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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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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史學加000279《史記》卷十〈孝文本紀〉11:平民女子救父記?!

鱷魚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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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緹縈救父」這則故事,可以看出漢文帝的哪些特色呢?

──────────原文──────────

十三年夏,上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祕祝之官移過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翻譯──────────

接著司馬遷一口氣從漢文帝在位的第六年跳到第十三年的夏天,文帝說:

「我聽說,天道的規律是禍從怨起、福由德興(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的過錯,應當由我一人承擔責任(宜由朕躬)。如今秘祝官把過錯都推到下面的大臣,其結果是顯揚了我的無德,我很不贊成。應當取消這種做法。」

這年五月,齊國的「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應該受刑,朝廷下詔讓獄官逮捕他,並把他押解到長安拘禁起來(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令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被捕臨行時,罵女兒們說:

「生孩子不生兒子,遇到緊急情況,就沒有用處了(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

他的小女兒「緹縈」傷心地哭了,就跟隨父親來到長安,向朝廷上書說:

「我的父親做官,齊國的人們都稱贊他廉潔公平,現在因觸犯法律而犯罪,應當受刑。我哀傷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過來(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受了肉刑的人肢體斷了不能再接起來(刑者不可復屬),之後雖想走改過自新之路,也沒有辦法了(其道無由也)。我願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來抵父親的應該受刑之罪,使他能夠改過自新。」

上書送到文帝那裏,文帝憐憫緹縈的孝心,就下詔說:

「聽說在遠古時代的『有虞氏』統治時期,只是在罪犯的衣帽上畫上特別的圖形或顏色,給罪犯穿上有特定標志的衣服,以此來羞辱他們(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如此一來,民眾就不犯法了。為什麽能這樣呢?因為當時政治清明到了極點(至治也)。如今法令中有刺面、割鼻、斷足三種肉刑,可是犯法的事仍然不能禁止(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過失出在哪兒呢?不就是因為我的道德太淺薄、教化不夠清晰的關係嗎(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我自己感到很漸愧,這是因為我的訓導方法不完善,愚昧的百姓才會走上犯罪之路(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經》上說,『平易近人的官員,才是百姓的父母(愷悌君子,民之父母)』。現在的人犯了錯,卻是還沒施以教育就先給予刑罰(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那麽有人想改過從善也沒有機會了(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我很憐憫他們。況且施用刑罰以致割斷犯人的肢體,刻傷犯人的肌膚,這將會終身都無法恢復(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這是多麽令人痛苦而又不合道德呀(何其楚痛而不德也)!作為百姓的父母,這樣做,難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嗎(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應該廢除肉刑。」

─────────解說與心得─────────

這段記載就是成語「緹縈救父」的由來。以往讀到這則故事,腦中都會浮現名醫淳于意因得罪權貴而入罪,接著由女兒緹縈遠赴京師為父親申冤,最終在孝感動天的情況下拯救了父親。然而,這段記載在〈孝文本紀〉的內容,主角應該是「漢文帝」才對。那麼這段故事除了突顯孝文帝的寬大仁慈之外,司馬遷還想呈現什麼意涵呢?

在緹縈救父的故事之前,司馬遷紀錄了一段漢文帝的話,大意是說:王朝的政策應該由他來承擔才對,而不是有錯就找下層的人頂罪,有功卻只誇上層的功勞。透過這段話語,更加彰顯漢文帝對整個王朝所肩負的使命感。

接著,在這段緹縈救父的故事裡,其實我更在意的是:為何一個小老百姓可以「上書」給皇帝?其實仔細閱讀這段史料會發現,淳于意並非普通老百姓,也不是個普通的醫生,他曾經擔任「太倉令」,這可是位列「九卿」之一的「大司農」底下掌管糧倉的官員。在古代用人還是得靠家世的時代裡,淳于意能夠擔任太倉令,應該與他會行醫無關,而是與他家世有關才對。換言之,緹縈並非普通的老百姓,而是官宦家的小孩。有了這一層體認,才能理解為何緹縈能夠「上書」給皇帝。

在前幾篇內容裡,曾提到漢文帝曾說過的一段話:「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而在這段內容裡,司馬遷記錄了這段緹縈救父的故事,我想除了證明緹縈的孝心,以及漢文帝的寬大之外,更重要的應該是漢文帝的「說到做到」。畢竟,很多政令可能只是在上位者的口號,並沒有確實落實。但透過這段記載,我們更加佩服漢文帝的作為。他不是只有做表面而已,他真的有履行自己的承諾。這就是再次讀到這篇「緹縈救父」的故事時,我自己所獲得的新感受。

那麼,能把百姓視為自己的子女來對待的漢文帝還會遇到哪些挑戰?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上,就是這幾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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