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獵物的牢籠
從二十幾年前,我還沒有生小孩的時候,我就有過離婚的念頭。我説不出,也想不通,在這段婚姻裏到底有什麽不對勁,只是感覺到兩人關係中的勉强。在當下,我不但沒有離開,幾年後還生出了兩個小孩。更甚者,至今我仍和他生活在同一屋簷下。
爲什麽?我問過自己千萬次。
難道我就像他罵我的那樣?我有病?我賤?我不要臉?我是狗娘養的?我自找的?我活該?或者是我喜歡受虐待?爲什麽遭受各種不公平和暴力的對待後,還能跟對方繼續生活下去?
走進婚姻時的我,才二十幾歲。那時我只是個學生,對男女關係和婚姻一點概念都沒有。在我成長階段得到的認知,男人統治女人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女人原諒「個性不好」的男人似乎也是世間共通的道理。
在婚姻中,我説不清什麽是愛。所謂的愛,若即若離。更明確地説,愛的權力在男人手裏,他想理我的時候才叫愛,其他的時候都叫多餘。
在婚姻中,有一種愛毋庸置疑,那是我對孩子的愛。爲了孩子,我可以犧牲一切。然而,女人的愛和犧牲,看在男人眼裏,不但天經地義,而且適用於所有家庭成員身上。當然,他自己必須是頭號受惠者,因爲他擁有高人一等的特權。
在經歷過這麽多年的婚姻生活,風風雨雨,最終我只能説,至今的自己,喪失了愛的能力。婚姻對我來説,只是爲了滿足基本生存需求,只要家庭日常生活可以繼續,什麽都不是問題。「靈魂疏離」,是我維持婚姻生活的利器。
直到最近的某一天,有人提醒我:「你們的關係是有毒的⋯」
急診室的醫生從X光片上並沒有看出什麽重大的肢體傷害,他能觀察到的,只是我驚嚇過度之後的情緒崩潰。在他的診斷證明中寫得很清楚:未呈現肉眼易見的肢體外傷,但是受害者的精神狀態明顯受損,程度被評估為三天「暫時失去工作能力」。
當醫生把檢驗報告交到我手上的時候,他忍不住問:「Madame, vous êtes toujours jolie, vous trouverez quelqu’un de bien , pourquoi vous ne le quittez pas ? (您還美麗,還能找到好對象,爲何不離他而去?) 」 我無奈地回答:「我也沒有辦法,我有一個八歲的自閉兒。」 好心的醫生搖搖頭,沉默不語。
讀完手上的這份證明,我心灰意冷。沒有明顯的肢體損傷,我如何能去提告?再回想起之前那個接待我的男警察,聽到是家暴的案例,滿臉一副不耐煩的樣子,恨不得直接把我奚落一頓:「你們的家務事自己處理就好了,用得着上警察局嗎?」
曾經,我威脅過我的暴力伴侶,只要他再動手,我會直接去報案。有一天,電視新聞正在報導家暴案例,他指著熒幕說:「你看這女的,被打得鼻青臉腫,我可從沒把你搞成這樣,也沒有在你身上留下任何傷痕,我那都不算打。就算你身上有點淤青,我也可以説是你自己不小心撞傷的,沒有人會相信你,你沒有證據,你休想要告我。」
十幾年前,家暴事件缺少醫療證明一并不予受理。那時的我,被煤氣燈之後,竟也真相信沒有查出肢體損傷就告不了他。事實上,那三天「暫時失去工作能力」的評估就足以讓我提出告訴。
離開醫院以後,左思右量,提告與否,心裏上演了各種小劇場 。他會被警察抓走嗎?他會坐監獄嗎?他會因此丟掉工作嗎?我會變成破壞家庭的罪人嗎?我的孩子會從此失去父親嗎?最後,我自己嚇倒了自己。
