊彥後來俱成為一方名家。這讓我想起書架上的兩本 Andy Warhol,已經睽違我數年有矣。

《安迪・沃荷的普普人生》(The Philosophy of Andy Warhol (From A to B & Back Again))和《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沃荷的六○年代》(POPism: The Warhol Sixties)兩本都是 Andy 親撰,前者是他的人生哲學,但可不是雞湯書或暖心的小品書,而是對於性、愛、美、藝術、成功的種種奇思異想。後者是他的自傳,特別集中於六〇年代他聲名鶴起的過程,以及成為普普教皇後身邊圍繞的那眾拱月之星。Edie Sedgwick、Candy Darling、Brigit Berlin、Nico 乃至 The Velvet Underground 的故事躍然紙上,一則則荒誕不經的故事令人嘖嘖稱奇,非常好看。讓我舉幾個這兩本書中的例子:

合適的人演出合適的角色太過了。何況,沒有一個人完全適合任何一個角色,因為角色是絕非真實的劇中人物,所以假如你找不到一個完全適合的人,去找一個完全不適合的人更能使人信服。如此一來,你知道你真的有東西。不合適的人對我來說永遠看起來合適的不得了
我喜愛工作,他們告訴你做什麼以及怎麼做,你只需要加以修改,然後他們說可以或不可以。難為的是你得靠自己憑空幻想一些乏味的事情做。當我考慮最想要雇用哪種人作為僱員時,我想到的是請個老闆。一個告訴我該做什麼的老闆,因為這樣你在工作時,事情變得簡單又輕鬆。
我不喜歡旅行,因為我喜歡慢慢來。如果你真的希望生活就像電影一樣在眼前流過,去旅行便是,你將可以忘卻人生
更有智慧不會讓你更快樂,因為聰明只會使人沮喪

瞠目結舌還是拍案叫絕?由此可見他腦袋之異於常人。想當然耳,頻率相近的人就會慢慢被吸引到他身邊來,這些人都有種他稱之為「太有才華以致於無法安於平凡人生」的特性,只是那種才華不被主流價值觀認同,反而回頭斲喪了自信心。

Andy 說「六〇年代真的是人的年代」,無關乎他們做過什麼事,比如說崇拜歌手而非歌曲的現象,這在披頭四和滾石的身上就看得到。當他覺得已經被人們捧上天-讓自己而非作品變成藝術品-時,他就棄畫而改拍電影去了。後來他的「工廠」(The Factory)吸納並打造出一批符合他對於才華定義的 "superstar",讓原本徘徊於社會邊緣的各路畸人都有成名 15 分鐘的機會。

Andy Warhol 很多觀點都反主流,甚至反反主流。我說反主流而不說反傳統,因為六〇年代反傳統才是主流,譬如嬉皮們不斷強調愛與和平可以改變世界而成為時代主流精神。但 Andy 反主流並不代表反反傳統而負負得正又變回傳統,而是反對嬉皮太崇尚精神面而不切實際。他似乎相當不屑嬉皮那套不事生產的虛無主義,相反地,他認真工作、欣賞商業、擁抱金錢、渴望成名,這跟傳統生活的型態與目標差不多,只是他用完全另類的方式去實踐。

所以當嬉皮不斷 "imagine"、高唱 "all you need is love" 時,Andy 卻說:「人們的幻想正是為他們招致問題的原因。假如你都沒有什麼幻想的話就不會有問題,因為檯面上有什麼你便照單全收,但如此一來你不會有什麼羅曼史,因為羅曼史是在其實不具備這些條件的人身上發掘你的幻想。我有一個朋友總是說:『愛著我的那個女人所愛的男人不是我』。」聽出來他語中的荒謬性了嗎?

荒謬總帶點不正經的幽默,可是他覺得幽默感在六〇年代逐漸衰退,主因是迷幻藥造成的,因為那些嬉皮都想以知識份子的強勢姿態主導議題,卻天真地只用簡單而散漫的手法去應付。他說在舊金山看到像 Jefferson Airplane 那些樂團喜歡與觀眾同樂、分享彼此經驗,但 The Velvet Underground 表演風格卻是遠離眾人,甚至背對觀眾演唱。結果舊金山沉悶乏味、洛杉磯把墮落隔離在個人空間中,而紐約才是貨真價實如病菌一般的污穢墮落...

