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 公民與政府的社會想像
這幾年,與部會官員開始有了點機會互動,可以討論許多關於政府政策規劃方式,推動與驗收,多少有了點概念,我們期待的,是貼近人民生活有感的建設,但在公務人員眼中,這些規劃都必須變成一筆筆的數據、才能被列管與核銷,因此,在推動的過程中,往往無法滿足民眾們的期待。
任何問題,都是來一棟建物就能完成
在討論這件事情之前,我去參與了一場關於「地方創生」的會議,聽了一下政府部門對於地方創生的想像,但是在整個過程中,討論的議題總圍繞著老街區翻新、新建公共建設、增加地方長照能量,我承認這些討論到的議題很重要,爭取經費完成地方建設的確刻不容緩,但是這些工作真的有必較在這一場討論「地方創生」的會議上被拿出來談嗎?
上次我寫了一篇對於地方創生的想像,在地方創生中,必須存在「人」的因素在裡面,以累積出來文化底蘊 (國發會稱之為地方DNA) ,重新包裝並透過行銷推廣地方,吸引對文化有共鳴的人回到地方經營產業,才能達到地方創生的目的。但這件事情看在官員眼中卻又不是這麼一回事。
回到推動建設這件事情上
公務人員在推動計畫時,會考量如何達到目的,蓋一棟建築物,就是發包出去,競圖,走完流程後就能發包了,建築長得如何,並不是公務人員應該考量的,最多,就是在發包徵選時,陳列部分主官意見而已。最終的結果,還會上網公告,但上網看看最近有什麼建設推動這點常常被民眾遺忘,因此,最後就會看到一個難以理解的公共建設出現在大家面前。
但是在民眾的期待呢?或許只是一間工作室
對,這麼說或許很武斷,但往往民眾所需要的,是政府多投以關愛的眼光,提供舞台、提供經費補助演出,甚至肯定地方民眾或社團的努力而已,民眾的成果能被看見,才有動力持續推動他們所在乎的事物。
政府管控資訊,是透過KPI,也就是執行成效來討論計畫的執行程度,但往往冷冰冰的數字總無法達到應有的成果,這點就是民眾須持續參與公共討論的目的。
後話:
其實我並不反對公共建設的推動,但在過程中,公共建設是否能符合地方需求,甚至減去繁雜的申請程序,方便民眾使用,控管具有彈性,才能真正符合地方需求。在地方創生這件事情,我仍然抱持著期待,希望我愛的土地可以長成符合他意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