終於,在無處可去的情況下,我只好回家。
回到家以後,我的情緒十分低落,尤其是不知該如何自處。我看到他該怎麽辦?該反擊嗎?打回去或罵回去?我不想找死。該溝通嗎?他絕不會道歉承認錯誤,向來只有我惹他。保持沉默嗎?他會裝作沒發生,從記憶中擦去,一切恢復以往。不過,最後這個選項,好像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不得已選擇了沉默,心裏的怒氣卻熬成了内傷。我跑到房間去,把當年放大版的結婚照從相框中取出,從兩人中間一綫撕開,撕得徹底,撕得痛快。從今往後,你是你,我是我,花開花落依然是兩朵。
我的心,舒暢了許多。
次日醒來,我鬱悶的情緒沒有離散,被鞭笞的心仍在淌血,我萌生了離家出走的念頭。
我開了車出去,卻不知該往何處開。説也悲哀,我拿起手機查閲聯絡人,竟沒有半個人可以傾訴。我這才意識到,這裏沒有家人,也沒有朋友可以投靠。
在我的工作上,我處於一個公私分明的國度,一般人不把同事當朋友,自然不會和同事聊私事,更何況,自己私生活的問題處理不當,説出去還會為別人造成所謂的「精神負擔」。在我的私生活方面,小孩患有自閉症,不具備交友的能力,而且不能去人多的地方,大量地減少了我認識其他小孩和家長的機會。爲了照顧孩子,我貢獻出大把的精力和時間,漸漸地和所有的朋友失聯,導致於最後失去了個人的支持系統。
我努力地回想,在這個城市裏總有幾個台灣人吧,台灣的人情味是世界上最美麗的風景。突然想起,不久之前,在朋友的葬禮上遇到了一個台灣人。記得葬禮的那天,他坐在我前面,哭得比我還慘,想必他是個有心腸的人。於是,我打了電話給他。
剛好是個週日,這位台灣朋友請了他的一些朋友在家聚會,接到我的電話,索性邀我也同去參加。來的這些人,都比我年紀稍長,有男有女。
上桌吃飯的時候,我的電話響了,顯示著家裏的電話號碼。接起電話,是兒子的聲音。不會造句的兒子鸚鵡學舌一般,照著爸爸的話努力地重複了一遍又一遍,問我人在哪裏,什麽時候回家。這時的他,不知自己是媽媽的軟肋,是爸爸拿捏在手裏的工具人。
我聽到兒子的聲音,心裏一陣酸楚,又是一番自責。我不知道該回答什麽,搪塞了幾句,説是在朋友家,晚點就回去。說真的,我從沒有想過離棄小孩,我只是暫時把他留下,先逃離令我窒息的災難現場,等我恢復正常呼吸,再回去面對現實。
聚會結束以後,我不想回家。我知道這位朋友家中有空餘的房間,我想著問他借用一晚。在之前的聊天中,朋友說他在不久前曾收留過一個跳機沒居留身份的中國女人,而且長達六個月之久。我心想,他應該是一個心地善良的男人吧。
這位台灣朋友,比我大十歲左右,那時離了婚帶著一個十四嵗的兒子和一個十八嵗的女兒。他有一個住在北京的中國女友,兩人正準備結婚。我心想,他和兩個孩子住在一起,而且也有結婚對象,應該比較安全吧,於是就向他提出了借住的請求。
我向他簡單敘述了一下我的狗血事件,他很爽快地答應了。他請女兒收拾好客房,鋪上乾净的床單,讓我借住一晚。夜深了,大家各自回房睡下,我覺得心情平靜了許多。
隔日清晨,我突然覺得喘不過氣,被壓在身上的重物驚醒。睜開眼睛一看,是個人。我明明記得睡前鎖了門,如何有人能進到房間裏來,而且還赤裸裸地和我緊貼在一起。他小聲地說 :「孩子們都走了。」我神智未清地問:「你在幹什麽 ?什麽意思?」我用力把他推開,請他出去。還好,他沒有堅持,光溜溜地離開了房間。
