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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豪觀測站 | 馬特宇宙共建計畫事件的懶人包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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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我希望不管你站在哪個立場都可以看看,不管三七二十一杜絕所有觀點,真的不會幫助溝通,然後雖然這不是強制規定,但可以的話,不要只在留言處按倒讚,因為完全沒有辦法理解你想表達什麼意思,無助於溝通、事件討論。

馬特市&人物誌只到11/5號呦!


圖片來源: 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984950/

𝓩馬特宇宙共建計畫事件的懶人包及解析𝓩

𝔃前言𝔃

首先,真沒有想到炙豪觀測站第一篇會獻給這個事件呢!?這事件實在來的太突然。早上有在象特市那邊發表過看法,不過後來有些新進展,所以打算將資料再次統整再發表一篇。你要說這是趁熱度嗎?其實也沒錯,因為即便我自己說我的出發點不是趁熱度,也沒有辦法證明,全友聽者解讀。

這篇文章,我希望不管你站在哪個立場都可以看看不管三七二十一杜絕所有觀點,真的不會幫助溝通,然後雖然這不是強制規定,但可以的話,不要只在留言處按倒讚,因為完全沒有辦法理解你想表達什麼意思,無助於溝通、事件討論。

另外,這篇文章討論的部分,只有文章內容以及認為被冒犯的留言。

𝔃事件懶人包𝔃
  • 11/3早上

不知道Matters知道這件事得多不多,這裡簡單跟大家說一下事件的懶人包。事件源自於@白鼬筆寬麵 參加@Matty  官方舉辦的馬特宇宙共建計畫,在11/3日早上,有人提出不認同這篇文章的看法,原因是認為:「這篇文章充滿性暗示、髒話諧音,讓我感覺不舒服,被冒犯了!

  • 11/3日中午

於是這篇文從今天早上就不斷被大家討論,官方也很快做出回復,表明:「這篇文章可能會造成閱讀不適,請各位讀者酌情選擇是否閱讀,若你選擇不閱讀,也並不影響你對其他共建計畫文章的理解。」當然後續也被很多人拿出來討論,像剛剛@Chin  說說寫作平台的「自治」@Ricky's mom 虛擬世界的個人修養,兩位都發表了自己的想法。(請一定要去看看,不同的觀點有助於我們理解大家的想法,以及溝通。)

  • 11/3日下午

差不多大概是在今天下午的時候,@白鼬筆寬麵 表明自己:「感謝@Matty 作為創作第22篇的作者,雖然沒有違反社區的規範,但是有大多數的共同的作者認為這文章並不恰當,是本人的創作方式不佳。我的文章不適合加入這一次的活動計畫,所以我退出這一次的計畫並且覆蓋文章,明天計算好LikeCoin數後將全數創作基金還給官方。」(取自這篇文章留言處)

@Matty  也在這篇文章再次表明了站方的說法,但因為有點長,大家有興趣點進去看看吧!

𝔃對錯之上𝔃
  • 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性騷擾?

好的,再探討道德或是主觀問題之前,我們先來探討對錯,因為對錯討落出一個結果後,就有辦法得出一個結論了。首先,我先去了查詢了一個法律問題:「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性騷擾?」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指出:「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有點長又難懂對吧?簡單來說構成性騷擾需要符合以上兩點的其中一點,這次事件最有可能的就是第二點。文中說到:「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疑?方式是這個沒錯喔!但讓我們再看下去:「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但這個下文,似乎好像沒有那麼簡單了喔!

其實要構成性騷擾沒有那麼簡單,似乎還有很多判斷依據。但就像稍後站方提到的認為:「文章作者並非惡意去中傷他人」那問題就來了,假設說者是無意的,聽者認為有意,那請問到底夠不夠性騷擾?

  • Matters站方規定

除了法律上的問題,其實站方也有規定喔!根據用戶協議的5.5條指出:「內容標準適用於所有用戶內容以及平台和/或服務的使用。用戶內容必須全面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而當中有兩項比較符合:「包含任何誹謗、淫穢、猥褻、色情、暴力、仇恨、歧視、威脅、或煽動性的內容;包含任何MATTERS認為(在其合理判斷下)不合適在平台上發布的任何內容。」

也就是說,若站方規定了就是不能發,就沒什麼好說了吧?但站方在這篇文章回覆了:「並未強制隱藏是因為我們認為,文章作者並非惡意去中傷他人,目前在社區約章中也並未有對此類諧音梗的規定。作者認為這是他的一種創作方式選擇,但顯然這肯定會造成讀者的不適。因此協作的作者們完全可以選擇不看那篇文章,完成自己的創作。

也就是站方雖然沒有表明有沒有包含淫穢、猥褻、色情內容,但並不認為@白鼬筆寬麵 的文章是惡意攻擊別人,所以沒有強制隱藏;換言之,文章並沒有違反規定但要注意的是,這只是站方的認定,在法律上依然不能隨意斷定

𝔃主觀之上𝔃

好的,談完了對錯問題,可以知道其實還是很不明確喔!所以我們假設構成性騷擾站方也不同意的情形,這種狀況應該就不用多講了吧?可假設不構成性騷擾,站方也同意,那在這種文章符合規定的狀況下,控訴文章冒犯我了,有沒有理?

我認為,其實有沒有冒犯是件很主觀的事喔!白鼬的文章,之所以沒有在剛發布就鬧那麼大,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為剛發布時看到的讀者認為:「並沒有冒犯到他」之後看到的讀者才有感覺到:「我被冒犯了!!」所以依照這樣來看,其實不管說者有沒有意聽者都會有不同感受,完全是主觀的認為

既然是主觀的認為,那就不會論及對錯了!也就是說不管你認為你有沒有被冒犯到,都沒有錯喔!另外歡迎大家去參考看看這個影片:

𝔃結論𝔃

在未能得出「文章有沒有構成性騷擾」這個結論之前,其實我們很難去做出一個完美的結論,這也是為什麼會吵的那麼兇的原因,因為它處於一個灰色地帶。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們很可能只能先以Matty官方的決定「文章作者並非惡意去中傷他人」這個結論,得到@白鼬筆寬麵 寫的文並沒有違反規則,以及冒不冒犯,其實是很主觀的認定,兩者都沒有錯

得出這個小小的結論,我們依然能發表我們對於文章的看法,也依然能發表誰冒犯到我了,這是沒有問題的!我想我們透過這次事件都應該要知道:「我寫的文章有可能冒犯到他人;平台可能有會冒犯到自己的文章」但這並不能讓整個生態更融洽,也許我們應該開發一個「冒犯警示燈」,若覺得自己的文章可能會冒犯到他人,就設下警示燈提醒大家!但這個提案肯定還有其他問題啦。

最後,每次在看到一個事件出來,總是會有發展成吵架情況,為什麼總是會有部分人無法就事論事?溝通與吵架,差別就在於溝通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吵架是為了獲得優越感。為什麼這麼說,也許你可以看看這篇文章這篇文章底下非常歡迎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起討論出一個能讓所有人共存的方法。不管你站在哪一個立場,如果累了就先好好休息吧!之後除非有重大的新進展,不然暫時我應該是不會在發表有關此事件的文了,謝謝你們看完了那麼長的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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