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馬行空 亂想一通(22)
IPFS
對於酒駕,相信大家都深惡痛絕,不過,不可否認酒駕事件卻時常出現在各新聞版面。尤其台灣對酒駕的處罰不可謂不重,為如果只是一味加重酒駕刑罰,並不是根絕的辦法。
我想,如果只是讓酒駕者坐牢加罰錢,雖然必要,卻不是最好的辦法,應該要讓酒駕者每天的生活都感到不便,如此才能有效遏止酒駕情事發生;
以下提出幾點,給大家參考:
1.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酒駕發生後,立即凍結肇事者的帳戶(事後可以賠償被害人),但酒駕者也要過日子,只要他想領錢,必須先親自至法院報告為何要領錢,不得使用網銀、金融卡等等,只能臨櫃。
2.科技發達,智慧型手機人手一支,惟酒駕者也有通訊需求,但他只能擁有不能連上網路的手機。
3.住居所不能裝設網路寬頻及wifi。
4.出門不能開車、騎車,只能騎腳踏車或搭乘公車。
5.酒駕者不能購買包包、手錶等高檔奢侈品(也就是禁奢令)
現今社會人類生活越來越便利,上述做法就是要把酒駕者打回原始時代,他有基本的食衣住行育樂,只是無法跟上現代人的腳步;請想一想,除了刑罰之外再加上不便利的生活,這樣的日子該有多痛苦。
如果在喝酒之前就想到往後的日子這麼艱辛,酒駕事件應該會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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