尷尬之餘,我速速把自己梳理好了,飛奔去上班。下了班以後,我躊躇了半天,想不出應該去哪裏。最後,我垂頭喪氣地選擇了回家的那條路,坐上輕軌,裝作什麽事都沒發生。
回到家,我心裏有著巨大的愧疚感,我把孩子丟下走了,我是個不稱職的媽。不僅如此,我還去自投羅網,遇到了披著羊皮的狼。
當晚,老公只是把晚餐做好,等著我回家吃飯。他表現地像貓奴一樣,等著心愛的貓兒歸來。他沒有問我去了哪裏,也沒有向我道歉,只是奇幻般地從暴君變成了暖男的形象。他用溫柔和殷勤,在我飢寒交迫的狀態下,灑出了一把麵包屑。
霎那間,我患了失憶症,失去了任何令人受傷的記憶,就像什麽都沒有發生過。我甚至受到了莫名的感動,他到底是我的避風港,他是愛我的,我是可以信任他的,我沒有搞錯,我不該懷疑。我們是幸福的,哪對夫妻不吵架。我們有工作、有房子、有孩子,是一對模範夫妻。
如果我拿著驗傷報告,去警察局告老公對我施暴,我會變成壞人,我會害老公沒了工作,孩子沒了爸爸,我會是破壞家庭的兇手。倘若什麽都不説,起碼大家都還有一個安穩的家,沒有人會看到他的情緒失控,沒有人會看到我被他羞辱的狼狽樣。
我對自己說,他一直是愛我的,他沒有變,只是脾氣不好。又或者,他和兒子一樣,是個自閉症者,只是程度輕,社會化了,所以看不出來。也許因爲不善表達,所以他用大聲或暴力來達到目的,這是他溝通的方式。既然我可以容忍兒子,我應該也要容忍他,不應該和他計較,人言「家和萬事興」,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多年下來,我的隱忍雖帶來了一些和平,但他暴怒的次數卻越加頻繁。每天晚上,只要聽到車庫的門被打開,我就開始神經緊張起來,因爲他一進門就會開始罵,比如家裏亂了,他會直接把看不順眼的東西拿去丟在垃圾桶裏,不管是誰的,或有沒有需要。如果家裏髒了,他會大聲地斥責:「是誰搞的?」。他也會在各種小事中挑剔我,批評我,指責我,貶低我。
而我,爲了不激怒他,只能對自己各種行爲做出調整。例如,在他進門之前把房屋收拾好,做好晚飯,等等。其實,我的退讓只是助長了他的威風,讓他更加清楚地知道,使用暴力可以對我實現更高的控制,畢竟,槍桿子底下出政權。
每當我的想法與他不同,或沒有遵照他預期的去做時,他都可以暴怒。但是,他在暴怒之後又會對我實行愛情轟炸,可以是笑眯眯地到我面前裝可愛,把丟到垃圾桶裏的東西撿回來,買個好禮物送給我,幫我裝個好用的軟體,或者提議我去哪家高級餐廳吃飯。
如此愛恨交織的循環,把我置於被虐待和被愛之中,我不知不覺地在各種不屑和貶低之中渴望得到他的稱讚或熱情,在暴怒和暴力之下期待他更熾熱更濃烈的補償。
經歷過的人一定可以體會,在飢餓狀態下得到的那一點麵包屑有如毒品,可以令人陶醉,也同時讓人產生毒癮。據心理學研究指出,關係中的忽冷忽熱,時好時壞,會讓受虐者的大腦產生多巴胺,以至於讓人產生依賴性,就像吸入可可因的效果,最後造成關係成癮,這就是所謂的麵包屑效應。
這個研究為我長年以來的困惑帶來了答案,我終於明白,爲何我在多年前曾經逃跑過,卻乖乖地回來,爲何我能夠忍受這麽多年的虐待,卻還能和他生活在一起,甚至從沒要求過離婚。原來,我中了毒,上了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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