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真一假」要寫十一條自己的事已經是個挑戰了(liker ID:bing2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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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最大的困難應該是我要想十一條自己的事,因為自己不是一個喜歡自我展示的人,但是,迎難而上!而且這個活動這麼有趣。
11條,1條為假,有興趣的可以猜一猜哪一個。
不過其實寫到第二條我就有些支撐不住了,實在不知道該寫哪些,差點全寫了《紅樓夢》,諸如《紅樓》我最喜歡誰等,後來又差點寫成讀書大會,總之,這個活動對我的意義應該就是逼我自己回顧過去,然後發現自己的生活多麼無趣吧……
1.我最喜歡的書是《紅樓夢》,第一次認真閱讀是在13歲。
2.第一次讀張愛玲也是13歲左右,最愛《金鎖記》。
3.小時候學過一段時間越劇,雖然現在已經忘光了。
4.曾經想要學導演,喜歡電影。
5.唯一了解最多的國外作者目前是村上春樹,偶爾會在痛苦時想到他文中的很多字句。
6.髮量很少,偶爾會想自己是不是適合出家,這樣可以不用煩惱自己的髮量。
7.對犯罪心理學很感興趣,尤其是變態殺人狂,所以很喜歡犯罪片,幾乎是電影中唯一會明確說「感興趣」的類型片。
8.好朋友很喜歡恐怖片,我很害怕,但是他第一次去完鬼屋以後發誓再也不去了,我卻還好。
9.因為戴口罩所以出門都不收拾自己,幻想別人認不出來。
10.喜歡喝酸奶不喜歡喝牛奶,因為小時候喝太多牛奶後來有些排斥。
11.覺得一個人比兩個人更自由,即使愛情很美好,但是更享受一個人的時間。
以後可能會經常通過這種方式梳理自己?時事作者(並不是)突然對自己誇誇其談,是人性的泯滅還是道德的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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