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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二度陳抗爭取健康權 改革之路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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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基層消防員發聲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一周內兩度召開記者會,分別在10月4日下午到行政院與監察院陳抗,以及10月6日上午到消防署抗議,呼籲中央到地方消防機關應落實釋字785內容,從工時、加班費、補休等各項層面落實消防員健康權。
10月4日記者會消促會演出行動劇,由協會成員扮演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三人手中各持一支箭,象徵政院提出的政策方案足以刺破消防員工時改革目標。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兩場陳抗行動起源於今年5月底立法院通過《公務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報導連結),上述修法出自於「釋字785」,也就是2019年由大法官針對輪班型公務員「健康權」提出的釋憲內容,依法相關單位要在今年11月29日前配合修法與改善。

立法院修正草案後,相關行政部門也隨之調整輪型公務人員的工時與加班補償等狀況。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消防署也針對消防員勞動條件修訂相關子法,然而針對現行修訂狀況,消促會仍認為有諸多待調整之處。

包括消防員加班費上限未來預計僅從17,000元調整至19,000元,以及消防員內勤加班費恐遭打折至50%、消防員每月工時仍過勞,以及目前各縣市消防機關仍存有「加班24小時折抵補休一日」之陋習,明顯踐踏消防員勞動條件。

日前(10/7)消促會出席內政部消防署舉辦的「各級消防機關因應釋字第 785 號解釋勤休調整案交流會議」,主要針對「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進行討論。會議結論也提到四點共識,包括:未來消防員不分內外勤加班費一律不打折、消防員至2031年為止逐年調降工時至每月236小時且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消防員加班補償優先給予補休及加班費,以及未來各縣市消防員補休折算正常化,改為12小時折算一日。

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指出,即便達成上述共識,但仍有許多縣市有所疑慮,呼籲消防署應召開下次會議,才能確保消防員權益。至於加班費上限從17,000元調整為19,000元的部分,他認為目前政院對外表示仍在簽核程序,未來消促會也會持續監督。

10月4日下午到行政院陳抗

健康權竟只值2000元、加班費還要打折?
基層盼參與討論、政院專委表示無法決定

翻開大法官釋字785號,裡面提及公務人員的超勤補償必須設定合理框架性規範,也就是依據服勤勞務的強度與密度給予適當之評價與補償。上述解釋文將涉及基層消防員勞動權益,並藉由「加班補償」與「工時改革」兩大層面進行相關修法與改善。

消促會理事長、現役消防員黃鈺翔指出,像消防員這類「輪班型公務員」,等待多年終於在2019年迎來大法官釋字宣告保障健康權,基層也不斷要求行政機關提出具體實質補償方案。他提到,二、三十年來基層消防員被國家蠶食鯨吞加班費,如今內政部竟提出2,000元方案,也就是每月加班費上限從17,000元提升至19,000元,此舉更讓基層消防員對國家失望。

消促會秘書陳彥凱也指出,從2000年開始警消加班費上限即為每月17,000元,若依據物價指數進行計算,當年的17,000元如今應該「漲價」為21,043元,但是目前行政院與內政部提出的「調漲2,000元」方案,也就是每月加班費上限提高至19,000元,實際上根本遠遠不及物價波動。

他進一步指出,內政部聲稱依據去(2021)年警消工時資料做出上述決議,然而去年時值疫情三級警戒,導致各縣市消防隊採用分流上班的方式值班,此情況並非消防員常態工時。消促會認為,內政部不應使用非常態的資料進行評估,且初期內政部也曾提出「調漲5,000元」方案,相較調漲2,000元,消促會認為5,000元方案雖不盡人意但尚可接受。

除此之外,10月7日會議中針對「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進行討論,消促會認為草案中提及內外勤加班費發放差異,也是一項問題。草案內容提到,建議外勤消防員維持100%加班費,至於內勤消防員加班費最低可打折至50%,陳彥凱強調,國外也沒有公務員加班費打折等案例,就連台灣一般勞工加班費也有加乘規定。反觀消防員也是人,加班時的勞累與疲倦也會加劇,國家更不應造成內外勤加班費之間的差異,嚴正拒絕「打折加班費」方案。

陳彥凱指出,草案中關於主管機關如何定期檢討工時與加班狀況,以及進一步改善等相關措施並未說明清楚,仍有待政院一一解決。

10月4日記者會消促會也演出行動劇,由協會成員扮演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三人手中各持一支箭,分別為「空白監督機制箭」、「加班上限只調2,000元箭」以及「加班費打折箭」,並由另一成員手持「工時改革」氣球,象徵政院提出的政策方案足以刺破消防員工時改革目標。陳彥凱補充,政院三人口口聲聲說要落實警消健康權、工時改革等,實際上提出的方案完全無無助於改善基層消防員勞動條件。