不過其實我覺得也沒那麼絕對啦,嬉皮文化可總結為 Timothy Leary(Andy 認為唯一還有幽默感的人)講的 "turn on, tune in, drop out"(激發熱情、內向探索、脫離體制),仍然有種鮮明的「參與」屬性,倒是與普普的流行性格不相違背。Andy 自己也說:「普普文化的被引用,讓人們知道他們本身就是正在進行的一部份」,也就是參與進潮流中。我粗淺底認為,六〇年代東西兩岸的普普和嬉皮兩大勢力本質上仍都是大眾文化,差別只在於普普強調接納異類,嬉皮期盼影響他人。一個向內一個向外,齊塑了六〇年代的反主流精神。

Andy Warhol 設計的唱片封面中最有名的一張-「大香蕉」-中,Nico 演唱的名曲,曲中主角就是 Edie Sedgwick
Andy Warhol 過世後,The Velvet Underground 成員 Lou Reed 和 John Cale 合出了一張專輯《Songs for Drella》紀念他,收尾曲便是這首 Lou 向 Andy 道別的感人至深歌曲

進入七〇年代後,披頭四解散,John Lennon 說 "the dream is over",從此告別英國,和小野洋子遠赴紐約展開新生活,直至 1980 年遇刺過世。John Lennon 是不折不扣的嬉皮頭號代言人,所以我的閱讀主題也從紐約和 Andy Warhol 再移動到 John Lennon。

《誰殺了約翰藍儂》(Who Killed John Lennon)是去年底的新書,但我自認披頭四很多相關故事我都熟透,所以直到今年四月才入荷此書,想說一定還有細節我不知道。我覺得只要有一點是我不知道的,這本貴森森的書就值了。沒想到,才看了二十幾頁,還在序篇時,就不禁放下書沉澱一下心情。披頭四我真的沒有辦法,徹底醉心。我開始認真聽他們的音樂,不過十年,但我卻感覺像碰到一輩子的情人,被他們感動地一塌糊塗。他們一言一行,都刻在我心裡成為印記。

不過此書並不是福爾摩斯小說,也不是藍色蜘蛛網,沒有如書名所暗示的去掘攪那樁陳年舊案。身為記者的作者援引大量文獻,運用報導式手法試圖去拼湊更完整的 John Lennon 生平,所以其實本書的副標題 "The Lives, Loves and Deaths of the Greatest Rock Star" 更為貼切。不論如何,只要是披頭四和約翰藍儂的故事我都百聽不厭,遑論那諸多作者對相關人等的親訪內容,以往都未曾見於文字。

就像史上最知名製作人、號稱第五位披頭的 George Martin 說:「我們變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不再玩耍」。七〇年代曾與 Lennon 合作過的吉他手 Earle Slick(我看過他演出,請見我的披頭朝聖行 Day 4)也說:「如果你所做的一切都完美無瑕,你就無法成長了。而人一定得成長。」這就是 John Lennon 給他們的啟發。即使有點不公平地辯說 Lennon 生命停在 40 歲、世人見不到他變老後會如何,但我仍願意想像(imagine),約翰藍儂即使老了也是個老嬉皮、老頑童。別人不講,你看 Ringo 和 Paul 何曾老過?

1972 年 John Lennon 的《Some Time in New York City》專輯中的〈New York City〉,紀錄了那個藍儂的紐約一瞬間

John Lennon 遇刺絕對是流行音樂史上最叫人嘆息的悲劇之一,因此他的篇幅在我下一本讀的《變調搖滾名人堂》書中獲得最高級的禮遇規格:10 頁(另兩位有如此待遇的是 Michael Jackson 和 Janis Joplin)。藍儂之死還不夠,我繼之以此書延續悲傷的音樂旅程。此書收錄 63 則搖滾樂界傳奇人物的生命悲歌,始於 1938 年被魔鬼取回氣息的藍調吉他好手 Robert Johnson ,終於 2012 年香消玉殞的 Whitney Houston。當然生命戛然而止的不只如此,除了較具代表性的人物外,我們知道爵士樂國度裡更是埋骨了無數英靈。不過此書僅聚焦於搖滾和流行界,否則要是跨到爵士領域,那大概是幾本書都難以竟寫的呀。

最後我把主題又移動回六〇年代,去認真了解那個六〇年代的最後高潮 - Woodstock 音樂節。這本《Woodstock 口述歷史》內容極為豐富,有著窮舉式的細節和面向,買了好幾年我都找不到適當的閱讀心情,因為不想走馬看花隨便讀讀。三級警戒讓放空時間變多,拿來閱讀燒腦書正好。由於我太嚮往 Woodstock(i.e. 好想活在六〇年代當嬉皮),讀完後感觸良多,所以前幾天特別先寫了讀後心得,此處便不再重複。

「我們或許不再背負著『烏士托國』這個精神狀態四處遊蕩,也許只能把它當作是初戀,一個熱烈的初戀,也許正是如此,可能正是如此,情願愛過而後失戀,也比從來沒有戀愛過要好」,張北海在《下百老匯上》的〈烏士托國〉篇中如是說。Woodstock 又讓我回頭憶起張北海,身為老嬉皮的他,想必也曾心神往之吧。


這一個月用「主題累計」的方式,先設定大主題(如紐約)來選定幾本書,然後嘗試邊讀再邊依照相近的次主題(如沃荷、嬉皮、六〇年代)決定下一本要讀的書,讓次主題是流動和後設的,這種有移動感的累計式閱讀,不知道是不是類似於 @誰說編輯不讀書「閱讀牌組」呢?總之,書債一次償還 6 本實在開心,眼見解封在即,覺得自己一個月前的閱讀決定真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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