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打針的父母、教師的倫理題
給所有家長、教師的嚴肅倫理題。
一,有學校的校董教職員都不想打,部份教員堅拒就範,將會辭職、被辭職、停職 (現政策下也不可以教網課或校外上課),有校長及教員捨身打針為保全學校,順從了疫政,贏得了官府對學校的暫時信任。 這是對學生怎樣的示範? (抱歉,想起了近日某臨近退休的蔡教授於官媒訪問中的言論)
二,如果,打針教師出現任何不良反應或生命損失,責任誰負? 消防員或警員或軍人,執行高風險職務時的犧牲,政府是會負責的,但現在的這個呢,校董會及政府會承擔嗎?
三,家長及學生如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只為讓學校可以延續,自己的孩子有得返學 ( 即係不主動退學),家長是也是逼針的施暴者之一? 萬一有教師打針後出事,家長有何道德責任?
四,有家長以為打針是為孩子好,但打針同意書上卻沒有得讓孩子簽署表達意願,這樣的政策,是否有尊重孩子的意願?
五,如果,父母因為要可以接送小朋友入到學校、參加學校的面試、音樂會、運動會、家長會、畢業禮等任何活動,父母於是去打針而不幸出事,小朋友日後應否內疚自責?
六,如果,父母視孩子如倉鼠,相信大愛、眾生平等,同意政府的論述 去同意自己孩子打針,萬一孩子出事,父母應如何自處? 如何跟孩子解釋 (假設孩子仍有智力去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