該場記者會中,消促會也向行政院提出三點疑問,包括:能否退回內政部提出的加班費上限條漲2,000元方案、改為採納5,000元方案,以及行政院參考哪些數據作為工時改革與加班費打折的基礎,同時未來工時改革相關監督機制會如何運作、政院是否願意公開相關檢討報告資訊等。

現場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委蕭欣瑋、陳隆欽出面受理陳情。陳隆欽表示2,000元方案還在研議與評估,至於5,000元方案則是內政部未完整評估的狀況,未來若對評估依據的數據資料有所疑慮,也會再請內政部補強相關資訊。

朱智宇指出,「加班」即是延長辦公時數,更是讓消防員在正常工時之餘持續工作,照理來說加班費更不應該因為內外勤之分而有所打折。他呼籲行政院若需要相關數據討論加班費,協會都可參與會議並且提出確切數據。

對此陳隆欽表示,先前已邀請協會參與討論。朱智宇指出,過往確實曾參與討論,若未來相關會議不再找基層討論,基層僅能「被告知」最終內容,反而相當不公平。雙方針對究竟下次會議能否邀請協會參與爭執不下,其他協會成員也不滿地回應:「跟你們(政院)達成共識的人並沒有實際跑24小時的工時啊!」認為政院會議並未實際採納基層意見。

對此,蕭欣瑋回應:「我們都有聽到你們的意見,但是不代表所有意見只有(你們)一種意見!」針對協會質疑參與開會的行政機關不足以代表基層團體時,蕭更回應:「(行政)機關來的代表如果不能代表你們各位,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面對此回覆,朱智宇痛批像是消防署、縣市消防局等行政機關屬於管理者,當然無法代表勞工層面,也就是基層消防員的心聲。後續朱一再針對政院是否願意搜集「多元意見」進行提問,蕭表示:「我覺得你很會轉欸,如果要這樣再講下去也沒有意義,我要怎麼回答?我講一句話你講三句話?」並表示之所以來到記者會現場,只是代表相關部門受理陳情,現場無法給予承諾。最後雙方協議一週內儘速回覆協會訴求。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委蕭欣瑋回應:「(行政)機關來的代表如果不能代表你們各位,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全台逾半縣市無法加班換補休 健康權改革之路仍有待監督

10月4日當天,面對行政院無法給予回應的狀況,消促會轉而到監察院提出糾正,盼監察院能針對加班費上限調整為2,000元的研議基礎進行調查,瞭解行政院是否廣納各方資訊與意見才提出此方案。關於消防員勞動人數、勞動條件等問題,消促會也一一提出糾正。

陳彥凱指出,目前港務消防隊人力仍吃緊,甚至缺乏加班換補休的制度。他痛批:「消防署說要修法改善,但是消防署一天不修法,港務消防員就多一天過勞!」

根據消促會統計,全台22縣市中,甚至超過一半縣市缺乏「加班換補休」機制,包括: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花蓮縣、金門縣以及連江縣。就算加班能換補休,目前仍為「加班24小時折抵一日補休」此機制,僅有台南市為加班16小時折抵一日補休,導致基層消防員加班補償不合理等問題。

「消防工時改革,從上到下不及格!」消促會指出,從行政院、內政部提出的加班費上限2,000元方案,到消防署「5年3,000人」消防人力補充計畫無法達標,乃至於基層港務消防隊人力缺乏,以及地方消防機關未開放加班換補休、必須加班24小時才可折抵一日補休等,處處可見消防單位從中央到地方仍有諸多缺失。消促會也將相關資料遞交監察委員葉大華,盼監察院能儘速糾正相關單位,還給消防員合理勞動環境。

而在10月7日消防署召開交流會之前,消促會也再次召開記者會。陳彥凱提到,依據消防署原先提出的草案內容,預計從2023年到2029年之間每兩年調降一次月工時上限,也就是從每月336小時調降至264小時,加班時數上限從160小時調降至80小時,協會認為此舉並未全面保障消防員健康權。

會員代表林進添指出,消防署與各縣市消防局應比照《公務員服務法》進一步調整,讓消防員跟一般公務員一樣每月加班時數不超過60小時、每月總工時240小時才算合理。當天會議結論也指出,消防署承諾調降工時政策從2029年延長至2031年,並將目標設定為一般公務員的月工時與加班時數上限。

同時,當天會議中消防署與各縣市消防單位也決議加班費補償不分內外勤、一律不打折,加班補償也應優先給予補休與加班費,讓基層消防員獲得實質補償。至於補休的部分也應以12小時折算一日補休為主,廢除24小時折算一日的狀況。面對會議結論,消促會認為未來仍需持續監督改革狀況,並嚴加把關加班費調薪方案,究竟會走向調薪2,000元還是調薪5,000元,仍有待觀察。

【延伸閱讀】關於釋字785與工時改革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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