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31)
武汉市第四医院的种种乱象,不仅仅是某些“戏精”带来的,根本上是权力深入角角落落并扭曲了一切的结果,所以社会及媒体等揭露“戏精”,不如质疑权力或体制,不要本末倒置了。发动群众斗群众,让某些患者以为医务人员增加自费项目赚钱,让医务人员在心理上或行动上将某些患者列入黑名单。没有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对人性、精神、伦理和思维的毁坏,就没有某些医务人员对某些信息的屏蔽,就没有某些患者占小便宜吃大亏,就没有某些管理人员的滥权和腐败。
武汉市第四医院的绝大多数项目都是为管理上专权滥权输血,都是为了上级机构、保护伞及医院的权贵继续作威作福,通过对个体的天赋和发展空间的挤压,发动一些弱民,去打击一些强民,结果医院剩下的都是一些弱民。这些弱民有缺乏思想的、有缺乏历史文化的、有缺乏技术知识的、有愚昧的,医院管理者“以弱去强,以奸驭良”,医患双方都没有为公平正义的反抗之心,只会有向弱者(底层医务人员或患者)施暴的倾向。如果武汉市第四医院都是一些弱民,那么还有谁可以有责任尽自己的力量改善医疗环境呢?
医疗界知识分子记录医疗现实是一种责任,而非权利。即并非医疗界知识分子与生俱来的权利、天赋权利或独占的权利。记录医疗现实是说明在恶劣情况下不得不保持沉默的事情的责任;在医疗改革过程中,在为了以文书证明它们自己的现实和否定其他现实所作的无效斗争中,这些将来的现实、既成的现实和有效的现实都应该记录下来。在这些现实中间,大多数人可能永远保持沉默,不抱有自己的声音能被听到的希望。虽然使他们的声音能被听到的责任是一种没有理由的责任,但是在无望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发现或建立那种责任,只能根据回忆和记录将行动者从对他们所做的事中显露出来。负这种责任意味着在黑暗中摸索,意味着冒险,意味着担负起了使感觉迟钝的人(医患双方)能够听见的责任。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
书记:袁英红 院长:李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