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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碩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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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工智能?- 淺談Chinese Room argument

艾碩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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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研發,距離建構出「與人一樣」的心智,仍有著怎樣的距離?進一步邊問,這個人工智能與人類智慧的距離,是技術上還是理論上的距離?如果是屬於理論上的距離問題,那麼哲學就有理論上的介入空間作出相應的探討。

美國哲學家John Searle於1980年於其論文《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提出「中文房間論證」(The Chinese Room Argument),以思想實驗的方式駁斥傳統數據電腦模型的主張,他稱之為「強AI」(Strong AI)。論文刊出後引起跨學科的廣泛討論,中文房間論證亦成了近代其中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經過大約十年的交流後,Searle於1990年再發表《Is the Brian’s Mind a Computer Program?》,鞏固他的論證以及回應過有關其論證的反對意見,此論文則為本文的主要參考文本。

本文將先簡述Searle透過中文房間論證所闡述的主張,澄清當中的關鍵概念,以及理順參考論文的理路。然後將會回應Searle的論證及說明在現今人工智能科技更為進步的時代,他的論證是否仍然有效。


(一)關鍵概念釋義:

1. 「強AI」與「弱AI」(Strong AI and Weak AI)

Searle把人工智能作出兩個大的分類,「弱AI」指目的為製造特定用途的人工知能研究,它不被期望需要有人類完整的認知能力,這種研究亦不著重人的的心理模型(Mental Modelling);而「強AI」的研究則主張思考作為心靈的運作本身僅是形式符號的操作(Manipulation of Formal Symbols),而這正與程式於電腦中運作方式相符。故此適當的電腦程式可以恰當地釋模人類的心靈運作。

Searle就是要透過中文房間論證,去說明「強AI」的宣稱是錯的。


2. 圖靈測試(Turing Test)

由Alan Turing提出的圖靈測試是要去辦別一門人造的機器是否具有智能,內容簡單如下:

測試的參與者有(1)人類測試者、(2)受試機器、及(3)受試人類,如果(1)在不能看見(2)及(3)的情況下,以一種(2)及(3)都能理解的語言去詢問一連串問題,而經過一輪詢問後(1)不能實質地區分(2)和(3)的分別的話,(2)機器就通過圖靈測試,可以被宣稱擁有智能。

中文房間論證的提出,則駁斥圖靈測試作為是否擁有智能的判準作用。


3. 中文房間論證(Chinese Room argument)

此論證的策略是透過一個淺易的適當類比,說明為什麼電腦程式不等於心靈。假定Searle本人坐在一個有兩邊窗口的房間,一邊接收中文訊息,一邊輸出中文訊息,而Searle則完全不懂中文。在房間中有一本以英文書寫的「中文操作指南」,讓Searle知道當接收到一個中文訊息時,應該輸出那此恰當的句子。此時於房間外接收Searle所輸出的中文訊息的人,將會認為Searle每次都能有意義地回答問題,亦即Searle成功地以中文與房外的人成功交談。

然而Searle進一步進問,即使在以上條件下自己能夠成功以中文與別人交談,但他深知自己由此至終是完全不瞭解中文的,他只是憑著操作指南正確地配合了接收和輪出的中文語句,亦即正確地進行符號操作。同理,電腦程式運作的本質亦只是符號操作,其作用完全是形式的,只是根據被編程的「操作指南」執行指令,自然亦談不上具有思考的性質。

此論證為人工智能與人類智慧之間,劃下理論上的差別。


(二)文章主要論點及結構

文章的行文結構分明,有序地提出論證,Searle於文中提出3個公理,以此推導出4個總結,他的論證如下 (Searle 1990):

公理(一):電腦程式是形式的(Formal)即語法的(Syntactic)。

公理(二):人的心靈具有心理內容即語意的(Semantic)。

公理(三):語法本身不能夠構成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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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一):電腦程式不能及不足以構成心靈。

結論(二):任何足以產生心靈的系統必須有至少等同於人類(大腦)的因果能力。

結論(三):任何足以產生心理現象的系統(如人工大腦)必須有能力具備人腦的因果能力,不能只是運作電腦(形式)程式。

結論(四):因此人腦實際上產生心理現象的方法不會僅是運作電腦程式。


一如其他分析哲學的論文,Searle亦在論證立場後,嘗試羅列論證可能面對的反對意見,他列出七個反對,但未有一一回應,並指這此反對意見皆未能掌握中文房間論證的真正意義。他只回應了其中兩個他認為比較重要的意見,一是「系統回應」(System reply),即認為中文房間思想實驗中的Searle的確不懂得中文,但「整個房間」作為整個操作系統是懂得中文的,並以個別神經元與整個認知系統的關係作出類比論證。而Searle隨即指出,假設中文房間的設定簡化,房間中的Searle在腦海中記憶了「中文操作指南」的內容,接收和輸出訊息的工作都在Searle的腦海中完成,故整個符號操作系統便是Searle本身。但即便如此,仍然不足以宣稱Searle懂得中文,有意識地透過思考作出接收和輸出的行為。


(三)回應Searle的論點

心靈哲學內容廣泛,但有數個基源問題最為根本:人(作為心理主體)的本質是什麼?意識是什麼?意識是如何產生?這些問題在現代世界的知識發展下,仍然是無解問題,而科學和科技的發展,亦催化了人工智能問題得到更多的關注和討論,理論與現實之間產生著微妙的互動。雖然Searle對於「強AI」的駁斥,本來是針對人工智能科學家的,但在哲學的理論脈絡下,隨即變成一種對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的全面反駁,因為假如中文房間論證成立,功能主義以及任何將心靈視為運算過程本身或運算過程的產物的立場,均不會成立,亦即算是排除了上述基源哲學問題的一些可能選項。那麼,Searle透過中文房間論證所建立的積極意義上的立場是什麼呢?他的論證又是否真的足夠完備。

以筆者的哲學程度,自當難以單靠自己的見解駁斥Searle的論證,但因篇幅限制,在重複其他哲學家對Searle的挑戰外,還是希望先提出自己比關心的一點,有關語法與語意的構成關係的問題。

Searle的論證中,其中一個十分重要而他又不斷重複的,就是電腦程式與人類心靈的性質差異,亦即他的公理一和二,而先假定以上兩點的分析正確,卻是否足以證成公理三呢?語法本身不能構成語意,Searle認為是因為形式符號系綜能夠透過語法進行操作,但形式符號本身卻是沒有意義內涵的,故無法構成語意。然而,形式符號本身是否本質地沒有意義內涵?如果無意義的符號能夠透過操作疑仿出意義的表象,那麼它與構成語意的距離是由於各自本體位置(Ontological status)的差別,還是形式系統本身的限制?

要回應這個問題,除了需要知道語句系作為形式系統的本質和局限外,亦需要瞭解語意(人類心理內容)的相關知識,問題是與此相關的知識我們仍然所知甚少,縱然不同學科都有自己的系統處理相關問題,但能夠在人工智能問題上得以應用的就仍不足夠,人類心靈的產生過程和可能條件仍然處於無解狀態。在形式(語句)「相對清晰」而心理內容(語意)「所知甚少」的情況,斷然前者不可能構成後者,有機會是把技術問題誤判成理論問題。


參考書目:

Searle, John R. "Is the Brain's Mind a Computer Program?" Scientific American, 1990: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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