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呼吁取消“连坐”制度 是间接承认还是司法改革?

林晓康
·
·
IPFS
·

北京—— 12月26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到,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并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

连坐制度指的是,有犯罪案底的人员子女在参加需要“政审”的工作时,因为自己的父母或者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导致其难以通过“政治审查”从而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近年来,因为在中国大陆有刑事犯罪案底,不少刑满释放人员在步入社会求职时遇到不少困难,而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却成为不少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病。

此外,因为受到留有案底在中国各级公务员、事业编考试中都是明确不得招收且刑释人员的子女在“政审”时也亦是受到此影响。

据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披露,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但是,上述做法在很多地方早已堂而皇之地实施。有的地方甚至把酒驾、失信都与家庭挂钩,让亲属跟着“连坐”。

取消“连坐”备受中国社会道德考验

不少人认为搞“连坐”可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使其在违法前三思而后行。殊不知,这种封建社会的株连政策,不仅违反宪法,还违背了现代法治基本原则精神和社会共识,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无辜者蒙冤受屈。包括那些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都成为民众难以接受的道德考验。

按照中国刑满释放的规定,罪犯出狱后,要来到当地的司法局签署“司法矫正”协议书,明确在矫正期间不得再继续犯罪且有长达五年的考验期。

在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出台呼吁取消“连坐”的消息,立刻在中国民间引发强烈讨论。

在中国社交媒体新浪微博上,不少民众对于“连坐”制度也是抱有迟疑的态度。

最引人关注的是。2020年,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针对涉电诈人员提出了“十个一律”的措施:“凡是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区学校就读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今年5月,福建泉州泉港区发布涉诈重点人员惩戒措施,其配偶、父母、子女暂停享受大病保险补助政策和医保财政补贴,并且要“严审其子女就学资格,……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此案在当时引发对于司法改革的呼声。

也有民众在网上发起投票对于“贪官子女是否采取连坐制度?”的讨论,不少网友赞成对其进行连坐。

也有网友认为“真心希望对那些罪恶极大的犯罪分子实行连坐。他们无非就是想再进入体制内,利用不义之财重新打造他们的关系网攫取新的财富,扣上违宪这么大一顶帽子,只有罪犯和那些想犯罪的人才认为有连做。”

事实上,按照中国现有法律中,没有明确说明要采取“连坐”的方式,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却比比皆是。

在每年国考、公考、地方事业单位考试时,不少年轻一代在“小红书”上发文关于亲属或者近亲属有犯罪记录会否影响自己的帖子。一方面,中国年轻一代在“躺平”与“折腾”面前选择躺平,进入体制内称之为“上岸”。

而对于各地财政持续赤字加之经济与失业人数上升,不少年轻一代也是对编制的兴趣减少。然而另人不解的是,依然还有大量年轻人奔着考公、考编来实现自己人生所谓“前程似锦”。

CC BY-NC-ND 4.0 授权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林晓康China correspondent/photographer ~safety-email:tg.moody606@passinbox.com
  • 选集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