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夏:身心障礙革命》觀後感 — 從嬉皮流行文化到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
說到嬉皮流行文化,你想到了什麼?我想起從好萊烏電影中看到的各種嬉皮角色的畫面。一名男子赤裸的上半身,留著蓬鬆的長髮留著鬍子不休邊幅,隨身帶著一把吉他。嬉皮們追求和平、反對戰爭、唾棄一切物質至上的資本主義,強調個人心靈的自由與生活的自在;可惜也不全然是正面象徵的標誌,在相反的一端,也讓藥物成癮、暴力隱匿在陰暗處,也因此嬉皮文化最終逐漸消失。
當然,嬉皮的精神與香火依然影響著後續的社會發展。然而,在當時卻沒有人想到嬉皮會以這種方式,改變原本無法參與社會的那群人。
從「花之夏」到「希望之夏」
1951年Jened Camp的Larry Alison就是一位嬉皮士,嬉皮的正向精神依然留存在他的身上。
「在這個營地有很多這樣的青少年,我想讓青少年成為青少年,不被標籤與刻板印象所束縛。」
「我發現問題不在這些有需求的人身上,問題是在我們身上,所以必須由我們來改變。」
Larry Alison的價值觀影響他的行為,因此他建立了Jened這個營地,透過這個營地來實現他的價值,因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每個人都應該不受任何限制地擁有富饒的精神。這看似烏托邦式的理想,卻真真實實地在這個營地發生著,Jened營地才得以聚集了這樣的一群人。
從紀錄片【希望之夏-身心障礙革命】筆者推測當時前往營地的多數為小兒麻痺、腦性麻痺與輕微智能障礙者,因此在營地依然有志工輔導員幫助他們處理一些日常生活的行動。但光是透過螢幕,就能感受到這群有需求的人身心被解放的那種愉悅感。
在營地裡的生活像是一切無礙,如同一般人一樣,他們能夠自由自在地到處移動,有人拿把吉他隨時就可以一夥人唱起歌來,他們能自己舉辦運動會、棒球賽,他們抽菸,有人會相約在隱密的地點彼此調情,也發展人生中第一次的親密關係。
Nancy有語言障礙,雖然有清楚的心智,由於無法有效地協調口腔肌肉,因此在口語表達時只能發出「啊」「嗚」的聲音。然而在營地裡,所有人都願意停下來聽他說話。即便在很多人都聽不懂的況狀下,營地的討論會依然有人能夠幫他表達出來。
Steve:「我想Nancy說的是大家其實都想要獨處、獨自思考,讓自己有一點隱私。」
這個片段我重複看了好幾次,真的令人動容,在那一刻,他們的心意是相通的,溝通是無礙的。也讓我更堅定地確信了一件事,「語言」並不是溝通的必要條件,「感同身受」才是好好溝通的必要條件。
註:Steve的人生非常精彩,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此紀錄片
價值觀影響行為,行為再影響價值觀,然後價值觀又繼續影響行為
Judith Heumann在參與營地期間就是一個稱職的議會主持人,她不急不徐地讓每一個人都有發言的機會,她認為每個人的意見都很重要,都不該被忽略。
「如果你不尊重自己,你不展現對自己的信任,那你就得不到尊重活得有自信,有人總覺得要隱藏自我,不能被他人發現自己的不同。」
茱蒂也成為後續為身心障礙族群爭取權利的重要角色,在營區內這群人說自己的話、自在的生活,更她想把這種感受帶出營區,如同當Jened營長的概念,問題並不源自於這些有需求的人身上,這些人並不是天生就被分配到只能在Jened營地自由自在地活著。因此,她在把這份感受帶出營地並也付諸行動在未來推動法案。
「被尊重的時候,說話就變得有份量」
歧視這件事
近日由於疫情,「歧視」這兩個字成為國內外新聞的常用字,觀賞完這部紀錄片也讓我重新審視「歧視」這兩個字。我們來看看以下兩個場景:
場景一
Denise Jacobson:「在身心障礙者的群體中也是有金字塔的,腦性麻痺就屬於最底部,而小兒麻痺就在於金字塔的頂端,因為他們看起來較像一般人。」她的先生Neil Jacobson:『我媽當初這樣跟我說:「我能了解你想要找個殘障者結婚這件事,但是,你怎麼不找個小兒麻痺的呢?」』
場景二
Larry Alison:「我打算挖幾個洞,因為這幾個孩子笨手笨腳的,我想要是絆倒他們定很好笑。」眾人聽完一起開心地大笑起來。
怎麼樣才算歧視呢?曾於網路上看到一種說法「只要對方感到不開心,那就是歧視。」我並不認同,因為這並不客觀,有時可能是人性逃避的一種方式,若單純只是對方「感到」被冒犯就算歧視,社會必然會出現很多詭異的情況。例如:「身高未滿120公分的孩子被禁止乘坐雲霄飛車感到被冒犯,就認為遊樂園歧視小孩子」、「病患在被醫師診斷後開藥太多感到被冒犯,就覺得醫師歧視患者。」
上方紀錄片中的兩個場景,我認為應當要考慮兩個因素才能辦別是否歧視:
1. 刻板印象:透過目標身上的特性尋找標籤,用刻板印象劃分他人,並錯誤認定目標就如同想像中的標籤模樣去行動。例如:黃皮膚就應當數學很好、女性不擅長運動、身心障礙者不該自己去麵包店買麵包。
2. 雙方的關係:通常會發生於至親好友之間,雙方已經達到互相了解的狀態,彼此認定關係是平等的,那便不會有歧視問題。就像是上面的場景二,在營長的心中他認定這群孩子跟自己一樣都平等為人。
「你可以通過一條法案,但必須直到社會的態度改變,不然法律的改變根本沒有意義。」
歷經了長久歲月的積極爭取,在1990年7月26日,美國前總統George H. W. Bush簽署《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並聲明「隨著今天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的簽署,每個身心障礙者兒童現在都能通過曾經封閉的大門,進入一個平等、獨立和自由的光明新時代。」
法案成功推行了,但是就結束了嗎?當然不,因為社會的群體態度並不一致,法律只是底線,法律以外的地區依然有許多陰影存在,這只是一個起頭。
科技、教育與醫療打造「參與」和「體驗」的平台,搭建共融社會
「希望之夏」讓我彷彿看到了一個前往共融社會的過程,參與Jened營地的那一群人,體驗到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才能夠產生自己「有可能」的信念,因此才有動力努力不懈的推動法案。
因此我在想著,如果我們今天角色反過來呢?若處於社會中較具優勢的群體,透過參與與體驗,去了解我們難以想像的人與事,才會演變成「我們有可能」的共同群體,進而塑造一個共融的環境。在以前的年代或許很難,但我相信在現代科技發展以及學術的積累,這一天的到來是可以期待!
最後推薦你去看《希望之夏-身心障礙革命》,這也是邁向共融社會的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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