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香港教育革新紀念日
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之初,英國並沒有在香港建立正式的教育制度,只是鼓勵私塾和教會辦學。自1842至年1866年間,西方新教教會派遣傳教士來港,借辦學為手段,其實主要是向年幼的華人子女灌輸基督教,招攬華人信徒,並致力培訓本地傳教士,天主教的教育則主要旨在牧養歐藉教徒子女。
自香港開埠以來,在教育事業發展方面,政府雖然盡量和教會合作,配合辦學,但作為殖民地管治者的港英政府,在不同階段,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早期由於人口少、學生不多,教育方面只因應環境所需,未有穩定和清晰的藍圖,眼見教會人士熱心開辦教育,政府就悉隨尊便,樂見其成,而華人市民亦只能對借教育工作傳教的教會採取容忍態度。
到了1850年代,中國大陸太平天國戰亂,大量中國移民湧進香港,香港人口急劇增加,對外商業貿易急速發展,政府和商行都需要掌握大量雙語人才。此時英國正推動宗教和教育分離的世俗化教育,這亦影響了香港。在1854至1859年期間,港督寶靈主張世俗化教育,他於1857年委任德國禮賢會傳教士羅存列為監督學院,巡查當時13間受資助的中文書墊,並在1859年根據視學結果,制定了《皇家書館則例》,對政府資助的學校進行規管,自此改善了辦學環境。
港督羅便臣於1859年到任,他鑑於當時教育深受教會所控制,銳意改革教育,於是在1860年將當時的教育委員會改組成教育諮詢委員會(又稱教育局),重用漢學家理雅各博士。理雅各倡議「教育革新計劃」,把官辦教育由宗教教育轉變為世俗教育。停辦位於維多利亞城內的皇家書館,集中於中央書院,推行英語教育和不涉及宗教內容的知識,為社會提供英語人才。
1860年7月3日,教育局正式通過「教育革新計劃」,標誌著香港公眾教育正式由教會控制發展為世俗教育的新階段。其後於1862年正式成立中央書院(今皇仁書院),成為香港首間官立學校。政府在英國招聘教育家史釗活來港擔任首任掌院,校政完全不受教會干預。隨後於1865年,香港教育司署成立,史釗活兼任司長,把本地制定教育政策的發展權,從教會等辦學團體手上收回。然而,英國政府批准辦學團體依然可以因應其辦學理念和自主權掌控學校,傳教科目沒有完全被禁止,香港的教會學校發展仍然蓬勃。
直至2004年,立法會通過《校本條例》,要求學校增加透明度,在2011年7月前校董會須加入教師、家長及校友校董,辦學團體代表比例則減至六成。此條例遭天主教及基督教辦學團體激烈反對,恐怕在教育範疇教會勢力的既得利益會被削弱,其「教育在於傳教」的辦學理念會被逼改變,於是持續不斷興起訴訟,圖作垂死掙扎。2011年10月20日,終審法院判處天主教教區敗訴,結束長達6年的訴訟,令教會辦學團體失去對屬下學校的全面控制,進一步實現世俗教育。
資料來源
傳教與辦學 2011,香港電台《香港歷史系列II》,http://programme.rthk.org.hk/rthk/tv/programme.php?name=tv/historyhk2&d=2011-02-11&p=4960&e=122277&m=episode
香港中央書院,康樂及文化事務署,http://www.lcsd.gov.hk/CE/Museum/Monument/form/AAB123_A.pdf
皇仁舊生會會訊,第44期,http://s3.amazonaws.com/qcoba-production/publications/26/44nl.pdf
維基百科,夏喬士·羅便臣: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A4%8F%E5%96%AC%E5%A3%AB%C2%B7%E7%BE%85%E4%BE%BF%E8%87%A3
《明報》2010,校本條例,https://life.mingpao.com/cfm/concept3.cfm?File=20100204/cptaa07b/gca2.txt
齡記出版有限公司,第一次教育革新計劃,http://www.lingkee.com/chist/html/chiculture/hk/kpcq/1860_dyc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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