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越判越輕!他喝酒拉K「亂刀穿肺」奪1命 15年減到1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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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滕姓男子2021年12月晚間,先到KTV飲酒歡唱,之後到酒吧續攤,其間因太吵鬧與隔壁桌曾姓酒客爭執,滕男就到酒吧外吸食愷他命。之後曾姓酒客又與人發生口角,滕男竟抽出折疊刀加入糾紛,最後殺害對方。最高法院12日將滕男判刑12年定讞。判決指出,滕男2021年12月初,晚間8點到12點到新北市永和區某KTV,為了幫友人慶生而飲酒歡唱。一夥人飲酒後,又轉到附近的酒吧續攤。其間因為太吵,隔壁桌曾姓、徐姓兩名酒客與滕男等人起了口角。滕男與幾名友人就走出酒吧,在外面車上聊天,滕男也在車內吸食三級毒品愷他命(Ketamine)。沒多久,滕男等人又走回酒吧內,隔壁桌的曾姓酒客等人,竟在吧檯與其他人起了爭執。滕男因為酒精與毒品的作用,導致辨識行為違法及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降低,竟上前與曾姓、徐姓2名酒客互毆。酒吧內酒瓶、桌椅亂飛,滕男與曾姓酒客扭打到酒吧外。雖然其他酒客試圖將2人分開,但滕男仍抽出身上的折疊刀,朝曾男身體砍殺多刀。曾男左側鎖骨區受到銳器傷、左側鎖骨下動脈銳器傷出血、左肺上葉銳器貫穿傷、左肺塌陷、左側血胸、腹部3處銳器傷、左外側腹部銳器傷刺入腹腔及腸道、腸道外溢、左手部銳器傷等等傷害,被送醫急救。最後曾男急救不到1小時就大量出血及血胸而宣告不治。警方循線逮捕滕男,檢方依照殺人罪嫌對滕男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滕男坦承不諱,一審法院將他判刑15年,二審改判刑14年,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又減輕為1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

24旅客遊金門「5人上吐下瀉」!餐廳檢驗報告出爐:暫排除食物中毒

金門縣衛生局7月1日接獲金門醫院通報,有自由行旅客24人於6月30日晚間到某餐廳用餐後,其中5人當晚出現嘔吐、腹瀉等症狀,疑似食物中毒。經衛生局送驗人體及環境檢體,檢驗報告日前出爐,暫時排除食品中毒的可能。 衛生局指出,有關6月30日5名自由行旅客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於7月1日至金門醫院就醫,經衛生局送驗人體及環境檢體,檢驗報告日前出爐,其中5名患者人體檢體檢出諾羅病毒,6名廚工人體檢體皆為陰性,但因稽查當日無食餘檢體可供抽驗。此外,本案抽驗環境檢體刀具、砧板塗抹物拭子各6件及現場豬肉凍食品檢體1件,其中一間餐廳食品檢體檢出病原性大腸桿菌陽性,其餘皆未檢出。因此沒有足夠證據可判定與此次自由行旅客曾於金門縣用餐之2家餐廳有明確因果關係,故暫排除食品中毒的可能。衛生局表示,食物檢出病原性大腸桿菌,原因有可能因為調理人員未注意操作衛生、交叉污染食品所致等。微生物的動態消長與製造調理場所的衛生狀況密切相關,因此餐飲業者應當落實食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並加強內部管理及改善缺失,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以確保調膳食品的安全及衛生。針對餐廳稽查項目,衛生局指出,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相關缺失者,衛生局均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複查合格。


台中14歲女控遭男網友性侵!下體驗不到DNA 法院判他無罪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透過IG認識14歲少女,並邀少女前往汽車館看影片,事後少女指控遭劉男硬上性侵,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少女處女膜雖有撕裂傷,但身體部位均無明顯外傷,與常理不符,另外也沒驗出劉男的DNA,判決劉男無罪。判決指出,劉男2022年11月17日,透過IG認識少女,少女也說她14歲,劉男同年12月4日邀少女到汽車旅館觀賞影片,劉男乘少女在房內觀看電影時,脫下少女衣服,少女察覺有異而出言制止,並試圖徒手推開劉男離開現場,但仍遭劉男脫去上衣性侵得逞,是後劉男載少女返回住處,少女因不堪受辱而心情低落,並於同日在IG上發布表達其情緒低落的限時動態,友人得知後勸她報警,少女同年12月6日向學校導師告知並通報。劉男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說在汽車旅館裡有問少女是否想做愛,少女表示月經來了不舒服而拒絕,於是就沒有任何強制舉動,沒有脫少女衣服也沒有性侵。法院認為,少女稱其有出言拒絕並以手持續推劉男反抗但無法推開,若少女確遭強制性交,且已有竭力抗拒,則少女身體除陰部外,應有其他傷勢,但驗傷診斷書所載傷勢,僅有「陰部處女膜七點鐘方向撕裂傷」,其餘身體部位均「無明顯外傷」,與常理不符,且少女於案發前,已與前男友交往一年多,而少女前往醫院驗傷距案發日已有2日以上,處女膜有撕裂傷是否為劉男所為讓人存疑。另外警方採集少女外陰部、陰道、陰道深部、左右手指甲縫之檢體,併同劉男唾液採樣,進行DNA鑑定,鑑定後未檢出足資比對結果,無法證明有強制性交犯行,判決劉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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