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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零售外匯市場的歷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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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區別於英國美國零售外匯經紀商在中國為大家所熟知,
日本零售外匯零售外匯經紀商則很少進入大眾的視野。
作為全球零售外匯交易量最大的國家,日本的個人零售外匯投資者非常活躍。
1998年的日本外匯法改革允許散戶自由交易外匯,隨後這一年被稱之為“炒匯元年”。

但是日本零售外匯市場為什麼如此“低調”呢?這跟日本監管當局的政策指引有關。
出於風險考慮,日本金融廳FSA並不讚同本國交易者在海外經紀商開戶交易,
所以你通常會在FSA官網上看到一些風險警告,“不要或者小心與國外經紀商交易,他們是欺詐”、“高風險”或者“無許可證”等字眼。

也因此,日本監管文件“潛移默化”的是很多的投資者認為,國外經紀商要么資金不安全,要么就是一些騙子公司。

此外,我們也可以看到,日本的經紀商很少到其他國家去推廣,

因為日本本身在外匯和CFD差價合約對外基本處於一個關閉狀況。

對於海外零售外匯經紀商而言,要在日本取得提供金融衍生品服務的監管許可證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而且,日本監管許可限制了很多條件!

全球金融危機以後,日本在2010年將零售外匯交易槓桿限制在1:50
在一年的緩衝期結束後,2011年8月,外匯交易槓桿下調至1:25倍。

在日本,外匯保證金交易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進行交易,即交易所交易與場外交易。

前者就是日本知名的外匯交易所Click365,投資者可以通過交易所登入外匯公司,
再將單子通過交易所與銀行進行撮合成交。

以前所有的外匯交易商都是OTC場外交易,直到2015年TFX推出來“Click365”交易平台,
創造了交易所外匯保證金市場,屬於純粹的STP模式。

再來說說香港市場。 1989年香港政監管SFC正式成立,
94年SFC開始對外匯保證金行業進行監管,不合規的經紀商紛紛走向破產。

香港證監會監管法規越來越嚴格,執法力度上也是越來越強。
且規定零售外匯經紀商可以提供的外匯最高的槓桿為20:1。

因此,很多香港的外匯經紀商為了增加競爭力,會將其分公司設立在境外,以此獲取較高的槓桿100-500倍,以此提供兩種槓桿來吸納客戶。當然這些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本身並不受香港SFC的監管,且SFC規定境外的外匯經紀商不得在香港向其投資者提供超過20倍的外匯槓桿,包括其子公司和分公司。

除了美國、英國、日本和中國香港地區以外,諸如新西蘭FMA、新加坡MAS、瑞士Finma、澳洲ASIC、俄羅斯CBR等各國外匯相關監管機構都在沿著自己的軌道向前奔走著。

典型案例:瑞士零售外匯市場。2009年前的瑞士零售外匯市場,
如同今日的中國市場一般渾噩不堪,非法外匯經紀商肆虐,整個市場烏煙瘴氣。
2009年,瑞士政府當局對金融監管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瑞士金融監管局FINMA也就是在這一年誕生了。
瑞士FINMA直接受命於瑞士議會,機構上、功能上、財務上獨立於中央銀行和財政部。總部位於首都伯爾尼。
FINMA規定:瑞士外匯經紀商必須獲得銀行業從業資格,最低淨資本要求900萬美元。

在新制度頒布後,資本不足的經紀商透過合併整合達到法規要求。而其他無法達此資本要求要求的業者,只能離開瑞士到離岸島嶼註冊公司,繼續他的淘金生涯,或者就只能退出市離開外匯經紀市場了。

瑞訊銀行的收購歷史也就是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 (瑞訊銀行2010年收購ACM,2013年收購MIG銀行,2018年收購歐洲的Internaxx)。

時間再往後推就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
2018年:2018年以後,全球零售外匯市場的最大變化就是歐洲的監管趨勢更加嚴格。

帶來的是經紀商之間的兼併收購,經紀商業務調整和營銷策略的調整,
槓桿調整,投資者重新選擇經紀商。

2018年初MIFIDII正式實施以來,歐盟地區的外匯和差價合約的監管環境日趨嚴格。歐盟的監管機構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SMA也正在不斷對其監管政策進行調整和落實,其他歐洲下屬的監管機構,如英國FCA,法國AMF,德國BaFin、塞普勒斯CySEC也在紛紛調整政策以配合MIFIDII和ESMA的新監管框架。

從2018年8月1日起,FCA等監管的經紀商遵守監管新規,
將零售客戶交易槓桿調到最高30倍,並採取負餘額保護措施。

至從該政策出台以後,大多數框架內的經紀商面臨著交易量下降、客戶活躍度下降等現象,為了解決這個現象,許多經紀商選擇從兩方面著手改善經營狀況,以此來吸引新客戶。一方面,增加不接受第三方監管的第三方子公司,

以離岸監管的形式為全球用戶提供服務;另一方面,
將客戶開發為專業客戶繼續為客戶提供服務。前者不用過多解釋~

關於後者我們就是要清楚的是專業客戶與普通客戶的區別:
對於專業性跟資金實力等有要求,
且要求經紀商不得向客戶提供佣金、贈金等營銷性活動。

【細節內容我們會在下一節詳細羅列】

繼歐洲ESMA收緊零售外匯監管政策的同時,澳洲ASIC等也相繼效仿,於今年下半年開始對外公佈零售外彙的最新政策,其內容基本與英國FCA一致。

而最先獲取消息的英國零售外匯巨頭IG集團跟CMC公司(兩者中國大陸客戶都是開到澳洲ASIC監管下的Trust Account信託賬戶),宣布其對應措施:IG直接宣布撤出中國大陸市場,CMC則選擇暫停其零售外匯新賬戶的開設,老帳戶照常使用,機構業務照舊。

【知識拓展:澳洲本土零售外匯80%的業務體量都在IG跟CMC手中,
所以那些自稱在澳洲交易量排名前幾的經紀商與兩個巨無霸之間的差距可想而知
附上目前各大洲的槓桿政策:

美洲:

美國: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之後,槓桿不得超過50倍,沿用至今。

加拿大:對槓桿沒有規定。

歐洲:

俄羅斯:2016年1月,新的證券法案要求經紀商為客戶提供的槓桿不超過50倍。

英國:2018年FCA宣布永久降低外匯以及CFD槓桿至30倍以內,並徹底禁止二元期權。

塞浦路斯:CySEC決定沿用ESMA的30倍槓桿上限。

波蘭:提出“有經驗者類別”,最高槓桿上限為100:1。

澳洲:

澳大利亞:槓桿上限20倍;

新西蘭:暫無槓桿限制。

亞洲:

香港:槓桿上限為1:20,沿用已久。

日本:自2011年8月起實行25倍槓桿。

新加坡:2019年10月8日,零售外匯槓桿正式降低為20倍。

馬來西亞:100倍

以色列:槓桿不超過100倍同時要求按照金融工具風險來確定具體的槓桿,
其中高風險的工具不超過20倍,中等風險的金融工具不得超過40倍。

其他東南亞國家:暫時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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