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之举中的荒唐

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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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之举中的荒唐

                         2007年1月23日

何必

网络成瘾错不在网络,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略。)

这是该节目针对马上就要来临的寒假势必会遇到的中小学生度假上网的内容。

原本,在与我讨论这个节目时,我提及,节目可以分析当前商业性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建设性地进行呼吁。

现在,有关青少年网瘾问题,已经成为火热得很的话题。2006年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以“9成集中在网络游戏 网瘾为何偏找上中国孩子”为题报道,国外网络成瘾的人群集中在20-30岁,中国却集中在15-20岁;国外网络成瘾的内容比较分散,而中国80%-90%集中在网络游戏;国外网络成瘾罕见极端事件,而中国人网瘾的极端程度也超过国外。报道也采访了高文斌,他分析了三大缺失,使网络成为替代品:第一是“父亲功能”的缺失。第二个重大的缺失是游戏缺失。第三个缺失是同伴的缺失。他认为,在网络中,有游戏,有同伴交往,又能获得成就感,正好弥补了三个方面的缺失。而2006年10月10日《南方日报》则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标题于“网络游戏产业滋生拖垮掉一代人?”把网络游戏提高到了一代人生死存亡的高度。

网上段子怎么说来着?

千万不要让小孩看太多的新闻,否则作文会写成这样

(何必注,略。)

这种形容似乎正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正式语境。那种大词化、八卦八股、来不来就把社会事务政治化并冠之以口号式的词语,这是典型的中国官场话语方式。在如此示范之下,全社会都在接受比如《新闻联播》的自欺欺人,孩子们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社会风尚的感染和熏陶。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让中国社会的所有成员人人自危以邻为壑,孩子们也把他人当作地狱;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了家庭结构的单一化,而作为事实上的家庭中心的孩子,在家庭以外对所有人防微杜渐,在家庭里面又形单影只缺乏游戏伴侣,形成着越来越严重而且无可排遣的孤独。

贝特兰•罗素说:我一直寻求爱,首先是因为它带来极乐--这巨大的极乐使我常常愿意为几个小时的快乐而献出余生。我一直寻求爱,其次因为它解除孤独--在那可怕的孤独中,一个战栗的意识越过世界的边缘看过了寒冷、莫测、悄无声息的深渊。我一直寻求爱,最后是因为在爱的结合中,在这张神秘的袖珍的画像上,我看到了圣人和诗人所想象的天堂之幻景。(转引自【美】朱迪丝•维尔斯特《必要的丧失》第201页)

《创世纪》第二章18节里告戒我们:“人不应孤独。”司汤达痛心疾首地表露:“孤独地活着!……怎样的苦痛啊!”(《红与黑》第619页)1980年代曾经非常走红的《走向未来丛书》(我曾经做过编委会的编务人员)里,刘东在其《西方的丑学》中认为,只有丑学这个词,才能帮助我们去概括从理性中“异化”来的一系列被突出地固定出来的感性范畴--孤独、畏、烦、冷嘲、颤栗、绝望、怕、恶心……只有丑学这个词,才能帮助我们去概括被感受为“异化”的种种异在(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疏远、间隔、荒诞、冷寂、孤独……同时,也只有丑学这个词,才能帮助我们去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反艺术”。(《西方的丑学》第210页)

对于现在中国的未成年人来说,无论是罗素的“寒冷、莫测、悄无声息”,还是司汤达的“苦痛”,抑或是刘东的“异化”、“孤独、畏、烦、冷嘲、颤栗、绝望、怕、恶心……”“疏远、间隔、荒诞、冷寂、孤独……”哪个不是很分明清晰防不胜防地在其身旁夜以继日呢?那些作者所指的,还都是成年人,如果放到了孩子们身上,将会是何等的惨无人道?

社会学家齐美尔在《都市与精神生活》中写道,“都市作为孤独、隔裂的个人的居住场所缺乏强有力的社会联结。”在我们为城市化的突飞猛进和大都市的流光异彩乐不可支之际,却集体性地无视着人类社会给自身形成的桎梏,更在中国蔑视生命的文化氛围里,与官方沆瀣一气地对孩子们进行着赤裸裸的摧残。

事实上,现如今中国的未成年人们的生存状况已经很令人触目惊心了。

其实,网络游戏对青少年造成了何等惨不忍睹的危害、以及官方对网吧采取了日益严格的管理措施,这种报道屡见不鲜。2004年3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从今天起至8月1日,深圳将全面清理整顿网吧。深圳昨天召开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称,这是该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清理整治行动。深圳新近出台的《文化行政部门网吧检查规范与处罚标准》对每一项网吧违规行为都作了具体处罚规定。其中,接纳未成年人罚款按每人2000元计,累计两次便停业整顿;累计3次以上接纳未成年人,或在法定经营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一次者,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深圳市政府强调,连锁网吧将是未来该市网吧的发展方向,政府鼓励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

就此,我写了“开个未成年人网吧不就完了”的文字,认为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社会网吧的禁令既难于实施,而且也不近人情。我们总在说要加强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总是把他们的权益束之高阁,只是对他们成就着种种限制和管理,用未必不是过时陈旧的传统思路去规范他们——这些“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试图规划这个世界的未来。而未成年人作为没有或者只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群体,处于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否则也就不会有单行的法律来强化他们的权益保护。如何真正尊重、理解和满足未成年人的现实需求,当是以人为本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应该是社会发展的正常取向。

本来嘛,互联网本身何罪之有?作为一项20世纪人类的伟大发明,互联网给全人类带来了快捷、方便、经济、自由……等等巨大的效用以及相伴而生的快乐。所以当然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有人网瘾成性而禁绝网络,就如同不能因为有人开车撞人而消灭汽车、不能因为有人拿着菜刀杀人而杜绝菜刀一样。

对未成年人也是如此。中国时值工业化和信息化并举的社会发展阶段,信息化能力的培养也必须从娃娃抓起。印度一个6岁男童熟练于软件开发,被誉为未来的比尔盖茨,与印度孩子上网便利有关。中国却因为未成年人网瘾现象而一刀切地禁止所有未成年人进入社会网吧,这种禁令一方面于法无据,另一方面也缺乏可操作性,给社会网吧鼓动未成年人伪造身份证虚报年龄提供了背景空间。

而且,禁止社会上的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却不能阻止未成年人在有条件的家里上网,于是,这种禁令只不过是在家庭之外才能有效。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具备上网条件呢?应该是那些通常所谓中产阶级家庭。农村家庭和城市贫困家庭很难具备如此条件。而不准商业性网吧向未成年人开放,就形成了未成年人上网格局上的两极分化,使得贫困家庭的孩子们在接触电脑和网络方面失去了社会支持环境和条件,在起跑线上就开始输,造成了贫困的代际传播的制度基础,成就了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中国特色版本的与时俱进。

从技术上说,专门开辟针对未成年人的网吧、或者在社会网吧当中开辟未成年人专区,原本并不是什么费力的事,针对未成年人上网时间、访问内容等进行限制,这并不困难,只不过就是与委府追求行政利益最大化的思路背道而驰罢了。

看着那些沉溺于网络游戏中不可自拔的孩子们,我们真是该扪心自问,中国社会到底对孩子干了些什么?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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