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指控門檻低 勿增加外國制裁口實
環觀國際,因選舉安排不當而爆發的抗爭多不勝數。最接近的有白俄羅斯獨裁者亞歷山大·盧卡申科,在其宣布自己全國得票率高達八成並順利當選連任後,惹來群眾怨聲載道,形容選舉「存在舞弊」,是次投票沒有監票者,被質疑背後存在「大規模的操縱投票」,直接導致大規模示威活動,更一度動搖整個白俄羅斯政權的合法性,燃點起革命之火。
筆者不是指「全國性投票」必會引起上述極端的情況,不過,若港府未能好好處理輿論導向,就很有可能為下屆立法會選舉留下「選舉舞弊」的陰影。首先,全國票站之多,港人居住之散,要設立多少票站才能照顧到內地港人所需?再者,派誰到票站監察才有合法性呢?香港警察?那算不算是另類跨境執法呢?萬一在票站內出現違法事件,例如有人搶劫票箱或襲擊工作人員,是要按普通法或是大陸法懲處呢?
然而,面對如此簡單的法律問題,曾國衛竟然在立法會上潛越廉署責能,指若在境外出現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罪行,廉署仍有調查執法權,迫得署方需要馬上就此澄清,指廉署沒有境外執法權,屆時只能向內地單位提出請求及要求協助。曾國衛的回應充分反映出他對香港選舉制度及廉署職能的不熟悉,亦直接告訴港人,萬一境外投票出現舞弊及非法行為,廉署以至香港政府是沒有能力為我們執法。
那麼,若然在港投票的港人不接受內地投票的結果,選舉舞弊言論便會滿天飛,缺乏認受性,下屆立法會的工作便會步步為艱。其次,這類型的輿論將會影響香港形象,令外國對香港的政制失去信心,更強化他們認為香港已被實行一國一制的想法。
立法會選舉可謂一波三折,先因疫情被強制押後選舉至少一年,後有特首倡議透過修改《選舉條例》推行「全國性投票」惹起爭議。林鄭目前為籌備「內地投票」,先䆁出官方數字指居內地港人有達33萬,筆者不著墨揣測其背後的政治目的,但既然港府有意推行計劃,為何派曾國衛出席立法會質詢前,居然沒有好好叮嚀他先做好功課呢?香港正處於中國與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夾縫,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時刻,懇請個有關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謹言慎行,勿因一時之快,加深外國對政府高層及立法會議員進行進一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