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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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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是為了做自己,而不是解釋自己」- 當代導演 黃致凱
上週得到了很酷禮物, 一個小盒子裡面有30天挑戰的項目。
每天拉一張來執行它!我的挑戰項目是做自己
30天挑戰

從被支配到做自己

在高中前生活中多數決定,都掌握父母手上,尤其是我媽。 不太敢反抗命令,一來是怕關係衝突,二來是不知該如何選擇,因為在意人的眼光、怕犯錯。 既然被決定慣了索性不選擇,就不需要負責任。 小到要吃什麼,大到讀什麼學校...反正你要我幹嘛我就幹嘛。

曾有位很有智慧的阿姨說覺得我太乖了, 乖聽起來應該是很棒,畢竟華人教育小孩有耳無嘴,聽話照做就好,但這樣的太乖同時也抹煞掉許多的創意跟生命力。

而開始有個人化的展現是上大學來台北後(大學前都是原廠設定),離家後學習自己生活,所有選擇權回到自己手上,要吃啥、住哪、夜唱還是去早八...? 以前賣乖被支配,現在選擇為自己負責。不論對或錯,好或壞的後果都承擔。

你為誰而活?

另一個做自己的展現是分配好時間,若能這樣說時間=人生,時間的流逝相等流掉了你的人生,那豈不更需要學習支配時間。

很喜歡李笑來老師在《通往財富自由》講到的人生重要排序錢<時間<專注力

當邀約來時別因人情壓力,不好意思拒絕,若是個無意義的局,也無法有人脈連結,那建議你回家讀本書,專注在自己身上都好過花兩小時在無緊要的事務。

掌握時間及專注力,拿回主動權。

但特別要說意義是因人而異的,有時候需要找回生活的幸福感,那跟家人朋友相聚就是必要且需要專注的!

學習愛自己的表現

回到30天挑戰內容,每天都不一樣,也有些看來滿荒唐,跟大家分享目前進行到第五天(寫這篇文的當下),
-Day1:穿睡衣外出購物
-Day2:觀察自己的身體並說愛自己
-Day3:跟同事分享不喜歡自己的事
-Day4: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
-Day5:如果不想笑,就不要笑 …

這些任務,看來荒謬,沒什麼邏輯,但漸漸能感受它想要傳遞的信息。

總結這些天的感受跟提醒,做自己的展現: 1.用對的眼光看自己,只有你能定義自己 2.接受不完美,成為生命的美好 3.拿回生命的主導權 ,對你不想要的事保持警覺

讀蘇觀點

做自己吧,因為別人已經有人做了! 每個人身上一定都會有許多稱號,別人的爸爸、朋友、教友、主管...不管什麼稱號,都無法抹滅了成為自己的選擇,這一切都不衝突,重要的是在一些妥協跟成全中是否能甘心的選擇!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