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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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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内媒体

David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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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媒体环境,说不得又不得不说...

为高考,曾关注人民日报等官媒;在b站,曾看过观察者网等新媒体,马督公等自媒体。为何用”曾“?因为不愿再关注。

当代人,绝大多数处于信息上的弱势群体。没有足够的信息获取渠道,也没有获取更多信息的意愿。在东方大国,更是如此。

在当代传播领域社区化,圈层化的垂直展开中,信息传播中的公共空间实际上正逐渐变小,从公共舆论场变为圈地运动。各个媒体各占山头,守住一亩三分地的受众。各个圈层之间一旦交流就很容易把破坏网络晴朗环境的各种方法玩个遍,从人身攻击到全盘否定。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正面价值远小于粉丝骂战的成本,所以在当代信息传播中,圈层往往是信息交流的最大单位,各媒体知趣地服务自己的受众,也从受众中获得利益。

媒体与受众是相互强化的。媒体不可能没有立场,没有偏向,换言之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媒体。当一群人因为内容的喜好相同聚集为一个圈层,媒体不可能不向自己的服务对象靠拢,而这就更让这个小圈层垂直演进。官媒有官方立场,只是有时不择手段不敢恭维;新媒体大多有国资背景(否则信息传播许可证很难下来),在官方立场之上,为了传播和利益更加极端化,令人食之难以下咽;自媒体更多种多样,有消费受众智商的,也有消费热点甚至胡编乱造吃人血馒头的。当然此说不排除个例。


媒体如此,人呢?

人对世界的认识最好是客观而全面的,否则人将活在他人编织的利益谎言中。人是信息中的弱势群体不仅在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通常也没有获取意愿,更有时缺乏足够的表达自由。个体无法对整个媒体系统造成改变,只有进行媒体环境的系统性调整,才能改变对人的不利局面。

本文立足国内,不妨借鉴经验。

第一是媒体的多样性。既然媒体会有与受众相强化的特性,除了个人观念的改变(其实也是媒体教育中形成的),还有就是允许更多的媒体碰撞在公共舆论场上。此,从CNN到FOX到BBC,皆如是。

第二是对弱小者表达权的保护。为减少强势媒体对弱势媒体甚至个人表达的剥削,弱势对强势的表达自由应更加宽松。此,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Gitlow判例。当个人不得不为强大者要求其自证清白没有恶意而担心时,个人的自由表达便会自我审查,存在顾虑,当然对强大者的监督便是一纸空文。更进一步,恶意本就主观难以判断,弱小者的主观恶意和对强大者的监督究竟孰轻孰重?

第三是对强大者表达权的限制。同样为避免占据信息强势的群体以主观恶意压制弱小者的言论表达。此,FOX的8 billion bill可见。强大者的主观恶意和弱小者的言论自由又孰轻孰重?


国内如何,不说了。本是借鉴,做不到也是正常。但背道而驰是令人乍舌的。从笑果文化1200万的罚单中,从某地花车配哀乐的寻衅滋事中,政治化会变为泛政治化,乃至泛娱乐化...我国这一代人的媒体素养,我国这一代媒体的素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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