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民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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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篇稍微写了点雅典民主的东西,可能还是有人会觉得我对于民主有点点抱怨的感觉,说实话那不是抱怨,那是一种觉得不够完美之后一种改善做法,就像正确指出他人错误并不是讽刺那个人而是希望他能更好一致(至少在成年人看来结果大多数比过程要更为关键),当然就实际而言,至少在公元5世纪那个奴隶制盛行的年代,能够保证统治阶级内部民主且运作顺利,雅典的民主已经到达一个高峰,但是比起后起之秀的亚平宁半岛上罗马又稍显不足了吧。


不同于撮尔小邦的雅典,罗马开始虽然也被人成为“七丘之城”,但是相对更大的平原区域使得罗马人的视野不局限他们的母城,而把视线投向了北部的平原,至少到现在佛罗伦萨的区域,平原的面积是远远大于希腊半岛上的诸邦,这也就导致罗马人虽然也是海洋性文明,善于经商,却也能埋头于土地上的事物,不像希腊大多数城邦,由于过于狭小的土地面积只能通过自己的特产来进行商贸(雅典最为出名还是它的葡萄酒和橄榄油,这是它对外的拳头产品),罗马则能够更多依赖农业上的收入来维持一个更大人口规模的国家,这样就突破民主只能局限于一个城市的假设。


当然“七王时代”早已过去,但是不代表着保守的贵族就愿意甘居人下,至少他们利用家族威望和手中财富还是不断影响其他公民阶层,但是毕竟中下层公民也并非是傻子,他们利用国家需要他们服役的要求进行反抗和提出改革的要求,对于贵族极度不满情况下甚至有直接不听从指挥直接撤退的事情发生,这种斗争也不得不使得贵族中的开明分子认识到下层公民的意志,在不断斗争中,《十二铜表法》就在这种过程中产生,为了解释清楚各自的明确的权利范围,法律变得更加正规,区别于以往那种习俗或者元老随意解释的惯例,这使得公民开始逐渐认同统一的规范。


但是这仅仅只是公共范围内的秩序,在家庭中就更为复杂点,虽然我们大体简化为父权为主的家庭,但是实际上从更为准确的考古资料看来,女性的地位仍然还是存在一部分,比如对于财产的继承权,女儿和儿子是一样的,母亲和孩子也是一样的,甚至在贵族范畴内,女主人是不会做什么家务事(包括但不限于碾谷物,烹饪食材,整理房间等),她只需要督导女仆来处理就可以,如同她的男人在农田里要求奴隶干活一般。甚至对于子女的义务来说,大多数罗马人也认为父亲要比母亲更为重要,甚至子女浪费财富的恶行(罗马人看来)都被认为是父亲管教不力。


但是另一方面,法律也的确保障男性的特权,这相当于家庭内部任何成员都必须听从这个成年男性的要求,因为他必须要负责养育子女的义务,弃婴(不区分性别)不光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不允许,除非天生残疾(在罗马人看来这属于恶魔附身),他承担如此多的义务,自然享受到如此多的权利,必要时候他可以取走自己亲人的肢体来惩戒,从这种层面上来看又是不折不扣的男权社会。


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其他道德规范来约束男性,宗教和诅咒总会伴随那些卖妻,卖子女,滥用暴刑的男人,他们在公民之中不光被他人指指点点,更不为神明所容忍(特别有些有趣的记载中记述着一些奇妙的暴毙事件也许就是这种道德警告),所以这种家庭内部的也是有道德作为底线保证。甚至可以吐槽在罗马解放奴隶比较解放子女的自由都要容易许多,但是也就在种种条件限制下,那些能够长久维持下去的家族便能代代传承下去,虽然家庭分子之间关系又一代代松弛,但是总体上他们的族谱却可以追溯上很远的事迹,甚至有的追溯到上古神话时代。


不过稍微外延一点,其实准确说在罗马早期还有一种介于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特殊身份——依从者,这一般由逃难者和暂时被放弃统治权而赋予世纪自由的奴隶,这群人的经济状况极其微妙,一方面他们从法律上已然独立,但是经济上却与男主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很大程度上家长有一定的处置权利,但是又不能直接进行更大的伤害,可以说保护责任要大于对于奴隶,这种类似的关系也许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是后来罗马旗下附庸国的特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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