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教授梁艳萍:一部日记“砸”出的又一位老太太
“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一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穆勒 《论自由》
梁艳萍是谁?如果没有方方日记,如果没有站出来力挺方方,如果没有极个别网友的“穷追猛揭”,如果没有湖北大学的调查通报,估计绝大多数人并不认识这位普通的大学教授。正应了古人那首诗:“一朝风雨一朝尘,金鱼浮出荷花面,一夜成名天下知,花前月下说机字。”
连发两道“情况说明”为哪般
4月24日凌晨,“湖北大学”官微发布“情况说明”,称就该校文学院教师梁艳萍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一事,高度重视。称经核实,该言论系她去年(2019年)在个人微博发布,当时学校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其本人也删除相关言论及转发文章,并作出检讨。
湖北大学续称,对网友提出的其他问题,学校将迅速组织全面深入调查,视调查情况,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生思想引领”。不过,湖北大学官微随后删除该条消息。
4月26日晚,@湖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关于网友反映该校文学院教师梁艳萍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有关不当言论一事,学校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将视调查情况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梁教授的“原罪”
梁艳萍曾在微博和微信发出诸多个人留言,其中一些网友眼中属“大逆不道”。
梁艳萍2012年12月9日的微博谈到南京大屠杀事件,被部分网友解读为质疑南京大屠杀。
2019年10月5日,发布一张戴着黑帽黑口罩的自拍照,这被视为声援激-进示威者。
2019年11月8日发文“周梓樂同学,一路好走”。“周梓樂”系一名坠亡的香-港大学生。
她的微博还转载过带有“支那”等侮辱性词语的博文。
至于梁艳萍与方方的关系,梁艳萍曾出现在方方的小说《软埋》的读书分享会上。另外,方方在3月23日的微博转载过梁艳萍的支持自己的评论。
一些关于言论的常识
“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们应该习惯多元化的声音。
互联网本就是众声喧哗之地,这应该是信息化时代的常态。
网络无时空边界,将表达发挥至极致,既试炼言论的价值,也让社会共同体进一步探索言论的边界。
按言论内容指向,可大体将言论分为“事实陈述”和“意见表达”。前者指向“是什么”,后者指向“怎么看”。“事实陈述”所述事实应当基本或大致属实;“意见表达”评论内容应当大致客观公正。
言论自-由乃宪法基本权利,尤其是针对公共事件或者公众人物,公民均有权质疑、批评、评论、表达,以此形成良好的公共空间,促进公共福祉。
同时,言论有法律边界,不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陈述或评论时,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攻击他人,不随意由事及人,或使用侮辱、贬损的语汇针对他人的人身特质进行不当归因或不当定性,进而侮辱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一旦超出前述言论的权利边界,将会受到民事追责、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甚至会被刑事定罪。
如何界定“不当言论”
所谓不当言论即为不正当、不恰当、不合适的言论。
在当前网络环境下,自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出现不当言论的情形多之又多,但是并非所有的不当言论都应该以法律意义上衡量标准进行界定,还存在其他标准诸如社会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组织纪律上等。
不当言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仅仅违反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价值标准,还没有达到法律评价的标准;
第二种,违背了人们的一般价值标准,尚未严重损害社会秩序、个人尊严;
第三种,与人们的价值标准的认同范围背道而驰,超出了法律秩序容忍的程度,违反了法律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言论是权利、不当言论是德行不佳,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权利不因每个人的好恶而改变。人既是平等的又是各异的,或者说个别人的某些极端做法可能会引起多数人的厌恶,但是不能因为多数人的极端厌恶而剥夺个别人的权利。
德行则是道德层面的东西,和权利本质性的区别在于权利是可界定的、而道德则存在人的意识中。每个人都可以判断别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是否符合道德,但是这种判断没有法律约束力。
界定一种言论是否恰,需要结合表达者何时、何地、以何种身份、何种场景发表的上述言论。比如,如果你是组织的人,就应该遵守组织的纪律;如果你是一位大学老师,课堂上授课要遵守学校规定,个人社交平台上发文应遵守“师德师风”。
防止不当”言论最有效的做法
校方对自己的一位教授的言论进行调查,虽然有一定理据。但透图哥并不支持这种做法。
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不宜法律径直管制。
对于某些“不当”言论信息,网络自身可以抵消。因此要在一定程度上尊重网络自我循环、自我恢复的功能,通过其自身对法律禁止范围外的各类信息的容纳与消解促进和推动互联网环境的健康发展。
例如,当下某人发布“不当”言论,有正确认识的人就会很快在网络环境中予以反驳,支持与反对的双方会就各自的论点拿出依据,供网络公众予判断,无理取闹者自然会被公众所排斥,最终不当言论就失去空间。
这是人们防止不当言论的一种最有效的方法。
对所谓“举报”之类,湖大最好的做法是置之不理。因为对它的任何响应和屈服,都会助长不正之风!
《人民日报》2015年1月23日刊登的一篇评论:“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
有不同的看法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可以说出自己的看法,以理服人而不是借权压人。
极少数网民缺乏公共讨论能力,怼不赞同的他人言论无法冷静、理性、平等地探讨与交流,动不动就语言威胁、人身攻击或者借权力之手打击异己。
当高校教师都在举报之风中战栗,“大学之道”也会被风吹散,了无痕迹⋯⋯
附:欲了解梁艳萍教授更多个人情况,可见本期另一篇文“《湖北大学报》专版报道我院梁艳萍教授:相遇湖大二十载 求学求知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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