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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職災怎麼辦!?談公傷病假以及傷病給付。

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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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職災怎麼辦!?談公傷病假以及傷病給付。

工作中受傷發生了意外,
我想大多數人都不願意,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事事都很難說。

像是我今年就發生了職災,
不過事後的處理都是我自己一一去釐清。

首先職災發生,
如果可以的話請公司幫忙叫救護車。
據我請教勞工局的結論第一時間最好是叫救護車,
原因如下:
1.叫救護車醫院會有紀錄。
2.受傷後嚴重程度一般人也難以評估,最好由專業人士處理。
3.日後申請職災或是公司有爭議會比較有利。

不過我想看到這篇文又需要尋求意見,
大概也過了第一時間。

如果第一時間沒有叫救護車,
也沒有到大醫院去進行檢查,
只是到附近的診所進行治療,
建議補去大醫院做完整檢查與治療,
除了可以更準確知道傷處的狀況,
再來就是由大醫院開出的傷病證明更有效力。

去醫院檢查後就是休養,
(記得請先開一份醫師診斷證明給公司看)
可以先告知醫師自己是做什麼行業的,
請醫師評估一下休養完後,
什麼動作是比較不能做的也備註上去。

公傷病假以及傷病給付。
進行後續討論前先來出示法條!!!

職災相關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規定

「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
、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
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第59條第2款規定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
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
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與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先來說公傷假的部分,
我想這一點是公司跟員工最容易起爭論的一點,
公司會要求員工先請一般病假,
等勞保局的職災認定過之後再來改成公傷病假。
這邊是一個鬼打牆的問題公傷病假的認定,
公司會說公傷病假是由勞保局認定,
但由勞保局說明又說公傷病假非他們認定,這是怎麼回事呢!?

我得說公司跟勞保局都對,只是說法都有誤,
正解應該是這樣,公傷假只要對於員工受傷沒有疑慮,
又有醫師診斷證明,就可以給假了,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勞保局負責的方面當然沒有公傷假,勞保局負責的是職災認定
所以打去勞保局不管哪個單位都會說公傷假不是他們負責的,
他們的回答都是公司就可以給了!!!

為何公司敢不直接給公傷病假呢!?因為法規還有個但書。
*如未認定為職業災害或仍有疑義時,則事業單位應按實際假別給付薪資。
就因為這一個但書,所以有些公司會先給病假不給公傷病假!!!
但是在公司內又是上班時間受傷,公司基本上不該不給公傷病假,
公司沒給的話可以到勞工局去詢問,專業人士都會耐心解答。

回到公傷病假本身,上面有講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就是職災認定!!!

職災認定跟公傷假有甚麼關係呢!?
勞保局認定不是職災,公司可依法收回公傷假與補償金,
正因如此有些公司才會玩文字遊戲說公傷病假是勞保局給的。

(所以就醫紀錄跟受傷那天的人事時地物描寫跟場景圖都很重要。)

一般來說職災認定會牽連到傷病給付,
接著要對於傷病給付說明,
「不能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資」及「治療中」
是申請傷病給付的三大要件。

治療中沒什麼好說的,來解說前兩項!!!
不能工作-不能工作是指休養或住院第4日起,3天以內都不算。
未取得原有薪資-公傷病假在住院或休養時取得的薪資視為補償金非原有薪資。
*假如公司告訴您要請一般病假(病假半薪),才能算未取得原有薪資,
絕對絕對是在坳員工。

另外要注意一點傷病給付的錢,如果雇主有給補償金(養病期間給的薪水),
那這筆錢雇主是可合法拿走的。
*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回到正題有人應該會有一個疑問,
不符合傷病給付就絕對不符合職災認定嗎!?
這也是不一定的,
舉例來說一個人上班時手不小心被砸到導致左手小指輕微骨折,
但是他是一個接電話的客服專員,
這傷不影響工作可以正常上下班,
但每個月都需要回診跟復健,那這個回診也算是公傷病假。
不過這手指骨折的人申請傷病給付絕對不會過,
因為他只滿足了治療中這個要件!!!

就只能等就醫療程結束申請醫療自墊費用,這也是職災上的認定。
也就是說傷病給付醫療自墊費用都會進行職災認定,
但因條件不同,有可能傷病給付沒過醫療自墊卻過了。

基本上不管是傷病給付或是醫療自墊申請,
都是公司要給員工填寫並幫忙申請,
若公司未幫忙申請傷病給付可以直接去詢問各地勞動單位<-請按。

醫療自墊若公司沒幫忙申請,可以自行列印並寄過去,
註明公司未幫忙申請即可。

醫療自墊<-請按

是說應該都會幫忙申請傷病給付、醫療自墊,
沒有就真的太沒人性了,
不過打了這一篇就是想幫忙有困難的人,
各種狀況都打一下。

那關於申請的部分,
需要注意到一點就是療程全部結束之後
要自己描寫當下狀況幾月幾號什麼時間點為何受傷,
當下的環境能拍照列印作為附件最好,不能就自己畫了。

醫師診斷證明書、X光照光碟、收據正本(若是影本要請醫院蓋章)。

至於職災認定,我相信有人會好奇沒過怎麼辦!?
事實上還真的有可能沒有過,
但這方面就不是公司的問題而是勞保局,
若職災認定有問題,就是要找勞保局進行協商,
協商不成就只能告勞保局了。

新聞我有找到一個案例大家可以看看
請按->翁吃鹹粥車禍算職災!

希望這篇能幫到發生職災又無助的人,
也祝快快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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